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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发现朱莉娅的尸体以来,又过去了十天,一点消息也没有。 警方把嫌疑人的范围缩小到了十六个人:十个犹太人,四个阿拉伯人,一个德努兹人,一个亚米尼亚人,他们每个人都不能证明自己当时不在案发现场;几乎每个人都有犯罪前科或者根据监狱中的心理医生分析有暴力犯罪的倾向。 他们中七个强奸未遂,三个曾经多次强奸过妇女,有两个喜欢偷看女人洗澡,而且有带刀入室行窃的前科——医生认为这样的人极有可能是本案的凶手。 十六个人中有五个住在耶路撤冷;另外六个住在距市中心只有一小时路程的郊区,那个德努兹人住在城市北边的一座山上,从海法可以远远望见他的家。但是他失业了,有一辆破车,经常开着他那辆破车到处闲逛。有两个阿拉伯人,一个犹太人也是这样。剩下的两个犹太人,格瑞伯兹和布瑞克勒两人是朋友。他们俩轮奸了格瑞伯兹十五岁的表妹。 他们俩也佐在耶路撤冷北边。在坐牢之前,他们俩合伙开了一家搬运公司: 帮顾客把行李从海关搬到家里去。从监狱出来后,他们两个又在一起合伙做生意,用一辆小货车在高速公路上拉活。丹尼尔怀疑他们不仅仅是为了赚钱,很有可能是在寻找合适的猎物下手。 丹尼尔审问了格瑞伯兹、布瑞克勒两人和德努兹人,试图在他们的供词中找到一些与朱莉娅有关的东西。 格瑞伯兹和布瑞克勒都只有二十来岁,裸露的胳膊上肌肉发达,一看就是那种没什么文化,一天到晚只知道惹事生非的人。两人好像很多天都没洗澡了,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尽管是在审讯室里,两人也没太在意,仍然嘻嘻哈哈地开着玩笑,时不时还互相招一拍肩膀。尽管两个人也没有什么特别亲呢的举动,丹尼尔仍然怀疑两个人是潜在的同性恋。一提及他们的犯罪前科,两人都火了,都一口咬定自己是无辜的,是被那个女孩子害的。 格瑞伯兹说:“家族里的每个人都知道她一直是个婊子。” “你怎么认为她一直是个婊子?”丹尼尔问。 格瑞伯兹低下了头,没有说什么。 布瑞克勒插话道:“那你怎么看她?” 丹尼尔盯着格瑞伯兹:“你强奸她的时候她只有十五岁。就算她是个婊子,你说她当了多长时间的婊子?” 格瑞伯兹说:“她一直就是个婊子,她生下来就是个婊子。” 布瑞克勒说:“他们经常在一起搞聚会。每次散了以后,有些人开车出去兜风,有人就会在车上和这个婊子做爱。” “你参加过那些聚会吗?” “没有,我没有去过,反正她干的那些事儿,大家都知道。” 格瑞伯兹说:“那次,我们和往常一样带她出去兜风。当然,我们一起做爱了。这个婊子居然找我们要钱,我们说去你妈的。结果这个婊子就跟条母狗似的,居然报警了,把我们的一切都毁了。” 布瑞克勒接着说:“我们失去了一切,只好重头做起。” 丹尼尔问:“说说你们自己的事儿,你们每天运货都有记录吗?” “每天都有,但我们都扔了。” “为什么要扔?” “凭什么不扔,这是我们自己的事,我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丹尼尔看了看北方局逮捕两人时做的笔录。那个可怜的女孩子下巴被打碎了,掉了二十颗牙,一个眼眶被打裂了,脾脏被打得大出血,阴道缝了八针。 “你们差点儿把她给打死。” “她偷我们的钱,她就是个妓女。”布瑞克勒狡辩道。 “那你认为这么打妓女就可以啦?”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明白我说的意思。” “我不明白,说,你到底什么意思。” 布瑞克勒低下了头:“给支烟抽,行吗?” “等会儿,你先给我们解释你是怎么看待妓女的。” “我们不需要妓女。只要我们愿意,找多少个女孩子都没问题。”