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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似乎都在缓慢地进行着,但德克尔回头一想,又觉得时间过得飞快。在后来的几天里,他经常见到贝丝,在一些琐事上给她以指导,例如哪家食品店最好,哪家邮局最近,除了广场附近的豪华旅游用品商店之外还有哪些真正物美价廉的商店等等。 德克尔带着贝丝沿圣·约翰学院旁的小溪徒步上山。他们经过荒野门住宅小区,一直登上了阿塔拉雅山顶。虽然她的身体尚未完全适应这么高的海拔,但能完成长达三小时的步行已足以证明她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德克尔还带贝丝去逛过位于歌剧院山下的大型跳蚤市场,那儿只有周末才开放。他们去班德利艾尔国家纪念馆参观印第安人崖洞屋遗址。他们到基督之血网球俱乐部打网球。他们吃腻了新墨西哥饭菜,就去哈里客栈品尝火鸡肉饼蘸肉汁。他们还经常在贝丝或德克尔的住处自制烤鸡。他们到让·考克多影院或者咖啡屋影院去看外国电影。他们到位于威尔赖特博物馆路上的印第安市场去观看拍卖,从林多路步行到那儿很近。他们去看赛马或者去庞霍瓦海·普韦布洛赌场。然后,9月1日(星期四)上午11点,贝丝与德克尔在圣菲产业契据所见面。贝丝在契约上签过字后,递上一张支票,从而获得了她对那幢房子的所有权。 “让我们庆祝一下吧。”贝丝说。 “如果我说我另外还有几个约会一定得去的话,你一定会恨我的。” “我并不是说马上就庆祝。”贝丝用肘碰了他一下。“我也许占据了你的全部时间,不过,我也得承认,偶尔你也要为生存而奔波。我的意思是今天晚上。整天吃脱脂白肉,我已经吃腻了。咱们就开一次戒,烧烤两大块多汁带骨的牛排,我再烤点薯片,拌个色拉。” “你就想这样庆祝一下——不想出去吗?” “嗨!这是我作为财产拥有者在圣菲度过的第一个夜晚。我想待在家里,好好欣赏欣赏我买下来的这一切。” “我带红葡萄酒来。” “还有香槟,”贝丝补充道,“我觉得我似乎应该在前门口啪的打开香槟,就像船砍缆下水时那样。” “来一瓶多姆派利扬恩,够好的了吧?” 当德克尔如约6点到达时,他惊讶地发现有一辆陌生的小汽车停在贝丝的车道上。他想,维修人员应该使用卡车或带有企业名称的小汽车,那么究竟是谁在这个时候登门拜访呢?他把自己的车停在这辆无任何标志的车旁,下了车,这才注意到这辆蓝色雪佛莱骑士车的前排乘客座位上放着一个阿维斯汽车出租公司的文件夹。正当他沿着砾石车道朝前门走去时,车道尽头的雕花大门打开了,贝丝出现在门口,身边还站着一位德克尔从未见过的男子。 那人身材修长,一副商人打扮,中等个头,面容和蔼。他的头发稀疏,而且有些花白,年龄看上去约有50出头。他的蓝西装做工考究,但不是价格昂贵的精品。他那白衬衣使他的脸色显得更白,但绝无病态。只要看看他的衣着和缺乏日晒的皮肤,就可以知道他肯定不是圣菲本地人。德克尔在此地已经居住了一年零三个月,可他见到过的穿西装的人不过十几个,而且其中一半人是从外面来此谈生意的。 “……要价是否太高了——”那人话说出一半便停了下来。他朝德克尔转过身去,好奇地扬起细细的眉毛。德克尔打开前门,朝门楼走去。 “斯蒂夫。”贝丝快活地在他脸上吻了一下。“这位是戴尔·霍金斯,在纽约的一家画廊工作,我的画就在那里出售。戴尔,这就是我曾向你提起过的那位好朋友,斯蒂夫·德克尔。” 霍金斯微微一笑。“我听贝丝讲过,如果没有你,她在此地简直无法生存。”他伸出一只手说,“你好!” “假如贝丝一直在夸奖我,我肯定会心花怒放的。” 霍金斯笑了起来,德克尔跟他握了握手。 “戴尔本来打算昨天来这儿的,但纽约有件生意,他没脱开身。”贝丝说,“我完全沉浸在房子成交的喜悦之中了,忘了告诉你他要来。” “我以前从未来过此地,”霍金斯说,“但我已经认识到我早就该来了。这儿的灿烂阳光太神奇了。我从阿尔伯克基一路驾车过来时,山峰的色彩变换了许多次。” 贝丝显得异常兴奋。