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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




  故事发生在南方胡宁区的白杨庄园,时间是1928年3月底。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尔塔萨·埃斯比诺萨的医科学生。我们不妨把他当成许许多多布宜诺斯艾利斯青年中的一个,除了善于演讲,在拉莫斯·梅希亚英语学校不止一次得奖,以及心地极其善良之外,几乎没有值得一提的特点。他虽有口才,却不喜欢辩论,宁愿对话者比自己有理。他喜欢赌博的刺激,但输的时候多,因为赢钱使他不快。他聪颖开通,只是生性懒散;年纪已有三十三岁,还没有找到对他最有吸引力的专业,因此没有毕业。他父亲和同时代的绅士们一样,是自由思想者,用赫伯特·斯宾塞的学说教导他,但是他母亲在去蒙得维的亚之前,要他每晚念天主经,在身上画十字。多年来他从未违反过这个诺言。他不缺勇气;一天上午有几个同学想强迫他参加罢课,他挥拳相向,不完全是因为愤怒,更多的是由于漠不关心。他生性随和,有不少见解或习惯却不能令人赞同,比如说,他不关心国家,却担心别地方的人认为我们还是用羽毛装饰的野人;他景仰法国,但蔑视法国人;他瞧不起美国人,但赞成布宜诺斯艾利斯盖起摩天大厦;他认为平原的高乔人骑术比山区的高乔人高明。当他的表哥丹尼尔邀他去白杨庄园过暑假时,他马上同意,并不是因为他喜欢乡村生活,而是因为他不愿意让别人扫兴,因为他找不出适当的理由可以拒绝。
  ①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英国哲学家、社会科学家,首先把达尔文的进化论原理应用于哲学和伦理学。斯宾塞在伦理学上崇尚功利主义,强调个人的重要性,在教育方面,蔑视文科,主张应以自然科学为主。
  庄园的正宅很大,有点失修;总管住的偏屋离得很近。总管姓古特雷,一家三口人:父亲、一个特别粗鲁的儿子、一个不像是亲生的女儿。三个人都瘦长,结实,骨架很大,头发有点红,面相像印第安人。他们几乎不开口。总管的老婆死了好几年。
  埃斯比诺萨在乡村逐渐学到一些以前不懂也不曾想到的东西。比如说吧,快到家时,马不能骑得太快;不办事的话,出门不骑马。日子一长,听了叫声就能辨出是什么鸟。
  几天后,丹尼尔要去首都敲定一笔牲口买卖。交易最多花一星期。埃斯比诺萨对他表哥的风流韵事和讲究衣着打扮早已有些厌倦,宁肯留在庄园看看教科书。天气闷热,晚上都没有凉意。拂晓时雷声把他惊醒。风抽打着木麻黄。谢天谢地,埃斯比诺萨听到了雨点声。冷空气突然来到。当天下午,萨拉多河泛滥了。
  第二天,巴尔塔萨·埃斯比诺萨在走廊上望着水淹的田野,心想把潘帕草原比作海洋的说法至少在今天早上一点不假,尽管赫德逊写道由于我们不是坐在马背上或者站着,而是从船甲板上眺望,所以海洋看来并不大。雨一直不停;古特雷一家在这个得手碍脚的城里人的帮助下救出大部分牛群,不过还是淹死了好几头。庄园与外界交通的四条道路统统被水淹没。第三天,总管住的房子屋顶漏水,有坍塌的危险;埃斯比诺萨让他们搬到正宅后面挨着工具棚的一个房间。迁移后,他们比以前接近;一起在大餐厅吃饭。交谈很困难;古特雷一家人对乡村的事情知道得很多,但是不会解释。一晚,埃斯比诺萨问他们,当地人是不是记得军区司令部设在胡宁时印第安人袭击骚扰的情况。他们说记得,但问起查尔斯一世被处死的事时,他们也说记得。埃斯比诺萨想起他父亲常说,乡村里长寿的人几乎都是坏记性,或者日期概念模糊。高乔人往往记不清自己是哪一年生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①赫德逊(184—1922),英国自然学家、小说家,父母系美国人,生于阿根廷,1900年加入英国国籍,以描写阿根廷背景的自然界景色著称。作品有《紫色的土地)、《阿根廷鸟类》、《绿宅》、《牧人生活》、《一位自然学家的自述》等。
  ②查尔斯一世(1600—1649),英国国王,暴虐无道,遭到以克伦威尔为首的议会反对,在保皇派与议会派的内战中被出卖,斩首处死。
  整幢房子里没有什么书,只有几本《小庄园》杂志、一本兽医手册、一部《塔巴雷》精装本、一本《阿根廷的短角牛》、几本色情或侦探故事书和一部新出版的小说《堂塞贡多·松勃拉》。古特雷一家都不识字,埃斯比诺萨为了打发晚饭后的时光,找些事做,便念两章《松勃拉》给他们听。总管赶过牲口,遗憾的是他对别人赶牲口的经历不感兴趣。他说这件工作很轻松,他出门时只带一匹驮马,就能装上路途所需的一切,如果不赶牲口,他一辈子也不会去戈麦斯湖、布拉加多以及查卡布科的努涅斯牧场。厨房里有一把吉他;在发洪水之前,雇工们常常围坐着,有人给吉他调调音,但从不弹。这就叫吉他演奏。
  ①《塔巴雷》,乌拉圭作家、诗人索里利亚·德·圣马丁的长诗,根据印第安民族的传说故事写成,共六章,被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中具有独创性的作品。索里利亚还写了史诗《祖国的传说》、游记《道路的声响》等。
