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引言



  对一个雇主来说,以下雇佣做法意味着非法:(1)因为雇员的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或是血统而不雇佣、拒绝雇佣,或是解雇雇员,抑或在违约赔偿费、福利待遇条款或人权方面歧视雇员;(2)因为雇员的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或是血统而限制其自由、实行种族隔离政策,或人为地分等级,从而剥夺或倾向于剥夺他们的就职机会,抑或损害他们的求职形象。
                 1964年《民权法》第七章
  权力既不为男人专有,亦非为女人独享。
                 凯瑟琳·格雷厄姆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