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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



  大不列颠的君王们行使委任殖民地总督的权利以来,总督们的举措就很少像原特许状下的前任那样,令殖民地百姓满意。人民对长官们执行并非人民赋予的权利心怀妒忌,予以监视。长官们对大海另一边下达的旨意暗打折扣,结果,开罪了君主也没能讨好百姓。马萨诸塞湾年鉴告诉我们,詹姆斯二世①在位期间,自老特许权失效以来的四十年中,六位总督就有两位被百姓造反关进监狱。第三位呢,哈钦森②宁愿相信,是被一颗唿啸的子弹赶出该州的。第四位因为老跟众院议员争吵不休,早早进了坟墓。剩下的两个再加上他们的继任者,直到革命③也没过上几天太平日子。而执政党的低级成员碰上政治运动高潮,日子就更惨了。这些话权当下面故事的开场白。故事发生在一百年前的一个夏夜。读者先生,为使您避开长长一串殖民地事务的枯燥细节,笔者在此对曾造成殖民地群情激奋的一系列情况且略过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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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詹姆斯二世(JamesⅡ,1633—1701):英国国王,在位期1685—1688。
  ②哈钦森(ThomasHutchinson,1711—80):北美殖民地时期马萨诸塞州的一位总督。
  ③革命:指美国独立战争,1775年始,1783年结束。

  月华初上,时近九点,一条船靠上渡口,载来一名旅客。这么晚了,不答应多给船钱,这位客人也休想过渡。他上得岸来,便猛掏两边的衣袋,好兑现先讲好的条件。船家举起灯笼,借灯光、月光好生端详一番这个陌生人。是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分明乡下人,看样子头回进城。身穿粗陋的灰布衣,破旧不堪,但精心补缀。下身是条耐穿的皮裤,绷在健美的腿上。蓝色的线袜不用说是母亲或姐妹织成。头上是顶三角帽,当年崭新的时候大概压在小伙子父亲更严峻的额头上。小伙子左臂夹着根沉甸甸的橡木棒,是靠根部较硬的一段。还随身带着只行囊,瘪瘪的,累不着那结实有力的肩膀。褐色的鬈发,匀称的五官,明亮快活的眼睛,是老天的赐福,与艺术能给他的装扮十足相配。
  青年大名罗宾,终于从衣袋里掏出只值本州最小纸币一半的五先令。这种钱正贬值,船家不干,青年只好再添上一张六角形的羊皮纸,面值三便士。随后,小伙子迈步朝城里走去,步履轻快,就像这一天赶的路还没超过三十哩似的。他目光急切,好似进了伦敦城,而不是新英格兰殖民地一个不起眼的小镇。没走多远,罗宾忽然想到,自己并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就停下来上下打量那条狭窄的街,细看两旁又小又破的木头房子。
  “俺亲戚才不会住这号破房子,”他想,“那边的房子也不像,月亮都照到破窗户啦。真的,这一带不像他住的地方。真该跟船家问问路的,他肯定愿意带俺去,从少校那儿挣几个赏钱。不过,碰上下一个人,俺也照样能打听。”
  他接着往前走,高兴地发现街道变得宽敞,房屋也漂亮多了。很快就看到有人正不紧不慢地赶路,连忙加快步子追上去。走近些才看清是个老头,一顶灰色假发,一身宽下摆的黑衣裳,丝袜一直卷过膝盖,手拎一根又长又光的拐仗,走一步就在地上笔直地敲一下,并富于节奏地哼两声,听来十分严肃阴沉。罗宾观察完毕就伸手拉住老头上衣的大下摆,恰好灯光从一家理发店敞开的门窗泄出,照在两个人身上。
  “尊敬的先生,晚上好,”罗宾说着深深一躬,仍拉着人家衣裳不放。“请您告诉俺,俺家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住在啥地方。”
  青年嗓门响亮,一个理发师手握剃刀正要刮一只涂满肥皂的下巴,另一个正在收拾一顶拉米伊假发①,就都扔下活儿跑到门口瞧热闹。同时那人转过被注视良久的面孔,冲罗宾大发脾气,一面骂人,一面还夹上两声阴沉的哼哼,效果惊人,好比怒气冲天之时突然想到了冰冷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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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拉米伊假发:西方十八世纪流行的一种假发,带有一条黑辨子,上下两端扎蝴蝶结,得名于比利时一地名。
  “放开我,混蛋!听着,鬼才认识你打听的人。什么!我有权,我有——哼!哼!——权,你敢对上等人这么说话,明天一早就叫你尝尝套足枷是啥滋味儿!”