“戴尔带来了好消息,他已设法卖出了我的三幅画。” “都是同一个买主,”霍金斯说,“这位顾客对贝丝的作品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他希望第一个看到贝丝所有的新作品。” “而且他为先睹权付了5000美元,”贝丝兴奋地说,“还不算为买那三幅画所付的10万美元。” “10……万?”德克尔咧嘴笑起来。“真令人难以置信。”他一阵冲动,紧紧拥抱住她。 贝丝的双眼闪闪发光。“先是房子,现在又是这个。”她也拥抱了德克尔。“值得庆贺的事真多。” 霍金斯看上去有些不自在。“好吧,”他清了清嗓子。“我该走了,贝丝。我明天早上9点再来看你。” “也好,我们去帕斯夸尔餐馆吃早餐。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怎么走吗?” “如果忘了,我会向旅馆的人打听的。” “然后我再带你参观一下那些画廊,”贝丝说,“我希望你喜欢走路,有200多个画廊呢。” 德克尔觉得应该主动挽留他。“请你留下来和我们一道共进晚餐好吗?” 霍金斯风趣地摆了摆手。“谢谢,不了。我知道什么时候不该妨碍别人。” “如果你肯定的话。” “我很肯定。” “我送你上车。”贝丝说。 德克尔等在门楼下。贝丝陪霍金斯沿车道往外走,并跟他简单交谈了几句。霍金斯上了车,向他们挥挥手,开车走了。 贝丝蹦蹦跳跳地往回走,笑容满面地回到德克尔身边。她指了指他手中的纸袋。“这是我想要的东西吗?” “红葡萄酒和多姆派利扬恩。香槟已经冰一下午了。” “马上打开,我都等不及了。” 香槟酒的泡沫刺得贝丝鼻孔发痒,她抽动了几下鼻子。“你想不想看看意想不到的东西?” “又是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吗?”晶莹的多姆派利扬恩香槟酒慢慢流向德克尔的舌根。“这真是异乎寻常的一天。” “我想让你看,但又有点紧张。” 德克尔拿不准她是什么意思。“紧张?” “这可是个不小的秘密。” 这一回德克尔真的弄不懂她是什么意思了。“能否让我看看?” 贝丝像是在拿主意,坚定地点了点头。“我很想让你看看,跟我来。” 他们离开瓷砖装饰的漂亮厨房,走过铺在客厅里的色彩缤纷的粗棉地毯,走下房前的一条露天走廊。这条走廊引着他们经过一扇通向洗衣间的门,来到另一扇门前。这扇门是关着的。无论德克尔何时拜访贝丝,她对这扇门里面的秘密始终缄口不谈。 现在,她有些迟疑,深情地望着德克尔的蓝眼睛,长吁了一口气。“来吧。” 她打开门后,德克尔的第一个印象就是颜色。红、绿、蓝、黄,色彩斑斓,恰似一道耀眼的彩虹喷薄而出。展现在他面前的是千变万化、五彩缤纷的美丽画卷。他的第二个印象是图形、图像与质感的有机结合,好像它们共同拥有同一种生命力。 德克尔沉默了片刻。这些画给他的印象太深、太深,他完全愣住了。 贝丝更加认真地审视着他。“你认为怎么样?” “‘认为’不够准确,应该是我感觉怎么样,我被征服了。” “真的?” “它们真是太美了。”德克尔往前迈了几步,环视着放在画架上、挂在墙上以及悬挂在头顶上的画作。“太棒了。” “这样,我心里就宽慰多了。” “可这里足有……”德克尔很快地数了数。“……十几幅画呢。它们全是描写新墨西哥的。你是什么时候——” “自从搬进来后,除了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每天都在画。” “可这件事你对我只字未提。” “我太紧张了。假如你不喜欢它们怎么办呢?假如你说它们跟此地某某艺术家的作品相似怎么办呢?” “可它们不相似,绝对不相似。”德克尔慢慢地从一幅画走到另一幅画前,体会着,欣赏着。 其中的一幅引起了他的特别注意。那幅画表现的是一棵生长在干涸河床上的落叶松,河床边布满红色的野花。这幅画看上去简单而质朴,但德克尔总觉得画面中蕴含着什么。 “你觉得这幅怎么样?”贝丝问。 “对我来说,欣赏画恐怕要比谈论画更惬意。” “这并不难。你首先注意到的是什么?你对什么感受最深?” “那些红色的野花。” “不错,”贝丝说,“从我知道它们叫什么的那一刻起,我就对它们感兴趣了。这种花叫做‘印第安画笔’。” “你看,它们真像艺术家的画笔,”德克尔说,“笔直、细长,顶端长着红鬃毛。”他沉思了片刻。