  埃斯比诺萨好多天没刮脸,留起了胡子,他常常对着镜子瞅自己变了样子的面容,想到回布宜诺斯艾利斯之后同伙伴们讲萨拉多河泛滥的事肯定会使他们腻烦,不禁笑了。奇怪的是,他怀念一些以前从未去过、以后也不会去的地方:卡勃雷拉街有一个邮筒的拐角,胡胡伊街一家门口的石砌狮子,离第十一街几条马路、他不很清楚具体地点的有瓷砖地的一家商店。至于他的兄弟和父亲,他们多半已从丹尼尔那里听说由于河水上涨,他像困在孤岛上那样与世隔绝了。
  庄园的房屋一直被洪水围着,他到处看看,找到一部英文的《圣经》。在最后的几面白页上,古斯里家族——那才是他们的真姓——记载了他们的家史。他们的原籍是英国因弗内斯,19世纪初叶来到美洲,无疑地做了雇工,同印第安人通了婚。一八七几年后,家谱记录中断;那时他们已不会写字了。再过了几代,他们把英语忘得一干二净;埃斯比诺萨认识他们时,他们由于懂西班牙语才找到工作。他们没有宗教信仰,但他们的血液里仍残留着加尔文教派固执的狂热和潘帕草原的迷信。埃斯比诺萨把他的发现告诉了他们,他们似乎听而不闻。
  他随便翻翻那本书,指头翻到《马可福音》开头的地方。他决定饭后念给他们听听,一方面练练口译,另一方面想看看他们是不是理解。使他吃惊的是,他们居然全神贯注地倾听,默不作声,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也许封皮上的金字增添了他的权威。他们的血液里就有宗教信仰,他想。他又想,从古至今人们老是重演两件事:一条迷航的船在内海里寻找向往的岛屿,一个神在各各他给钉上十字架。他记起拉莫斯·梅希西英语学校的演讲课,站直了宣讲《圣经》里的寓言故事。
  ①各各他,意为髑髅地,在耶路撒冷城西北,《圣经·新纳》中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的地点。
  古特雷一家为了不耽误听福音,匆匆吃完烤肉和沙丁鱼。
  总管的女儿有头羔羊,特别宠爱,还给它扎了一条天蓝色的缎带,一天给带刺铁丝网刮伤。他们想用蜘蛛网给羔羊止血;埃斯比诺萨用几片药就治好了。这件事引起他们的感激使他惊异不止。最初他对古特雷一家不很信任,把他带来的两百四十比索夹在一本书里;如今主人不在,他代替了主人,吩咐他们做什么事有点怯生生,但是他的命令立即照办。他在房间里和走廊转悠时,古特雷一家仿佛迷途的羔羊似的老是跟着他。他朗读《圣经》时,注意到他们把他掉在桌子上的食物碎屑小心翼翼地收集起来。一天下午,他们在背后谈论他,言语不多,但满怀敬意,被他偶然听到。《马可福音》念完后,他想在另外三部福音书中挑一部从头朗读;总管请求他重复已经念过的,以便加深理解。埃斯比诺萨觉得他们像是小孩似的,喜欢重复,不喜欢变化翻新。一晚,他梦见《圣经》里的大洪水,这并不奇怪;他被建造诺亚方舟的锤击声吵醒,心想也许是雷声。果然如此,本来已经减弱的雨势又变本加厉,寒气袭人。总管他们告诉他暴雨摧毁了工具棚的屋顶,等他们修好大梁之后再带他去看。他已经不是外人了,他们待他毕恭毕敬,甚至宠他。他们自己谁都不爱喝咖啡,但总是替他准备一杯,还加了不少糖。
  ①《圣经·新纳》开头的四福音是耶稣门徒马太、马可、路加、约翰记载的耶稣言行录。《马可福音》六、八两章提到耶稣用五个和七个饼、几条鱼和掰开时掉下的碎屑分给五千和四千人进食,让大家都吃饱了。
  暴风雨是星期二开始的。星期四晚上,门上轻轻的剥啄声唤醒了他,出于猜疑,他老是锁门的。他起来打开门:是那个姑娘。黑暗里看不清,但从脚步声上知道她光着脚,随后上了床时知道她是光着身子从后屋跑来的。她没有拥抱他,一言不发;只是挨着他躺在床上,筛糠似的哆嗦。她还是第一次同男人睡觉。她离去时没有吻他;埃斯比诺萨心想,她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出于某种他不想了解的隐秘的理由,他暗暗发誓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决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第二天和前几天一样开始了,只是姑娘的父亲主动找埃斯比诺萨搭话,问他耶稣基督是不是为了拯救世人才让人杀死的。埃斯比诺萨本来是不受宗教思想束缚的自由思想者,但觉得有责任为自己念给他们听的福音辩护,回答说:
  “是的。为了拯救世人免堕地狱。”
  古特雷接着又问:
  “地狱是什么?”
  “地底下的场所,那里灵魂不断受到煎熬。”
  “给耶稣钉上钉子的人也能得救吗?”
  “能,”埃斯比诺萨回说,对自己的神学知识并无把握。
  他担心总管责问他昨夜同那姑娘干的事。午饭后,他们请他再念最后几章。
  埃斯比诺萨午睡了很久,但睡得很浅,不停的锤子声和模糊的预感一再使他惊醒。傍晚时他起身到走廊上。他仿佛自言自语地大声说:
  “水开始退了。要不了多久。”
  “要不了多久,”古特雷像回音似的学了一遍。
  三个人跟在他背后。他们在石砌地跪下,请求他祝福。接着,他们咒骂他,朝他吐唾沫,推推搡搡把他弄到后屋。姑娘直哭。埃斯比诺萨明白门外等待着他的是什么。他们把门打开时,他看到了天空。一只鸟叫了;他想:那是朱顶雀。工具棚顶不见了;他们拆下大梁,钉了一个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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