格瑞伯兹说。 “那你们为什么强奸她?” “那不同,整个家族都知道她是个婊子。”布瑞克勒说。 一个小时后审讯结束了。从审讯结果看,丹尼尔既不能说这两个人就是凶手,也不能说这两个人就是清白的,与本案无关。案发那几个晚上,两人都说自己在家睡觉,但都找不到证人证实,菲特玛死的那天他们想不起自己干啥了,但他们回忆起朱莉娅死的那天,他们在运货,经过一番艰苦的工作,警方在海关的记录上找到了证据:那天他们两人确实在海关提货了。施姆茨仍想搞清楚菲特玛出事那几天,他们在干什么。 丹尼尔认为不能完全排除两人作案的可能。他们运货去的目的地就在耶路撤冷旁边,他们完全有可能把货运到后,又折回耶路撤冷。但是他们在哪儿杀的朱莉娅又在哪儿将她肢解的呢?他们在耶路撤冷没有可供作案的地方,技术科的人在他们那辆破车上也没发现血迹。他们否认见过朱莉娅,而且坚持说当天没去过耶路撤冷,当天确实也没人在耶路撤冷见过他们。至于那天下午干嘛啦,两人说自己把车往北开到一个废弃的海滩边上,呆了一下午。 丹尼尔问:“有人能证明吗?” “没人去那儿。”布瑞克勒说过往的船把垃圾都倒在那儿,气味难闻极丁。一不小心,沙滩上的沥青会搞得你一身都是。 “那你们怎么去啦?” 布瑞克勒笑了笑说:“我们喜欢那儿,那儿一个人也没有,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格瑞伯兹也跟着嘿嘿地傻笑。 “我希望你们两个去做一下测谎试验。” “疼吗?”布瑞克勒模仿着小孩的嗓音,假装傻乎乎地问道。 “你的档案上说,你以前做过。” “对,我是做过。那些该死的电线弄得我很不舒服。这一次我说什么也不做了。” “我也不做。”格瑞伯兹也随声附和着。 “如果你们能通过测谎试验,就可以帮助你们洗涮罪名。如果你们没能通过测谎试验,就说明你们撒谎了,你们有可能就是杀人凶手。” “让我们考虑一下,行吗?”布瑞克勒说。 丹尼尔按了一下电铃,进来一个警察,将他们两人带了出虽然这两个家伙很讨厌,但丹尼尔还是相信他们两人说的是真话。这两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容易冲动,精神有点不太正常。这两人一有机会,还会危害社会,但丹尼尔认为他们两个人不是杀害朱莉娅和菲特玛的凶手。这种冷酷的杀人方式不符合他们两人的风格。但是有时候人们容易被表面现象迷惑,再加上他们两人也没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因此丹尼尔决定尽量推迟释放他们,在放他们之前,先派埃维·克汉去他们住的地方再调查调查;放他们出去之后也要派人盯着他们,决不能掉以轻心。 那个德努兹人叫阿萨德。马拉,也是个白痴。他刚满三十,说话有点结巴,有窥探他人隐私的毛病,住在一辆活动房车里,有精神病史。当年因为有精神病他没服兵役。十几岁时,他潜入了一户居民家中,吃光了冰箱里的所有东西,临走之前还留下了纪念品:在那人的厨房里撤了一泡尿。 由于他未满十八岁,法官没法把他送到监狱里去劳教,只好准备把他送到工读学校里去,但他很走运,附近没有工读学校,这样,这一次他就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不过,他的父亲狠狠地揍了他一顿。看样子这一顿揍得很厉害,至少整整十年他接受了教训,没干什么坏事。十年后的一个晚上,他又跑到别人家里去偷东西。他已经有点变态了。偷了东西后,他并没有急于溜走,而是在窗外窥视房主夫妇做爱,看到高潮处,他甚至叫了起来。叫声惊动了房主夫妇,丈夫冲了出来,看见阿萨德·马拉正一手抓着窗台,一手兴高采烈地挥舞着。两人打了起来。阿萨德被打得鼻青脸肿,最后幸亏警察及时赶到,否则阿萨德还不知道要被打成什么样子呢。到了警察局后,阿萨德很快就承认了所有的罪行。