“一幅描写画笔之花的画。” “你说到点子上了,”贝丝说,“艺术评论家称此类画为‘自指画’,也就是表现绘画的画。” “这也许能解释引起我注意的另一种东西,”德克尔说,“那就是你那盘旋飞舞的笔触,以及把你所表现的一切有机地结合为一体的手法。这种技巧叫什么?印象主义吗?它使我想起了塞尚和莫奈。” “更不必说雷诺阿、德加,特别是梵·高了。”贝丝说,“梵·高是位描绘阳光的天才,所以我敢说,若是我运用梵·高的技巧来描绘新墨西哥的独特风景,那将更能增强图画的自指性。” “‘阳光翩跹起舞的土地。’” “你真聪明。我试图捕捉圣菲阳光的鲜明特性。但如果你再仔细看看,你还会发现隐藏在风景之中的象征物。” “……噢,我真笨。” “这些圆圈、波纹,还有太阳破云而出时的形象,纳瓦霍人和其他西南部印第安人就是用这些来象征大自然的。” “所指寓于所指。”德克尔说。 “整个画面是为了让欣赏者感觉到,即使是一条看似十分平常的干涸河床,上面不过生长着一棵落叶松和一些红色野花,其实也包含着复杂的内容。” “太美了。” “我曾十分担心,怕你不喜欢它们。” “你的那位艺术经纪人怎么说?”德克尔问。 “你是说戴尔?他肯定他说,这些画全都能卖出去。” “那么,我的看法又有什么要紧的呢?” “要紧得很,相信我。” 德克尔转过身来注视着她。他的心跳开始加速,他几乎不能自持。“你真美。” 她的眼睛微微闪动,显得有些吃惊。“什么?” 他的话脱口而出。“我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你。我无法把你从我的脑海中赶走。” 贝丝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 “我敢说这是我所犯过的最大的错误。”德克尔说,“你需要轻松的感觉,你需要空间和——你也许从现在起不会再理我,但我不得不说,我爱你。” 贝丝凝视着他,好像过了很久很久。 德克尔想,这回我可真的把事情搞砸了。我怎么就不能把嘴闭上呢? 贝丝的目光十分专注。 “我想,是我说得不是时候。”德克尔说。 贝丝没有答话。 “我们能再退回去吗?”德克尔问,“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好吗?” “你再也退不回去了。” “这正是我所担心的。” “而且这一切已经发生了。” “是的,已经发生了。” “你会后悔的。”贝丝说。 “你想让我离开这里?” “天哪,不。我想让你亲亲我。” 等德克尔意识到时,他的双臂已经紧紧搂住她了,而贝丝的双手也已触到了他的后脖颈。他不禁颤抖了一下。他们亲吻时,他似乎觉得透不过气来,他从未体验过如此震颤心灵的碰撞。他们长时间地、深深地亲吻着。德克尔开始发抖,他无法控制自己身体的这种反应。他曾作为特种部队成员和情报特工无数次拿着生命去冒险,也曾经历过最令人心惊胆寒的恐惧。现在他正在体验的这种情感,具有恐惧的所有表面症状,但其实质却是截然不同的。这是疯狂的喜悦。他的指尖有些麻木了,他的心随着胸脯的起伏怦怦直跳。他解开她衬衫的钮扣,跪了下来,亲吻着她那光润平滑的腹部肌肤。她身体一抖,顺势倒了下去,将他也带倒在地板上。他们拥抱着,翻滚着,深深地亲吻着。他似乎觉得自己飘了起来,离开了肉体。同时,他的意识中又只有自己的肉体和贝丝的肉体。他想就这样亲吻她,抚摸她,一遍又一遍地永远持续下去。 德克尔睁开双眼,盯着平顶天花板上的桁架和椽子。晚霞透过窗户投射进绯红的光束。贝丝静静地躺在他的身旁。实际上,她已有几分钟没说一句话。但沉默的时间太久,德克尔有些沉不住气了。他担心她正处在懊悔的痛苦反思之中,为对死去的丈夫不忠而感到内疚。她缓慢地动了一下,转身朝向他,抚摸着他的面颊。 他想,看来一切正常。 贝丝坐了起来,扫了一眼身下坐着的砖地。他们正在她存放自己绘画作品的那个房间里,被包围在绚丽的色彩之中。“激情是极其美妙的,但有时要为此付出代价。”她轻声笑了笑。“就说这些砖吧,我敢断定我的后背被它们擦伤了。” “我的膝盖和胳膊时也被搓去了一层皮。”德克尔说。 “让我看看。哎哟,”贝丝说,“假如我们再疯狂点,就得看急诊了。” 德克尔哈哈大笑起来,笑得不能自持。他没完没了地笑着,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贝丝也笑了,这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她朝他靠过去,再次亲吻了他,但这次的吻充满了温情与爱慕。