  罗宾放开老头的衣裳,赶紧走开。身后传来理发店那伙人恶意的大笑。小伙子起先为此番打听的结果感到诧异,但他脑瓜儿聪敏,很快就自以为明白其中原因。
  “这老头准是个乡下佬,”他推论,“从没见识过俺亲戚家啥模样,又少教养,连对生人礼貌回话都不懂。这家伙老啦,不然,真想转回去照他鼻子给一拳。啊,罗宾,罗宾,连剃头的都嘲笑你挑这么个人问路,下回可得学乖点儿啦,伙计。”
  现在他钻进了一串七弯八拐的小巷子。这些巷子相互交叉,离河边都不远。柏油的气味扑鼻而来,月光下,支支桅杆从房屋顶上伸出一截。数不清的招牌告诉他,已快到商业中心,可街上阒无一人,店门都已关闭,只有一些房子的二层楼上还亮出灯光。终于路过一条窄巷的拐角时看到一幅不列颠英雄的头像在一家酒馆门前晃动,酒馆内传出一片嘈杂人声。底层的一扇窗敞开着,透过菲薄的窗帘,罗宾发现一群人正在用晚饭,围在一张丰盛的桌旁。食物的香味飘入外面的空气,令青年想起最后一口干粮早晨就已下肚,自中午起一直腹内空空。
  “唉,一张羊皮纸三便士就能让俺坐在那张桌子上!”罗宾叹口气。“不过少校会请俺吃顿好饭的,干脆硬着头皮进去问问路。”
  他走进酒馆,顺人声、烟味来到酒吧间,屋子长而低矮,橡木墙板烟熏火燎,地上铺着厚厚一层沙,但并不干净。一群人——多数像水手,或多少与大海有关——占着几条木凳、几把皮椅,正东拉西扯地聊天,偶而也全体对一个话题感兴趣。三、四伙人正共享大钵盛的旁趣酒,西印度群岛的贸易早就把这东西传到了殖民地。另一些人大概是本分勤劳的手工匠,宁愿各自啜着杯中物,酒意上头益发缄口不言。看来所有的人都贪杯恋盏,不论灌下肚的是哪种。这恶习百年前斋戒日的布道词就能证明,是咱们老祖宗的家传。只有两三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引起罗宾的同情。他们把酒馆当做土耳其式的车马店,躲在屋子最昏暗的角落,顾不上烟雾迷蒙,啃着自家炉子烤的面包,自家炊烟熏的火腿当晚饭。罗宾对这几个顿生兄弟之情。然而他的目光又被一个站在门边的人吸引。这人正跟一伙打扮怪气的人窃窃私语。此人五官单独看去狰狞可怖,但总起来给人印象极深。额头凸出超出常人一倍,正中一条沟纹,鼻子高耸,曲线不匀,鼻梁比一根手指头还要宽。眉毛又浓又密,一双眼睛好似深洞里的两团火。
  罗宾正琢磨跟谁问路的好,酒馆老板迎了上来。这小个子男人系一条污迹斑斑的白围裙,来向生客表示职业性的欢迎。做为法国清教徒的第二代,似乎承袭了祖国同胞的彬彬有礼。但不论什么情况也改变不了他那尖声尖气的嗓门。此刻,他正这样招呼着罗宾。
  “打乡下来吧,先生?”他说着一躬到地。“恭候大驾光临,相信您肯赏光跟我们多待一阵儿。这镇子不错,先生,房子漂亮,初来乍到,好玩的地方多的是。能赏光吩咐您要的晚饭么?”
  “这家伙看出俺家人长得像啦!猜到了俺跟少校是亲戚!”
