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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穿衣,洗漱完毕,我走下楼去。心情甚至有些愉快地向科芬道了早安。尽管这家伙昨天跟我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酒吧里已经聚了很多人了,住店的客人都来了。昨天没来得及细看,今天一注意才知道,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捕鲸者:大副、二副、三副;铁匠、木匠、铜匠;还有标枪手、守船人,不一而足。 他们的肤色一律棕黑,衣着随便,蓄胡子的人占了很大的比例。 你可以通过他们的外表来判断他们在岸上已经呆了多长时间了。 瞧,这个小伙子,两颊赤红,像烤过的梨,他从印度洋回来不超过三天。 他旁边那一位,颜色没他那么重,身上似乎有点锻木的味道,他上岸有一个星期了。 有的人脸上只剩下一丝隐隐约约的热带的黄色了,他们在岸上肯定已经呆了好几个星期了。 不过,谁也不能从魁魁格的面色来判断他上岸的时间。 “吃饭喽!”科芬吆喝着。 在桌边落坐以后,我就竖起了耳朵,想听听捕鲸的故事,可大家却一律地沉默。大家的仪态举止似乎还有些忸怩。 这实在让人费解。 据说经过风浪见过世面的人就比较老练了,在稠人广座之中的仪态也十分自然得体。可眼前这些在汹涌的大风大浪中九死一生地闯过来的人们、这些一点也不羞怯地打死过鲸鱼的人们,如今围坐桌边,却都有那么一点羞羞答答的不安。 噢,这是一群怕羞的狗熊、一群羞赧而又勇敢的捕鲸人。 魁魁格在这群人中似乎并不太显眼。他冷若冰霜地坐在那里,不苟言笑。 他的出众之处在于拿着标枪吃饭,而且用标枪吃饭。他不喜欢热咖啡、热面包卷之类的东西,只喜欢那半生不熟的牛排。 他的标枪直奔牛排而去,稳准狠地戳起一块来,回送到嘴边。每一次出击和回兵都有刺破别人脑袋的危险。好在他举止还算稳当,这在他们这一群人中已经算是有礼仪、有教养了。 魁魁格吃饱以后,马上就走了出去。我出去散步时,看见他正叼着他的斧头烟斗,吸烟化食呢。那顶奇特的高帽子还戴在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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