她抚摸着他结实的下巴。“你刚才说过的话,在我们——算数吗?” “完全地、彻底地算数。任何词语似乎都不足以表达我的心情,我爱你。”德克尔说,“我太爱你了,以至于好像在此之前我对自己一直一无所知,好像我从来没有真正地活过似的。” “你没说过你不仅是艺术评论家,还是个诗人呢。” “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德克尔说。 “我现在就想知道所有的一切。”贝丝又吻了他一下,然后站了起来。 德克尔欣赏着她的裸体,咽喉有些发紧。她的身体,无论是外形,还是其柔韧程度,都酷似运动员,这不禁使德克尔联想到古希腊雕刻家所塑造的性感的裸体女人形象。 “你身体左侧的那块东西是怎么回事?”贝丝问。 “我的左侧?” “我是说那块疤。” 德克尔低头看了看。那是块凹凸不平的疤痕,有手指尖大小。“噢,那只不过是——” “你的右大腿上还有一块。”贝丝皱着双眉,跪下来仔细查看。“虽然我不太懂,但我想说——” 德克尔想不出避免这个话题的办法。“这些都是枪伤。” “枪伤?这究竟是怎么——” “我不太懂得如何隐蔽自己。” “你在说什么呀?” “我是1983年入侵格林纳达的美军特种部队成员。”德克尔又一次感到伤心,因为他不得不对她撒谎。“枪声响起时,我没能及时趴下。” “他们发给你奖章了吗?” “为这种愚蠢的行为?”德克尔咯咯地笑起来。“我得到的是一枚授予受伤士兵的紫心勋章。” “这些伤疤看上去很痛。” “一点儿也不痛。” “我能摸摸吗?” “请便。” 她用手指轻柔地抚摸他体侧凹陷的疤痕,然后又抚摸大腿上的那一块。“它们真的不痛吗?” “冬季潮湿的夜晚里偶尔会痛。” “痛时告诉我,我知道怎样使你感觉好受些。”贝丝俯下身去,吻了吻一块伤疤,又吻了吻另一块。“这些伤疤不碍事吧?”她问道。 “一切正常。遗憾的是我住军队医院时,没有像你这样的护士。” “要是有我这样的护士,你就别想睡觉了。”贝丝偎依在他的身旁。 “睡觉并不是最重要的。”德克尔说。 他与她靠得很近,享受着她的体温。有几分钟,他们谁也没动,也没有讲话。透过窗户,绯红色的余辉越来越凝重了。 “我想,该去冲个淋浴了,”贝丝说,“你可以用客厅外的那个浴室,或者……” “或者什么?” “我们共用我的浴室。” 泛着白光的浴室很宽敞,可供双人洗蒸汽浴。里面有一张铺了瓷砖的长凳,一边一个喷头。他们涂上肥皂后,用海绵互相擦拭,然后用热水喷洗干净。蒸汽在他们周围翻腾起伏。他们亲吻着,抚摸着,拥抱着,光滑的身体相互摩擦着。最后,他们颤抖着倒在长凳上,两颗心剧烈地跳动着,又一次开始了做爱。 这是德克尔一生中最特别的一个夜晚。他从未有过这种情感投入肉欲的体验,也从未如此尊敬——或者应该说是敬畏——与他共享情欲的那个人。他与贝丝第二次做爱之后,又冲了个淋浴,而后穿上衣服。此时,他萌发出一种陌生的情感,一种完满感,一种归属感,似乎他们俩肉体的结合已经产生出另一个无形而神秘的结合体。只要他在贝丝身边,就能感觉到他中有她,她中有他。他甚至不需贴近她、抚摸她。只要看她一眼,他就能感受到这一切。 他一边呷着多斯·爱克斯啤酒,一边烧烤着贝丝爱吃的带骨牛排。他抬头向天空望去,星星已经开始闪烁,夜空的这种颜色极像贝丝的眼睛。他又朝着贝丝的房后望去,下面树木覆盖的山坡向远处延伸,最后融入圣菲的灯火之中。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涌上他的心头。他透过玻璃门朝亮着灯的厨房里望去,隐约看见贝丝在准备色拉。她正独自哼着小曲。 她注意到他在看她。“你在看什么?” “看你。” 她快活地笑了。 “我爱你。”德克尔又表白说。 贝丝走过来,打开门,探出身子,亲吻了他。这一吻就像火花从她身上迸发出来,落在他的身上。“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此刻,德克尔终于摆脱掉了困扰自己多年的空虚感。他回想起一年零三个月前在罗马的日子和他的40岁生日,回想起他所忍受的厌倦无聊和内心的空虚。