  罗宾暗暗得意。迄今为止,他还从未受此额外礼遇。
  所有的人都扭头来看这个乡下小伙——他站在门口,破旧的三角帽、灰不溜秋的衣裳、皮裤子、蓝线袜,倚着根橡木棒,还背着只行囊。
  罗宾对礼貌有加的店老板回话,摆出少校亲戚的自信来,“好伙计,”他道,“俺以后一准光顾您的店,等——”说到这儿,他不得不声音一低,“等俺兜里多一张便士再说。眼下,”他又扬起嗓门,“俺只想打听一声,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住处。”
  屋里突然一阵骚动,罗宾还以为人家都想帮他指路呐,但店老板抬眼去瞧墙上张贴的一张纸,开始看起来,时不时回头盯一眼小伙子。
  “瞧瞧谁上咱们这儿来啦?”他的话断断续续,干巴巴地,“逃离雇主,契约奴,名赫奇卡亚·马奇——身穿灰上衣、皮裤,戴主人的三等帽,有送交本州监狱者,悬赏一镑!”
  罗宾伸手抓住木棒较轻的那头,但一看众人满目敌意,便打消了敲碎这家伙脑袋的念头,转身就走。他发现先头注意过的那个凸额头的家伙朝他挖苦地瞪一眼。刚出门,身后就是一阵哄然大笑,店老板尖声尖气活像在往水壶里丢小石头。
  “怪事,”罗宾自作聪明,“怪事,承认兜里没钱比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大名还厉害?哼!要是把这伙呲牙咧嘴的混蛋堵在林子里,在俺和橡树一块儿长大的地方,就叫他们尝尝我的厉害,俺钱包虽瘪,胳膊可够粗的!”
  顺窄巷拐弯,罗宾发现一条宽街,两侧高房摩肩擦踵,尽头还有幢带尖塔的房子,上头一口钟正敲九点。月光,无数店铺橱窗的灯火,照亮人们在街头闲逛。罗宾希望能从人群中认出谜一般的亲戚来。头几回的遭遇使他不敢再冒险,大庭广众的,还是闭上嘴慢慢走吧。他边走边伸长脖子打量每一位上年纪的先生,想找到少校的面孔。一路碰上不少寻欢作乐之徒,绣花衣裳颜色俗艳,假发硕大无朋,帽子金线流苏,银鞘的宝剑与他擦身而过,弄得人眼花缭乱。游山玩水的花花公子,端一副欧洲时髦绅士的派头,招摇过市,哼着流行小调,一步三摇,让可怜的罗宾为自己不声不响自自然然的步态直害臊。他走走停停,看看橱窗中琳琅满目的商品又因为厚着脸皮盯着别人看挨了几回骂。不久,少校的亲戚发觉来到了钟楼附近,还是一无所获。不过,熙熙攘攘的大街才看完一侧,所以他又横过马路,顺对过的人行道接着打探。他比哲学家寻觅诚实者抱的希望还要大,可运气却同样糟。朝低矮的那头才走一半,忽听有人手杖一步一敲石板地,走了过来,时不时还富于节奏地哼两声。
  “老天保佑!”罗宾认出这声音。
  碰巧右手有条岔道,他赶紧拐了进去,到城里别的地方去碰运气。此刻耐心已消磨殆尽,自打越过渡口到现在,这么乱转倒比在河对岸一连数天的跋涉还要累,肚子也饿得咕咕叫。罗宾开始寻思要不要抄起棍子,气势汹汹拦截头一个碰上的单独行人,好强取需要的情况。这主意正开始占上风,就走进一条满目凄凉的小街,街两旁的破房子七零八落,朝向港口。月下,一条街竟空空荡荡。走过第三家,发现有张门半开半掩,锐利的一眼,发现里头有女人的衣裙。
  “没准儿这回运气能好点儿。”他想。
  就朝那门走拢去,发觉人家连忙把门关严些,不过还留着条缝,够里头的女郎打量外头,却不暴露自己。罗宾只看到一眼绯红的裙子,和一只亮亮的眼睛,犹如月光在什么亮闪闪的东西上颤抖。
  “‘美丽的小姐’——可以这么客客气气打声招呼,”聪明的小伙心想,“既然俺也不知道别的。”——“美丽可爱的小姐,打搅啦。能不能告俺一声,哪儿才能找到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家?”
