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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格斯驾着一辆征用的森比姆·塔尔博特汽车,车子的引擎已加大了马力。他不顾危险,一整夜都在风驰电掣般快速前进。苏格兰高地的公路弯弯曲曲,很陡,由于下了雨,路又很滑。有些地方的洼地积水有两三英寸。挡风玻璃上雨水不停地流淌。有些地方的山顶比较开阔,那一阵一阵的狂风似乎要刮翻汽车,让它倒向路旁湿淋淋的草地。布洛格斯坐在车里,身子前倾,他瞪大了眼睛,紧盯着刮雨器扫清的那一小块玻璃的前方,借着与昏暗和大雨搏斗的前车灯光,把握方向,一英里又一英里地前进。车子刚行驶到爱丁堡北面,他就轧死了三只野兔。车轮碾过小动物的身子,那种颠簸使他感到一阵恶心。他仍然不减速,只是行驶了一会觉得有点费解:野兔通常在夜晚四处奔跑吗? 紧张的驾驶使他感到头疼,坐立的姿势也引起了腰酸。他还感到饥饿。他把车窗打开,想用凉风来保持头脑清醒,可是雨水灌了进来,他只好立刻把窗户关上。他的心思转到了“针”,或者是费伯,或者是现在他使用的另外什么名字:一个微笑的青年人,身穿运动衣,手捧奖杯。的确,在这场长途赛跑中,费伯至今是个领先者。他领先了48个小时,他有有利条件:只有他知道自己要跑的路线。布洛格斯真想和他举行一场比赛,只是赌注不能这么大,大得这么惊人。 他想,如果他真的和这个人面对面相逢,他该怎么办。那就先发制人,免得他先动手。可是费伯是个行家,对这种人你可马虎不得。搞间谍的人,大多数没有受过正规训练,他们是受挫的左派或右派革命分子,是那种想像中认为间谍工作光彩非凡的人,是贪婪的男人、有色情狂的女人或者敲诈勾当中的牺牲品。真正的职业间谍并不多,但的确有危害性,他们决不讲仁慈。 车子到了阿伯丁时离天亮还有一两个小时。大街的灯光加了伪装,显得很暗,但是他从来没有像此刻那样对街灯充满了感激之情。他不知警察局在什么地方,街上也没有人给他指路。他只好开着车兜圈子,后来看到了熟悉的蓝灯(也很暗淡)。 他停下车,冒雨跑进那幢房子,那里已有人在等他。戈德利曼已经电话通知了这边,他现在的确像个高级军官了。有人把布洛格斯带到了艾伦·金凯德的办公室。艾伦·金凯德是侦探警长,五十五六岁光景。办公室里另外还有三名警官。布洛格斯和他们一一握了手,很快就忘了他们的名字。 金凯德说:“你从卡莱尔来,这么快就到了,神速啊。” “差点连命也搭掉了。”布洛格斯说着就坐了下来。“能不能弄点三明治……” “没问题。”金凯德把头探到门外说了些什么。他对布洛格斯说,“一会儿就到。” 办公室四壁刷成灰白色,木板铺的地,家具简朴而实在:一张办公桌,几把椅子,一个档案柜。布置非常单调:没有画像,没有装饰品,没有任何的个人风格。地板上放着一托盘的杯子,用过还没有洗。室内烟味弥漫。这个办公室里好像有人整夜在工作。 金凯德蓄着小胡子,头发稀疏灰白,戴着眼镜。他身材高大,看上去很能干,身穿衬衫,挂着背带。他说话是地方口音,正如布洛格斯一样,这是一种逐步晋升的标记——不过从年龄上看,他的晋升比布洛格斯要慢。 布洛格斯问:“关于这桩案子,你们知道多少?” 金凯德说:“不多。不过,你的上司戈德利曼的确说过:至少伦敦的凶杀案是这个人罪行的一部分。我们还知道你属于哪一个部门。因此对这个费伯,我们可以据理做出判断……” “目前你们已经做了哪些工作?”布洛格斯问。 金凯德把脚跷到了办公桌上,说:“他两天前到了这儿,是吧?在那个时候我们就着手进行搜查。我们有他的照片——我以为,这一带的警察都有他的照片。” “是这样的。” “我们搜查了旅店、饭店、火车站和公共汽车站,我们并不知道他那时已经到了这儿,但我们的搜查工作还是很彻底。不用说,我们没有查到。当然,我们还要搜查。不过,据我的看法,他到了阿伯丁后很快就走了。” 一位女警察送来一杯茶,一块奶酪很厚的三明治。布洛格斯向她道了谢,贪婪地吃起来。 金凯德接着说:“今天早上,第一列火车还没有开,我们就派了个人到火车站,汽车站那里也派了人。因此,他要想离开这儿,除非是偷了车逃走,要么就是搭了车。而我们并没有接到有关盗车的报告,估计他是搭车——” “也可能出海逃走。”布洛格斯咬着全麦面包说。 “那天离港的一些船只不大,不可能让他偷乘出海。从那以后,风暴降临,当然什么船也没有出海。” “有偷船的吗?” “没有任何报告。” 