他渴望有个妻子,有个家庭,有个安乐窝,而现在他即将拥有这一切。 “我恐怕要离开这个城市两三天。”贝丝说。 “怎么?”德克尔正驾车行驶在城北狭窄的塔诺路上。这条路弯弯曲曲,两边布满矮松。听到这话,他困惑不解地看了她一眼。这天是9月9日,星期五,是旅游季节的最后一天,也是狂欢节的第一个夜晚。他和贝丝成为恋人已经8天了。“突然发生了什么事吗?你以前从未跟我提起过。” “突然?也是,也不是。”贝丝说。她的目光越过附近夕阳照射下的低矮山丘,盯着西边的杰迈斯山脉。“后天就启程是有些突然,但我知道最终还是得这样做。我需要回韦斯切斯特县去一趟,和律师见面——就是这一类事情,跟我已故丈夫的财产有关。” 提到贝丝已故的丈夫,德克尔觉得有些不自在。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可能,他都会避开这个话题。他担心贝丝对那人的怀念会影响到她与自己的关系,会使她产生矛盾心理。他还嫉妒一个死人吗?他说不准。 “去两三天?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德克尔问。 “事实上,也许会多待些日子,大约一周的时间吧。这件事虽然琐碎,但很重要。我丈夫有合伙人,他们现在难以断定他所享有的商业股份的价值是多少。” “我明白了。”德克尔说。他很想向她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还是忍住了没开口。假如贝丝想把自己的过去告诉他,她会的。他打定主意不硬逼她讲。再说,这个晚上他们本来打算好好快活一番的。他们正要去一位电影制片人的家中参加狂欢节聚会,德克尔是这位制片人的房地产经纪人。显然,贝丝不想再谈论她那些法律问题,何必强人所难呢?“我会想你的。” “我也一样,”贝丝说,“这将是漫长的一星期。” “……死得很早。” 德克尔坐在宽敞客厅的一个角落里,呷着玛格丽塔鸡尾酒,欣赏着爵士三重奏,耳朵里飘来身后几位女士的只言片语。身穿无尾礼服的钢琴家正在纵情弹奏亨利·曼希尼的歌曲联奏,尤其引人注意的是那首《月亮河》。 “得的是肺结核,”德克尔听到身后有人说,“刚刚25岁。他21岁才开始写作。令人惊奇的是,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完成了这么多的作品。” 德克尔不再去听钢琴家的演奏,转而细细打量前来参加狂欢节聚会的200多位客人。这些都是他的委托人,也就是那位电影制片人邀请来的。身着制服的服务人员端来鸡尾酒和餐前小吃。来宾们从一间房走到另一间,欣赏着这幢豪华住宅。有名气的当地居民随意聚在一起,但屋里唯一能抓住德克尔注意力的却只有贝丝一个人。 德克尔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是一副东海岸人的打扮。可是她的衣着逐渐发生了变化。今晚,她穿一身具有墨西哥风格的西南部盛装。短裙和上衣都是用天鹅绒制的,这套黑蓝色的服装给她蓝灰色的眼睛和金棕色的头发平添了几分秀丽。她把头发梳成马尾型,用一枚发夹夹住。银光闪闪的发夹与她脖颈上南瓜花型的银项链十分相配。她正与几位女宾围坐在一张咖啡桌旁。那张咖啡桌是用从一扇有200年历史的大门上拆下来的锻铁制作的。她看上去很舒服自在,好像她已经在圣菲生活了20年似的。 “自从我离开洛杉矶加州大学后,就没再读过他的作品。”其中一位妇女说。 “什么让你对诗歌如此感兴趣呢?”另一位妇女显出很吃惊的样子问道。 “又为什么偏偏选择济慈?”第三位妇女问。 德克尔这才用心去听她们的谈话。在此之前,他并没有弄清楚这几位在谈论哪位作家。她们这一提,却勾起了他的回忆。那一连串错综复杂的联想把他带回到了罗马。他回想起追踪布赖恩·麦基特里克走下西班牙台阶、经过济慈去世的房子,当时的情景清晰地浮现在他的眼前。他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把眉头皱起来。 “就因为喜欢,我正在圣·约翰学院修这门课,”第四位妇女说,“课程的名称叫做‘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 “这就对了,”第二位妇女说,“我能猜出这个名称中的哪一个字眼最招你喜欢。” “你想到哪里去了,”第四位妇女说,“并不是你所喜欢读的那些浪漫故事。我承认,我也喜欢读这类作品,但这跟那些不一样。济慈描写的是男人、女人和激情,但这些都与他本人无缘。” 她们再次提到济慈的名字时,德克尔不仅想起了麦基特里克,还想起了那23位遇害的美国人。他实在搞不懂,这位诗人是真和美的象征,而自己在内心里怎么总是把他和堆满烧焦死尸的饭店联系起来呢。 “他描写情感,”那第四位妇女说,“描写激情洋溢的美,他还描写……这很难说得清。” 我在黑暗中倾听;有许多次 我几乎爱上宁静的死亡。 济慈那挽歌般的诗句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德克尔的脑海里。他不由自主地加入了这场谈话。“他还描写美好的事物。在一位年纪轻轻却很快就要死去的人眼里,美好的东西似乎美得更令人心碎。” 几个人都抬起头来惊奇地望着他,只有贝丝除外。刚才别人谈话时,她一直深情地凝视着他。 “斯蒂夫,没想到你也通晓诗歌。”第四位妇女说,“当你没在帮人寻找像这幢这么漂亮的房子时,你不至于也在圣·约翰学院选修课程吧。” “不,济慈的诗我还是上大学时学的。”德克尔撒谎道。 “你激发起了我的兴趣,”其中的一位妇女说,“济慈写下这些伟大诗篇时真的才20岁出头,而且很快就要死于肺结核吗?” 德克尔点点头。他又想起那个黑沉沉的雨夜里发生在那个院子里的枪战。 “他25岁去世,”第四位妇女重复道,“被葬在威尼斯。” “不,是罗马。”德克尔说。 “你能肯定吗?” “他死在离伯尔尼尼船形喷泉不远的一所房子里,从那儿往右走,就是西班牙台阶。” “听起来好像你去过那里。” 德克尔耸耸肩。 “有时我猜想,你什么地方都去过,”一位相貌迷人的女子说,“你来圣菲之前的生活一定很有趣。哪一天,我要让你给我讲讲。” “我在别的地方经营房地产,恐怕没有什么特别有趣之处。” 贝丝好像已经感觉到德克尔想离开,便从容地站起身,挽起他的胳膊。“要是有人想听斯蒂夫讲他的生活故事的话,那个人就是我。” 谢天谢地,德克尔终于从这种心境中解脱出来了。他和贝丝溜达着出了门,来到一个用砖铺地的大院子里。在凉爽的夜幕下,他们仰视着繁星密布的天空。 贝丝的一只胳膊搂住了他的腰。德克尔嗅到她身上的香水味,禁不住亲了亲她的面颊。他的咽喉愉快地绷紧了。 德克尔领着她出了院子,远离灯光和人群,隐蔽到矮松树的阴影里。他狂热地亲吻着她。贝丝踮起脚尖,手指交叉着搂住他的脖颈,回吻着他。他似乎觉得大地在起伏飘动。她的嘴唇柔软,但却很有力、很刺激。她的乳头隔着外衣挤压在他的身上。他有些透不过气来了。 “来,接着说——给我讲讲你那有趣的生活故事。” “再找时间吧。”德克尔亲吻着她的脖颈,吸吮着她的芳香。“现在,有更好的事情要做。” 但他禁不住又想起罗马,想起麦基特里克,想起发生在那个院子里的事情。这个可怕的噩梦始终困扰着他。他真希望能把以麦基特里克为代表的那一边全都远远抛在身后。现在,他和两个月前一样,急于知道究竟为什么麦基特里克要到圣菲来监视他。 “送来了吗?” “今天下午送来的,”德克尔说,“我还没来得及给你看呢。”晚会结束后,他们沿着树荫浓密的林多路驱车返回。 “现在让我看吧。” “你肯定自己不累吗?” “哎,如果我累了,我就能住在你那里,使用它。”贝丝说。 “它”指的是一张床,是德克尔委托一位名叫约翰·马西的当地艺术家制作的,其独特之处在于它全部是用金属铸造的。马西在锻造车间里,用一把锤子和一块铁砧,在床架杆上制作出了精美的图案,看上去很像木雕。 “太奇妙了。”贝丝说。此时,德克尔已经把切诺基停放在汽车棚里,和她一同走进室内。“这比你描述的还要气派。”她抚摸着金属表面光亮的黑漆。“而且,这些图案都是刻在床头板——或者应该叫床头金属板——上的。无论你叫它什么,反正是用铁制成的。这些图案看上去像是参照了纳瓦霍人的图案,但也像埃及的象形文字,他们的脚往一个方向伸,手却伸往另一个方向。实际上,他们看上去像是些醉汉。” “约翰很有幽默感,这些图案并没有参照任何东西,是他自己独创的。” “好吧,我真的很喜欢,”贝丝说,“这些图案让我很开心。” 