  罗宾的恳求令人动心,女郎觉得这英俊的乡下小伙没啥好怕的,就一把拉开门,走到月光下。这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子,雪白的脖颈,浑圆的胳膊,纤细的腰身,一条红裙给裙环撑得老大,就像站在一只气球上。这还不够,椭圆的脸蛋,非常漂亮,小小的帽子下面露出一头黑色的秀发,秋波流转的眸子透出狡黠的放荡,一下子就把罗宾给镇住了。
  “莫利纽克斯少校就住在这儿。”美丽女郎道。
  呀,转了这一夜,头回听到这么甜蜜的声音,好比银铃在风中叮咚响嘛。然而,他不由疑心这甜甜的声音说的可是真话。两头打量一番这条破街,再看看面前这幢房子,是座黑乎乎两层小楼,第二层比底层凸出一截。门口这间像个卖零碎的小铺。
  “呣,真是的,运气不坏,”罗宾滑头地说,“俺的少校亲戚有这么漂亮的一位管家。不过,俺得麻烦他到门口来一下,乡下有人托俺给他捎了个口信,完事俺就好回客店去歇着。”
  “不行,少校上床睡觉好一阵儿啦,”红裙子女郎道,“打搅他也没用,今晚他喝得太多。他可是个大好人,若把他亲戚从家门口打发走,那我可担当不起。你长得跟好老头一个样儿,敢打赌,你头上的帽子正是他下雨天戴的。而且他也有跟你这皮裤一样的衣裳。请进吧,我以他的名义真心欢迎你。”
  说着,漂亮好客的女郎就拉住咱们这位英雄的手。那接触很轻,用力也温柔。罗宾从她眼里读出她未出口的意思。没想到细腰红裙女郎比这运动员似的乡下小伙力气还大,刚把犹犹豫豫的他拽到门口,邻居一张门开了,吓了少校的女管家一跳,丢下少校的亲戚立刻逃进家门不见了。一声响亮的呵欠之后,冒出一条汉子,活像派拉穆斯与西斯比①故事中的“月光”,手提一盏灯笼,多此一举地帮助他天上的姊妹照明。此人瞌睡昏昏走过来,朝罗宾转过一张蠢里蠢气的大脸盘,还扬扬手中一根带钉头的长棍子。“回家去,浪荡鬼,回家去!”守夜人一面说一面就快睡着了。“回家去,不然明儿早上就给你套足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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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派拉穆斯与西斯比(PyramusandThisbe):古巴比伦神话中的一对恋人。二人相约在一棵白桑树下见面,但西斯比被突然出现的一只狮子吓跑,丢掉了面纱。狮子的血染在这面纱上,后到的派拉穆斯以为情人已死,遂自杀。西斯比返回,发现情人死去,便用刀刺死自己。相传二人的血染红了桑树的果实,从此桑椹变为红色。莎士比亚戏剧《第十二夜》中有该故事的一段滑稽模仿。
  “这话都听了两回了。”罗宾心里嘀咕,“但愿今晚就把俺弄到那儿去,免了俺找人的麻烦。”
  话虽如此,青年还是本能地厌恶这个半夜三更维持秩序的家伙,便没向守夜人打听他的老问题。可人家一拐弯快不见了,他又决心抓住机会,急忙对守夜人的背影发一声大喊。
  “喂,伙计!帮个忙,告诉俺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家住哪儿好么?”
  守夜人不予理睬,拐弯走了,但罗宾似乎听到荒凉的街上传来一阵睡意浓浓的笑声。这时,头顶一扇敞开的窗户也传来一阵好听的吃吃窃笑,抬头一看,发现一双快活的眼睛,一条浑圆的手臂在向他打招呼。须臾,又是一阵下楼梯的轻快脚步。但是好青年罗宾出身新英格兰牧师家庭,品行端正,而且聪明机灵,赶紧顶住诱惑,望风而逃。走投无路,他只好瞎奔乱闯,穿过小城,觉得自己被什么符咒镇住,正像有一回大冷的冬天,家乡的巫士害得三个人在要找的农舍二十步以内瞎转了一晚上。大街小巷尽在眼底,陌生,凄凉,几乎所有房屋都黑灯瞎火。不过,碰到两次一小群男人,其中有的外国人打扮,行色匆匆。两次人家都停脚跟他讲话,可惜并不能为他排忧解难。他们哇哩哇啦几句外国话,罗宾半点儿也听不懂。见他答不上来,那伙人用明明白白的英文骂他一句,一窝蜂走了。最后,小伙子拿定主意敲敲每一张看样子可能住着他亲戚的屋门,相信坚持不懈准能打败一直与他作对的命运。决心已下,便从教堂的墙下走过,这堵墙位于两街的拐角。刚走近钟楼的黑影,劈面碰到一个大块头,裹着一领斗篷。此人大步流星,似有要紧事。但罗宾两手将橡木棍一横,将他正面拦住。
  “站住,诚实的汉子,回答俺一个问题,”罗宾坚定地道,“立马告诉俺,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家住哪儿?”