布洛格斯耸耸肩,说道:“如果不能出海,船主就不会到码头那儿——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等风暴停息之后才能发现有没有船只失窃。” 办公室里有一个警官说:“长官,这一点我们没想到。” “是没想到。”金凯德说。 布洛格斯建议:“或许可以叫港务长查看一下,那些经常停泊的船只有没有失窃。” “同意你的意见。”金凯德说着就拨电话。过了一会,他在电话中说:“道格拉斯船长吗?我是金凯德。嗯,我知道,文明的人此刻都在睡觉。还有桩最糟糕的事呢——我想要你冒雨跑一趟。对,你明白我的意思……”金凯德用手捂住了话筒,“你可知道,人们是怎么议论海员的语言吗?一点不错。”他又对着电话说,“凡经常停泊船只的地方都要走一趟,发现船不在通常位置的就记下来。有的船是合法出海当然不府管了。把那些船主的姓名和地址告诉我——如果有他们的电话,也把号码告诉我。嗯,嗯,知道了……给你来两杯。好,给你一瓶。也祝你早安,老朋友。”他放下了电话。 布洛格斯笑了笑,问:“他是不是难说话?” “要是什么都依他,我得用警棍,那么我这把交椅也坐不成了。”金凯德接着认真地说,“他要跑半个小时,然后我们要花几个小时查找各个地址。我虽然认为那人是搭车逃跑的,但现在这么做也值得。” “我也认为值得。”布洛格斯说。 门开了,一个穿便服的中年人来到办公室。金凯德和他的警官都站了起来,布洛格斯也站了起来。 金凯德做了介绍:“先生,早上好。这位是布洛格斯先生。布洛格斯先生,这是理查德·波特。” 他们握了手。波特脸膛红润,蓄着精心修剪的胡须,身穿双排扣驼色外衣。“你好。我就是那个讨厌的家伙。你们要搜查的人,是我让他搭的车,到了阿伯丁。说出来实在难为情。”他说话不是当地口音。 布洛格斯说:“你好。”初次见面,波特给人的印象似乎是个呆头呆脑的家伙,他会让一个间谍搭他的车走过半个英国。但是,布洛格斯以为:他表面上头脑简单,一副热心肠的样子,说不定也有机敏的思想。他竭力耐着性子——他自己在几个小时前也同样犯着令人难堪的错误呢。 “我听说那辆莫利斯车被扔掉的事,也就是在那个地方让他搭的车。” “他的照片你见过吗?” “见过,当然见过。我没有仔细看清那家伙的面孔,因为途中大部分时间是在夜里。但是,当时在引擎盖下,打着电筒的时候,我的确把他看得很清楚;后来到了阿伯丁更清楚了,因为那时天已经亮了。如果我看到的只是照片,那我说那人可能是他;可是如果说起他搭车的地方——那个地方离找到莫利斯车的地点如此之近,我可以说那人就是他。” “我赞成你的说法。”布洛格斯说。他思考了一会,不知道这人还能提供什么有用的情况。他问道:“你对费伯这个人有什么印象吗?” 波特脱口而出:“我觉得他非常疲倦,很紧张,但很坚定。在那种情况下,他是这样。还有,他不是苏格兰人。” “说一说他的口音好吗?” “没什么特征。口音——有点像是伦敦附近某个小公立学校的人的口音。与穿的衣服很不相称,明白我的意思吧。他穿的是工装。还有一件事,那是在同他谈话以后才注意到的。” 金凯德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替他们上茶。他们都接了茶。警长往门口那儿走。 “你们谈些什么?” “啊,谈得不多。” “可是,你们在一起待了好几个小时——” “他在车上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他把我的汽车修好了——不过是线路上出了问题,只是我怕我在机器方面无能为力,后来他对我说:他的车在爱丁堡那里坏了,他要到班夫去。还说,他并不想经过阿伯丁,因为他没有禁区通行证。我恐怕……我对他说过,叫他不用担心。还说过,真要是受到审查,我一定为他担保。你看,我真是糊涂到家了——只是因为我感到欠了他的情。你知道,我遇到了麻烦,他帮我解了难。” “先生,谁也没有责怪你。”金凯德说。 布洛格斯却在责怪他,不过没有把话说出来。他反而这样说:“见过费伯的人当中,很少有能把他的外貌向我们说出来的。你能不能认真想一想,对我说一下他究竟是什么样子?” “他醒过来时,样子像个军人。”波特说,“他很注意礼貌,样子很聪明,握手时很有力量。在握手时我注意到了。” “还有什么?” “还有一点,就是他醒来的时候……”波特满面通红,脸皱成一团,“他用右手摸着他的左臂,就这样摸的。”他边说边示范了动作。 “这能说明一点问题,”布洛格斯说,“他的匕首就藏在那儿,是一把袖珍匕首。” “别的恐怕没什么了。” “他还说过,他要到班夫去。这说明他不会去那里。