德克尔和贝丝从不同的角度欣赏着这张床。 “看上去的确很坚固。”德克尔说。 贝丝用一只手按了按床垫,然后扬起双眉,显出一副调皮的样子。“想检验一下吗?” “当然,”德克尔说,“如果我们把它压垮,我要让约翰退款。” 他关上了灯。他们情意绵绵地亲吻着,慢慢给对方脱去衣服。卧室的门是开着的。月光从卧室外走廊上又高又宽的采光窗照射进来。贝丝的胸脯微微闪光,使德克尔联想起象牙。 他们肯定是从后墙进来的。当时是凌晨3:07。德克尔之所以知道准确的时间,是因为他有个旧式的指针闹钟。他后来查看时发现,指针正好停在那个时间。 他没有睡着,正侧身躺着,借着月光欣赏贝丝的面容,想象着她已经完成了事务性的旅行,又回到自己的身边,他们的分离终于结束了。远处隐约传来“砰—砰—砰”的爆竹声,是参加私人聚会的人们燃放的。狂欢节的庆祝活动仍在继续。德克尔想,明天早上肯定到处是残纸碎屑。困乏的街坊邻居被那些聚会搅得彻夜未眠,警察又要忙着应付来自各处的抱怨了。他很想知道现在有多晚了,于是转过头去看钟。 他一点也看不到钟的亮光。他猜想,一定是自己把贝丝的什么衣服扔在钟的前面了。他伸手想去移开钟前面的遮挡物,却碰到了钟。他疑惑地皱起了眉。钟的夜光怎么没了?远处的爆竹声还在砰—砰—砰地响着,但在喧闹声中他还是听到了另外一种响声——是金属与金属的微弱刮擦声。 他内心一阵不安,坐了起来。那声音不是床腿的摩擦声,而是从卧室外采光走廊尽头右边的门那儿传来的。这道门通向外面的小花园和院子。这种金属与金属的微弱刮擦声仍在继续着。 他猛然伸过一只手捂住了贝丝的嘴。月光下他隐隐看到,她吃惊地睁开了眼睛。她刚要挣扎着推开他的手,他把头俯在她的左耳上紧张地低声说:“千万别出声,听我的,有人想破门进来。” 金属刮擦声仍在继续。 “离开床,到壁橱里去,快。” 贝丝一丝不挂地从床上爬下来,冲进房间右墙上的壁橱里。壁橱大得能走进去,10英尺长,12英尺宽,没有窗户,比卧室还暗。 德克尔迅速拉开床头柜最下面的那个抽屉,摸出一把西格-索尔928型手枪,这还是他初到圣菲时买的。他猫腰蹲在床边,用床作掩护,伸手去抓床边的电话。可是,当他把话筒放到耳边时,他明白拨911是不可能的了,话筒里根本没有拨号音。 金属刮擦声停止了,突如其来的寂静使德克尔越发觉得紧张。德克尔冲进壁橱,但没有看见贝丝。他以身边的小梳妆台作掩护,透过卧室敞着的门朝外面的走廊瞄准,浑身紧张地抖个不停。虽然他赤裸的身体仍在冒汗,但他还是觉得发冷。靠右边的后门吱吱嘎嘎地打开了,德克尔早就打算给它上点儿油了。 他问自己,到底是什么人想破门而入?是强盗?有可能。但以往生活经历中养成的多疑心又一次占了上风。那件没了结的事又一次找上门来了——他无法打消这个教他从心里发冷的念头。 入侵警报器立即发出有节奏的嘟嘟声,这是这种装置在发出刺耳的警报之前给予的短暂警告。但是警报已经毫无用处了——因为电话线已经被掐断,警报信号已经不可能传送到保安公司了。如果不是入侵警报器装上了蓄电池以防断电的话,那么连嘟嘟的警告声也不会有了。 嘟嘟声随后变成了连续不断的尖啸声。几个黑影冲进了卧室。刺眼的闪光划破黑暗,自动武器断断续续的轰鸣声冲撞着德克尔的耳膜。在闪光中,无数发子弹射向床单,枕头里的羽毛四处飞扬,床垫填塞料迸射出来。 趁着持枪歹徒尚未意识到他们所犯的错误,德克尔向他们开了火。他连续扣动扳机,两个歹徒中弹倒下,第三个歹徒连滚带爬地逃出卧室。德克尔朝他开了一枪,但没打中,子弹打碎了一扇采光玻璃窗,那人趁机消失在走廊里。 德克尔的手掌有些潮湿,幸亏枪把上有防滑方格雕花。他赤裸的身体汗流浃背。他的耳膜被轰鸣的枪声震伤了,嗡嗡作响。他几乎听不到警报系统的尖啸声,也无法察觉到是否还有持枪歹徒企图偷袭自己。因而,他不知道闯入自己家的持枪歹徒是不是只有这三个,也不知道中弹的那两个人到底伤得怎么样。如果他试图离开壁橱的话,他们还会不会朝他开枪? 射击时的刺眼火光破坏了他的夜视觉,他焦急地等待着它的恢复。让他担心的是他不知道贝丝在哪里。是在宽敞壁橱里的什么地方,没错。可是她找到隐蔽处了吗?也许她躲在柏木柜后面了吧?他不敢冒险往身后扫一眼,看看能否在黑暗中发现她的身影。他必须目不转睛地盯着卧室,随时准备消灭冲进来的歹徒。与此同时,他感觉到脊背上一阵发凉,随即心惊胆战地意识到壁橱有另一个出口。