  “管好你舌头,傻瓜,让我过去!”一个深沉生硬的声音回答。罗宾对这声音似曾相识。“让我过去,不然就把你揍趴下!”
  “不,不,伙计!”罗宾扬起棍子,用大头直指那汉子裹住的面孔。“不,休想把俺当傻瓜。不给俺答复,就甭想过去。
  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家住哪儿?”
  陌生人没打算硬冲过去,倒退一步,暴露在月光下,掀开遮挡面孔的斗篷,直瞪罗宾。
  “在这儿呆一点钟,莫利纽克斯少校会从这儿路过。”他说。
  看到说话人空前未有的面相,罗宾大吃一惊。那超出常人一倍的凸额头,那宽鼻梁,浓眉毛,火似的眼睛,都是先前在酒馆见过的,可这人脸色却发生了一个变化,确切地说是两个变化。一边脸红似火,另一边黑如夜。分界线就在鼻子正中央。一张从这只耳朵咧到那只耳朵的大嘴也半红半黑,与脸颊的颜色相对。仿佛两个魔鬼,一个火神,一个夜神,两位一体,组成阴间才有的怪相。陌生人朝罗宾呲牙一笑,把花脸一蒙,顷刻之间无影无踪。
  “俺出门的人净碰上怪事情!”罗宾惊呼。
  他还是在教堂门口坐下来,打定主意等他的亲戚路过。先花些时间对方才离开他的人做一番哲学式的思考,这一点倒聪明,理智。满意地想好之后,就不得不另找别的事开心。放眼大街,比方才转过的多数地方都体面些。月亮好比想象力,给熟悉的东西罩上一层美丽的陌生,使一切比大白天显得更浪漫。房屋形状更异,大多古色古香。有的屋顶分裂成数不清的尖角阁,有的陡峭狭窄只有一个尖顶。还有些是平顶房,或洁白如雪,或年深月久乌黑一片,还有无数闪闪发光,反射着墙壁间的明亮物体。罗宾看了一会儿就腻味了,便接着猜度远处物体的形状,但目光刚捉住它们,那些东西就立刻跑开,简直似模模糊糊的鬼魂。最后,他细细打量起街对过的一座房子,正好在他坐的教堂门口的正对面。这是幢方形大宅,与别的房子不同,有座阳台,阳台坐落在一组高高的石柱上面,一扇哥特式雕花落地窗通向阳台。
  “没准儿这就是俺要找的房子呐。”罗宾思忖。
  他竖起耳朵倾听不断沿街传来的嗡嗡声打发时间。这声音十分微弱,只有他这种不习惯的耳朵才辨得出。那是一种缓慢沉闷梦一般的声音,是许多声音的大杂烩,相互距离遥远,所以单独听不见。罗宾为这城市沉睡的鼾声惊讶不已。偶而远处起一声呐喊,分明原先十分响亮,打断了这朦胧鼾声,更令他诧异。不管怎么说,这声音令人眼皮直打架。为赶走睡意,罗宾起身爬上一只窗框,想瞧一眼教堂里头。月光颤颤地照进去,落在一排排空荡荡的座位上,顺着静悄悄的通道铺开。祭坛笼罩着一层更暗淡却又更可怕的光芒。一缕孤单的光线竟敢停在一部打开的大经书上,难道自然之神在这夜半更深之时,也成为人类建造的圣堂中的一名虔诚信徒?抑或那来自天堂的光芒正是这地方看得见的神圣——因为这四壁之内没有凡人不洁的踪迹?此情此景,令罗宾的心战战兢兢,孤寂感比他在家乡林深之处的感觉更加强烈。他于是转身,重新坐到门口。教堂四周是一堆堆坟墓。罗宾忽觉心下惶然,要是自己苦苦寻找的那人,早已在尸衣中腐烂怎么办?要是他亲戚溜过那边的大门,朝他点头微笑,朦胧走过怎么办?