我可以肯定,是你先告诉他你要到什么地方去以后,他才说要到班夫去的。” “恐怕是。”波特说,“对,正是那样。” “他的目的地要么是阿伯丁,要么是往南边。他说过要到北边,可能并不会去。” “这么翻来覆去地估猜,解决不了问题。”金凯德说。 “有时候也能有作用。”——金凯德肯定不是傻瓜——“你有没有对他说过,你还是个地方官?” “说过。” “就因为你说了,他才没有杀你。” “我的天啦!这为什么?” “他知道,杀了你,人们就知道你失踪了。” 门又打开了,进来的人说:“你要的情况已经搞清楚了,希望这对你大有用处。” 布洛格斯咧着嘴笑了。不用说,来人就是港务长——小个子,白头发剪得又短又整齐。他嘴上叼着个很大的烟斗,身穿颜色鲜艳的铜扣上装。 金凯德说:“船长,请进。身上怎么弄得这么湿?下雨了就不该出门呀。” “去你的吧。”船长一句回嘴给房间带来了欢乐的气氛。 波特招呼着:“早上好,船长。” “早上好,阁下。” 金凯德问道:“有什么情况?” 船长把帽子脱下,抖掉帽顶上的雨滴。他说:“‘玛丽二号’不见了。那天下午来了风暴,我亲眼看到它进了港。我没有看到它启航,而且我知道那天它不会再出海。看样子,它到底还是出了海。” “船主是谁?” “塔姆·哈夫彭尼。我打电话问了。那天他把船停泊以后就走了,从那以后就没有去那儿。” “是什么样的船?”布洛格斯问。 “是条渔船,船不大,长度有60英尺,船舷较宽。是条结实的机动小船,内侧发动机。造型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这一带的渔民造船,并不照着图样。” “我想问个问题,”布洛格斯说,“在这样的风暴里,那条船能够经受得住吗?” 船长稍停一下,在用火柴点烟斗,然后说:“如果掌舵的很老练——可能经受得住,也可能不行。” “他可能在海上航行多远就遇到了大风暴?” “不会很远的——不过几英里。‘玛丽二号’停泊在港口已是傍晚了。” 布洛格斯站起身子,绕着椅子在走,然后又坐了下来。“那么船此刻在哪儿呢?” “沉在海底,这完全有可能,那家伙真是笨蛋。”船长说话不无风趣。 说费伯已经死了,这个论断不能令布洛格斯满意。实在不能叫人信服。他浑身不自在,坐立不安,还有点困惑。他抓抓下巴——胡子该刮一刮了。他说:“说他死了,我只有亲眼看见才相信。” “你看不到的。” “这种推测就请免了吧,”布洛格斯说,“我们想要的是情报,不是悲观情绪。”办公室里其他的人突然领悟过来,他虽然年轻,可在这里他的官衔最高,只听他接着在说: “如果大家不介意,我们分析一下各种可能性:第一种情况是:他从陆地上离开了阿伯丁,‘玛丽二号’是别人偷的。如果是这样,那么他现在可能已经到了目的地。但是风暴这么大,他不会离开我国。其余的警方力量已被我们全部动员起来在搜查他。对于第一种情况,我们只能做到这个地步。” “第二种情况:他仍然停留在阿伯丁。对于这种可能性,我们同样已有所准备,目前仍在搜查。” “第三种情况:他从海上逃离阿伯丁。这一可能性最大,对这一点我们的看法是一致的。我们再详细分析一下:第一,他在某处找到个避风港,或者是小船给冲坏了,漂到大陆或是海岛上;第二,他死了。”他当然没有分析到“第三”,那就是在风暴前他可能到了另一条船上——或许就是德国潜艇……但时间上或许来不及,也可能来得及。如果他真的上了德国潜艇,那就无能为力了,倒是把它忘掉为好。” “如果他找到了避风港,”布洛格斯接着说,“或者是小船被毁坏,那我们迟早会找到实证。即找到‘玛丽二号’,或者是船的碎片。我们可以立即对海岸线进行查找,而且一旦天气放晴还可以用飞机侦察海面。即使他葬身海底,那漂浮在海上的渔船碎片仍然可以找到。” “因此,我们的行动要兵分三路:第一,已经在进行的搜查工作继续进行;第二,开辟新的搜查线路,即从阿伯丁开始,向南北两方的海岸线进行搜查;第三,做好准备工作,一旦天气好转就对海面进行空中侦察。” 布洛格斯一边说,一边来回走动。说完以后,他停下来,向大家看看,问道:“你们意见如何?” 夜已深,大家都很困,一个个快进入睡眠状态了。布洛格斯那么突然地提高嗓门使他们惊醒过来。有的欠着身子,搓搓手;有的把鞋带系紧;有的披上了外衣。大家都想投入到工作中去,没提任何意见,也不存在任何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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