他在这一带已经作案多次了。这样,警方也就一举破获了多起入室盗窃案和性骚扰案。 阿萨德也是个危险分子。警察上次逮捕他时,在他身上搜出了一把刀,尽管他说这把刀是用来开罐头削水果的,而且也没发现他用刀作案的证据,警方还是把刀没收了。这次他运气不太好,审判时碰见了一个以严厉著称的法官,结果可想而知,他被判了重刑。在监狱里,他表现不错,心理医生和监狱长都认为他已经改造好了,这样他就被提前释放,正好在菲特玛死前一个月出狱。 这次审讯前的例行检查,又在他身上嫂出了一把刀。不过,刀刃与死者身上的伤口并不吻合。丹尼尔还注意到阿萨德·马拉是个左撇子,验尸报告上说凶手是个右撇子,尽管如此,丹尼尔并没有大意,他还是审问了阿萨德将近两个小时,并让他做了测谎试验,放了他之后,丹尼尔又给北方局打了个电话,要他们监视阿萨德,不过也没有要求二十四小时监视,只是要他们在阿萨德进耶路撒冷时跟踪就行了。 与此同时,约瑟·李和伊利亚斯·达奥得也照着名单在审问嫌疑犯。他们两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审问犹太人时,约瑟·李就凶一些;而审问阿拉伯人时,伊利亚斯·达奥得就凶一些。他们花了很长时间,但一无所获。 两天过去了,十六个嫌疑犯中的十个已经证明自己是清白的了;他们没有做案时间,而且全都通过了测谎试验。剩下的六人中。 有三个也通过了测谎试验。只剩下三个嫌疑犯了。他们是布瑞克勒、格瑞伯兹和一个阿拉伯人。丹尼尔安排达奥得去监视那个阿拉伯人。 当天下午快下班时,施姆茨赶回了丹尼尔的办公室,随身带着一些从海关复印的资料。在菲特玛死前的那几天,布瑞克勒和格瑞伯兹揽了一大笔生意,很忙,因为码头工人罢工,一批货已经被耽误了三个礼拜了,他们把送这批货的活接了下来。这批货要分别送到三个地方,最远的离耶路撤冷有七十公里。当然,如果他们开车开得快,也有可能当天赶回耶路撤冷。 丹尼尔、施姆茨、约瑟·李三人分别绪三个地方的货主打电话核实情况。货主们证实他们两人那两天确实很忙。而且菲特玛死的当晚,他们就睡在第二个货主的货场里。那个货主记得很清楚,因为他们就睡在货车上,撒尿也不去厕所就站在车上往下撒,早上起来后也不刷牙就这么吃早餐,把货场搞得乱糟糟的,臭气熏天。 “当时车上还有货吗?” “有,多得很。撤尿时他们就站在货上往下撤,太他妈讨厌这两个白痴,明明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却一直不肯说,要么他们两个太傻了,要么他们两个认为被警方看成杀人嫌疑犯很刺激。 丹尼尔想:“尽管这两个人很危险,迟早要犯事儿,但现在不用管他们了。” 阿尔朱里这个阿拉伯人是最后的线索了。他喜欢用刀而且仇恨女人。仅仅因为汤做得不好,他就差点把他的第一个妻子杀了。后来他又把他的第二个妻子打成重伤。从监狱出来还没三个月,他又娶了第三个妻子。真不明白,女人怎么会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这不是找死吗?难道独身一人比死更让人害怕? 达奥得审问了阿尔朱里,但没发现什么可疑的东西:这个家伙生活得很有规律,晚上从不外出。达奥得查看了他的资料,也没发现什么。 丹尼尔看了看表,已经是晚上八点了,他想起还没给家里打电话,于是拿起话筒,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但没人接。他又拨了总机询问劳拉是否给他打过电话。 “让我查一查。对,四点半她给你打过一个电话,问你是否回家和孩子们一块儿吃饭。 “她还打过吗?” ”七点半她还打过一次,也是问你是否回家吃饭。” “她说了她在哪儿吗?” “没有。她可能希望你能尽快回电话。”“谢谢。”