  “哦,要有什么活物陪陪俺多好!”罗宾叹口气。
  把思绪从这不舒服的轨迹上拉回来,他转而去想森林、小山、溪流,想象着这令人厌倦的无谓夜晚在父亲的家中度过曾是何种情景。他想念着家门,想念着门前那棵大树。那树躯体庞大扭曲,树荫历史悠久,成千的大树被砍伐,独独留下它。就在这棵树下,每逢红日西沉,父亲便举行家祷,邻居们也会过来参加,像家中兄弟一样。路人会在一旁驻足,饮一口那甘泉,使自己心灵洁净,添一分对家园的思念。罗宾分得清那一小群听众每个人的座位,看得见中间那个好人,在西方天际撒下的金色晚霞之中,高举经书。他看得见父亲关上书,全体起立祷告,听得见人们感谢上帝保佑,求上帝继续恩赐。往日里一听这些他就厌烦,但此刻这一切却成宝贵记忆。他感到父亲说到不在身边的那个人时,声音便有些失常,母亲把脸扭向粗壮多节的树身,哥哥不屑地撇撇嘴,因为他已开始长出硬硬的上髭,不允许他动容。大妹妹一直嬉闹不停,不管这场合的严肃,但明白这祷告是为了她的玩伴,便突然哇哇大哭。接着他看到一家人走进屋子,罗宾正要跟着进,门却咔嗒一声落栓了,他被关在家门外。
  “我在这儿还是那儿呀?”罗宾惊叫一声,心思正在梦中看得见听得着之时,眼前却亮出一条又长又宽的寂寞街道。
  他站起来,努力盯住那幢先头打量过的大房子,可脑筋仍在想象与现实之间摇摆不定。那阳台下的柱子时而拉长成又高又秃的松树干,时而缩小成为人影,时而恢复真实的大小形状,时而又重新变幻无常。有一刻,他敢发誓是自己清醒的一刻,看到有张人脸——似曾相识,却又无法肯定是他亲戚——从哥特式的窗户往下看。更浓的睡意袭来,几乎压倒了他,但又被对面人行道上一阵脚步惊飞。罗宾揉揉眼睛,发现有个人影正从阳台下经过,便大声怒冲冲又惨兮兮地叫道:
  “喂,伙计!俺得在这儿等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整整一夜么?”
  睡昏昏的回声惊醒、回答着这声呐喊。那路人看不清钟楼躲躲闪闪的阴影下还坐着个人,便穿过大街走近来看。是位风流潇洒的绅士,开朗,聪明,快乐,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发现乡下青年无家可归又举目无亲,便真心诚意地跟他讲话。罗宾的耳朵对这份诚意竟不习惯。
  “喂,好小伙子,坐在这儿的是谁呀?”那人问,“能帮你一把么?”
  “只怕不行,先生,”罗宾垂头丧气。“不过,您要是能回答俺一个问题,俺可感激不尽。俺找一位莫利纽克斯少校,都找了大半夜了。先生,这地方到底有没有这么个人,还是俺自己在做梦?”
  “莫利纽克斯少校!这名字我知道。”绅士笑了。“你不介意告诉我,找他有什么事吧?”
  罗宾简单说一遍他父亲是个牧师,收入菲薄,住在遥远乡下,跟莫利纽克斯少校是堂兄弟。少校继承了家产,获得文职、军职地位,一两年前曾威风八面地看过堂兄,对罗宾和他哥哥很有好感。少校膝下无子,便暗示要为两兄弟中的一个开辟前程。哥哥注定要继承父亲神职之余开办的农场,所以,就该罗宾沾一沾亲戚慷慨相助的光。再说,少校对罗宾似更为看重,认为他具有必要的秉赋。
  “人都说俺脑瓜儿聪明。”罗宾讲到这儿补充一句。
  “我看你配得上这美名。”新朋友和和气气,“接着说吧。”
  “先生,俺快十八啦,您瞧,个头儿也不错,”罗宾站直身体,“觉得该闯闯世界啦,所以俺母亲和妹妹就给俺拾掇得干干净净,俺父亲又给了俺去年薪水花剩下的钱,五天前俺就动身往这儿赶,想拜访少校。可是信不信由您,先生!天刚黑俺就过了渡,东打听西打听楞是没一个人知道俺亲戚的住处。只是一两点钟前,有人要我在这儿等着,说莫利纽克斯少校会打这儿路过!”