丹尼尔把电话挂了,又喝了一大口冷咖啡,正准备趴在桌子上睡一会,突然听到一阵敲门声,指起头一看,施姆茨手里拿着一叠资料,气冲冲地走了进来。 “丹尼尔,瞧瞧这个。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有人往墙上贴这个,想想也许你需要这些东西,就给你拿了几张过来。” 施姆茨拿的都是一些传单。传单中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的照片:照片上的男人胡子拉碴的,卷发,有点胖,小眼睛,戴着一幅黑框眼镜。他外面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里面穿着一件自衬衣,所有的扣子都扣上了。在照片底下,分别用希伯来语、英语印着黑色粗体字:“小心这个男人! 马可斯基是个杀人犯!马可斯基是个强奸幼女犯!看好你的孩子!”在这些标语的下面是从纽约的报纸上剪下来的剪报。这说明这些东西都是真的。丹尼尔累极了,但他还是努力克服着疲劳,眯着眼看着这些剪报。 马可斯基来自纽约市的布鲁克林区,是六个孩子的父亲,也是一所神学院的牧师。一天,一个孩子控告马可斯基性骚扰,结果引发了至少十二个孩子类似的控告。纽约市警察局逮捕了他。在交了保释金后,警察局放了他。但他溜了,再也没有出现过。登在《纽约通讯》上的一篇文章,在分析了他和犹太教传教士的密切关系后,推测他可能已经逃到以色列了。 丹尼尔一言不发,把传单放在了桌子上。 “这个该死的狗杂种就住在这儿。”施姆茨说,“他在沃尔逊住宅区买了一套房子。贴这些传单的人叫罗比维奇,也是从布鲁克林期的牧师,对马可斯基的案子一清二楚,他后来一直认为马可斯基在纽约坐牢了。他调到以色列后,在沃尔逊住宅区买了套房子。结果有一天在离他家不到一百米的地方,他看见了马可斯基,这可把他给吓坏了。要知道他有七个孩子。他直接去找了马可斯基的主教,跟他谈了那个狗杂种的事。主教承认确有其事,却又说马可斯基对自己干的事儿很后悔,应该给他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罗比维奇回来就去找了台印刷机,印了些传单,到处贴,想引起大家的注意,把马可斯基赶走。” 丹尼尔说:“一个牧师在交了一大笔保释金后,又到了耶路撤冷最高档的住宅区,他从哪儿弄来的那么多钱?” “罗比维奇对这事儿也很奇怪,他猜想是教徒们按照主教的意思捐的,这话不一定可靠。罗比维奇是另一个区的牧师,他们之间经常互相攻击。” “罗比维奇为什么不通知我们?” “我也问了他。他说他原认为警察跟马可斯基是一伙的,要不然他怎么可能入境,又这么大摇大摆地到处踢蹬呢?” “还有别的消息吗?” “我记得国际刑警组织没有发给咱们关于马可斯基的通缉令。” “对。”丹尼尔打开一个抽屉,拿出一叠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缉令,翻了翻,“没有马可斯基的。” “海关也没通知我们有危险人物入境。”施姆茨说,“这个主教挺有来头的。” 丹尼尔说:“这个主教也是刚从布鲁克林来的,来了还不到一年。他来时,还带了好几个牧师。” “都住在沃尔逊住宅区?他们可真够奢侈的。” “大部分都不住那儿。可能只有马可斯基一个人住在那儿,他到咱们这儿多久啦?” “已经来了三个月了。这个狗杂种没准又强奸小孩子了,当然,也有可能他不仅对小孩感兴趣,对成年人也感兴趣。谁知道这家伙又要干什么坏事?” 丹尼尔猛地在桌子上拍了一下。施姆茨对丹尼尔这么激动有点吃惊,情不自禁地往后退了一步,呆呆地望着丹尼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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