  “告你这话的人长得什么样?”绅士问。
  “哦,一脸凶相,先生,”罗宾回答,“额头鼓得老高,鹰钩鼻子,火爆爆的眼,更怪的是一张脸倒有两种颜色,您认识这人么,先生?”
  “不大熟,”陌生人回答,“不过,你叫住我之前正好碰上了他。我想你可以相信他的话,少校很快就会打这条街上过。同时,我挺想看看你们俩相见的情景,就坐在这台阶上陪你吧。”
  他坐下来,很快就和罗宾聊得热火朝天。不一会,先前远处响过的那种呐喊声渐渐近了,罗宾便打听怎么回事。
  “大喊大叫地干啥呀?”他问,“说真的,这城里老是这么闹哄哄的,俺要住下的话准睡不着觉。”
  “可不是么,罗宾兄弟,今晚是有三四个吵吵闹闹的家伙,”绅士接过话茬,“这大街上可甭想指望跟你家乡的树林子一样安静。不过,咱们马上就会看到那几个吵吵闹闹的人啦——”
  “哎,明儿早上就给他们套上足枷。”罗宾插嘴,想到自己碰上的那个提灯笼打瞌睡的守夜人。“不过,尊敬的先生,俺耳朵要是没错的话,一大队守夜人也不会跟这么一大群闹事的过不去,这么大喊声,至少也有上千人吧。”
  “罗宾,一个人就不能有几个声音,两副嘴脸么?”朋友回答。
  “也许能,不过上帝不准女人这样!”聪明的小伙子想起少校管家那勾魂的甜嗓子。
  附近街上的喇叭声愈来愈响,弄得罗宾心痒难熬,除了喊声,还有许多乐器乱糟糟响成一片,夹杂着一阵阵哄笑。罗宾站起来,朝人们急忙赶去的方向引颈张望。
  “肯定是什么狂欢作乐,”他说,“俺离家以来就没好好笑过,先生,放过这机会多可惜。咱们到那座黑房子拐角去,瞧瞧热闹怎么样?”
  “坐下,好罗宾,”绅士回答,拉住他灰上衣的下摆,“你忘了咱们得在这儿等你亲戚呀?再说,有理由相信,要不了几分钟,他就会从这儿路过的。”
  越来越近的喧嚣惊动了附近居民,四面八方一扇扇窗户哗地拉开,探出许多乍离枕头的脑袋,睡梦方醒,糊里糊涂,听任有闲暇的人观察他们的尊容。人们相互询问,这吵闹怎么回事,可谁也答不上来。衣冠不整的男人急急忙忙赶去凑热闹,奔下台阶踏上狭窄的人行道差点儿栽跟头。叫喊、哄笑、不成曲调的喇叭声,与音乐相悖,愈来愈近。忽然,百码以外出现一大群人,散的散,挤的挤。
  “你亲戚若在这人堆里,你认得出来么?”绅士问。
  “俺可不能保证,先生,俺得站过去点儿,好看清些。”罗宾下台阶走到人行道边缘。
  一股巨大的人流这时涌入街道,缓缓朝教堂移来,中间有个骑马人拐过街角,紧跟在他后面的是一支震天响的管乐队,制造的噪音任何楼房也挡不住。接着是一片红光向月光挑战,原来是密集的火把沿街照过来,所到之处把一切都罩在红光下。那唯一的骑马者一身军服,操着长剑,是众人的领袖,那张二花脸简直是战神转世。红脸颊象征火与剑,黑脸颊象征悲怆。他后头是一串印第安人打扮的狂人怪物,给整个队伍增添一种幻觉,仿佛高烧时的梦境半夜活生生横扫街头。一大群百姓拍手叫好,懒懒地跟着队伍行进。人行道上有几个女人在奔跑,恐惧的尖叫刺穿了乱哄哄的喧哗。
  “那双色脸的家伙盯上我了。”罗宾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不安地感到自己也是这古怪游行的一分子。
  领头的人从马鞍上转过身,两眼盯住乡下小伙,战马慢慢走了过去。罗宾的目光刚离开那个凶神,一队乐手又从眼前经过,紧接着是打火把的人。但后者组成一层晃眼的亮雾使他看不分明。不时还听到车轮倾轧路石,混杂的人影纷纷闪过,随即融为一片强烈的亮光。再过片刻,领头的打雷嗓门命令停下,喇叭吐出可怕的一声,安静了。人们的喊声笑声渐渐消失,只剩下一片嗡嗡声为暗夜为伍。正在罗宾眼前的是一辆无遮拦的大车,那儿的火把最明亮,那儿的月光也与白昼一样光明,而且,那车上浑身涂满柏油沾满羽毛①端坐着的正是他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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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把人剥光衣裳涂上融化的柏油再沾上羽毛,是西方一种古老的私刑。这种刑罚的最早记录始于1189年英王理查一世执政时期。
  少校上了年纪,身材高大威壮,五官粗犷强悍,一副磐石模样。但尽管如此,他的仇人还是找到了动摇他的手段。此刻他脸色煞白如死尸,比死尸更骇人。宽大的额头痛苦地紧抽,两条眉毛拧成一条灰白的直线,眼睛充血,目光狂乱,颤抖的唇边挂着白色的口水,浑身激动得抖个不停,就连处于压倒一切的羞辱之中,也竭尽自尊想镇定下来。但最痛苦的时刻是他的目光碰上了罗宾的眼睛,他分明一眼便认出了罗宾。小伙子站在一旁目睹一位尊长的奇耻大辱,二人相互凝视,罗宾双膝抖颤,毛发倒竖,又同情又恐惧。然而,一阵令人迷乱的激动迅速攫住了他的心,这一夜的经历,这出人意外的人流、火把、喧嚣与接下来的沉寂,这么多人对他亲戚的侮辱——这一切,更有甚者,意识到这整个场面的荒唐,使小伙子痴痴呆呆。这时,一阵懒懒的笑声传到罗宾耳中,他本能地回头,发现教堂拐角正站着那个守夜人,揉着眼睛,睡意惺忪地欣赏小伙子的窘态。须臾,又是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一个女人拧他一把胳膊,一双淫荡的眼睛盯住他,是那个红裙子。刺耳大笑摇撼了罗宾的记忆,人群中踮起脚顶着白围裙的正是那个礼貌有加的酒店老板。最后人群头顶掠过一阵下流的狂笑,中间还夹杂着阴沉的哼哼声,这个样子:“哈,哈,哈——哼,哼!——哈,哈,哈,哈!”
  这笑声来自对面楼房的阳台,罗宾扭头去看,只见哥特式窗户前面站着个老头,裹一件宽大的睡袍,灰色的假发换成了睡帽,帽子推到脑后,丝袜还挂在腿上,用他光滑的手杖撑着自己,笑得浑身乱抖。这笑容印在他严峻的五官上,好似墓碑上滑稽的铭文。接下来罗宾似乎又听到理发师、酒馆里的客人,以及那夜嘲弄他的所有人的声音,这声音传遍了这一大群人,也突然揪住了罗宾,他爆发出一阵纵声大笑,响彻大街——于是,人人捧腹大笑,声嘶力竭,但罗宾的声音最亮最响。这集体的狂笑直冲云天,连神明也从银色的云团中伸头窥探!连月中人也听到了下界的喧闹,惊呼:“噢嗬,今晚上凡间可够热闹!”
  风暴般的笑声稍稍平息,领头的打个手势,队伍继续前进。他们向前走,如同魔鬼围绕看一位死去的君王嘲笑挖苦,这君王不再威风凛凛却于痛苦中保持着尊严。他们向前走,以虚伪的装腔作势,愚蠢的大叫大喊,疯狂的寻欢作乐,践踏着一位老人的心。
  “喂,罗宾,在做梦吧?”绅士一手扶住青年肩膀问。
  罗宾一惊,松开紧抱石柱的手臂。人流从旁卷过时,他本能地抱住了石柱。他脸色有些苍白,目光也没先前灵活。
  “请您指给俺去渡口的路好么?”沉吟片刻,他说。
  “看样子,你又有新的事要打听啦?”伙伴笑道。
  “是的,先生,”罗宾干巴巴地,“谢谢您和其他朋友,俺总算看到俺亲戚啦。他只怕再也不想见俺的面了。城里人的生活叫俺恶心。先生,请指给俺去渡口的路好么?”
  “不行,好朋友罗宾——至少今晚不行。”绅士道,“过两天再说吧。你要还想走,我会助你一臂之力。或者你会想跟我们呆在一起?说不定,你这么聪明,用不着你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帮助,也能给自己打一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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