这个出口通向洗衣间的出口,就在他的身后。假如那个持枪歹徒绕过去,从那个方向进攻…… 德克尔想,我无法同时守住两个方向。或许外面的人都跑掉了。 你会不会跑掉呢? 也许会的。 见鬼。 恐惧使他坚强起来。深更半夜,电话线和电源线都被掐断,无法求援,无法向警察发出警报,唯一让持枪歹徒担心的是他的邻居会被枪声或警报声惊醒。可这些嘈杂的声音能透过土坯墙传出去吗?离这儿最近的房子也有几百码远,距离会大大减弱这些嘈杂的声音。也许枪声很像他早些时候听到的远处的爆竹声。也许那个歹徒自以为还有一点儿时间。 歹徒并不是从洗衣间那个方向冲进来的。卧室门外再次响起自动武器的呼啸声,火光闪闪,子弹飞向壁橱门两侧的墙壁。歹徒不停地向室内扫射着,子弹打进对面的墙壁,撕碎了衣架上的衣服,打烂了鞋盒和服装袋,纷纷扬扬的布片、木屑和纸板片飘落下来,砸在德克尔赤裸的背上。呛鼻的火药味充斥着整个屋子。 刺耳的枪声突然响起,又突然停止,只剩下警报器仍在不停地鸣叫。德克尔不敢朝枪口闪光的地方射击,因为歹徒很可能已经变换了位置等在那里。如果德克尔还击,他立刻就会朝德克尔手枪的闪光处开枪。 随后,德克尔感觉到壁橱里有动静。贝丝赤裸的身影从黑暗的角落里一跃而出。她熟悉这幢房子,知道有扇门通向洗衣间。就在她握住门上的球形把手拧开门时,冲锋枪响了起来,连发的子弹朝她射去。德克尔觉得好像听到了她的呻吟声。枪声又急又响,他分辨不清楚,但当她消失在洗衣间的黑暗之中时,他看见她用手捂住了右肩。德克尔恨不得马上冲到她身边,但他还是放弃了这一近乎自杀的冲动,那个持枪歹徒正盼着他失去控制暴露自己呢。德克尔紧贴在小梳妆台上,摆好姿势,时刻准备射击。他也希望持枪歹徒会失去耐心。 德克尔在心里念叨着,上帝啊,求求你,千万千万别伤着贝丝。 他使劲盯着卧室门口,希望能够听到外面歹徒的动静,可他的耳鸣更加厉害了。他想,干嘛不改变一下战术呢。既然他的听力受损,那么想杀他的人也不会听得很清楚。这也许是变共同之弊为己利的好办法。遮挡他的梳妆台旁边有个齐腰高的金属梯子,平时他用它去取放在高处的东西。梯子约有一肩之宽。他抓起梳妆台上的一件衬衫,披盖在矮梯上。在黑暗中,梯子的侧面轮廓很像一个蜷缩着的人。他把梯子推到前面,心想,但愿那个歹徒真的听觉受损,但愿警报系统的鸣叫会盖过梯子刮擦地板的响声。他用力一推,梯子出了壁橱,穿过卧室朝他刚才看到歹徒的那个方向滑过去。 一阵猛烈的扫射把衬衫撕成了碎片,梯子也翻倒在地。几乎是在同时,德克尔朝过道上枪口的闪光处连开数枪。闪光中,一个人倒在瓷砖地面上,痛苦地缩成一团,冲锋枪把地面打得千疮百孔。随着他的倒地,疯狂的射击声平息了下来。 德克尔担心自己手枪的火光会使自己成为射击的靶子,于是翻滚到壁橱入口的另一边,猫腰朝着刚刚倒下的那个人开了一枪,然后又朝刚才他打中的那两个人补射了几枪,随即迅速撤退到洗衣间的黑暗之中。 贝丝,他必须找到贝丝,必须弄清她到底受没受伤,必须阻止她再次乱跑而暴露自己,直到他弄清楚这房子里再也没有其他的歹徒。洗衣间里飘溢着清洁剂的香味,对比之下浓浓的火药味更令人厌恶。德克尔感觉到热水箱和硬水软化器之间的空隙处有动静。他慢慢移过去,在那儿找到了贝丝。就在这时,洗衣间关着的门被猛然推开,紧接着就是一阵猛烈的扫射。这突如其来的枪击把他们打得不知所措,只好趴在了地上。 德克尔的夜视觉已经被离自己很近的射击强光所干扰,第二次的射击强光闪过之后,他更觉得眼前一片模糊。一个高大的黑影闯了进来,又是一阵猛射。德克尔伏在地上,枪口朝上开了枪。 一股热乎乎的液体流到德克尔身上。是血?但这液体不仅仅发热,简直是发烫,而且也不是一股,而是如瀑布般倾落下来。德克尔绝望地想到,一定是水箱被打破了。他竭力忍受着烫水浇到身上所带来的痛苦,集中注意力盯着几秒钟前还火光闪闪的黑暗处。在刚才的闪光中,他看到了那个持枪的人。他感觉到贝丝在自己身边恐慌地喘息着。他闻到一股血腥味,没错,就像铜的气味,很刺鼻。但这股味道并不是从持枪人所在的那个方向传过来的,而似乎是从他身边传过来的。一个可怕的念头袭上心来,贝丝受伤了? 待到夜视觉从刚才强光的冲击中恢复过来后,德克尔发现,在洗衣间门口的地板上有个黑色的身体轮廓。贝丝在他身边抖个不停。德克尔感到她在惊恐地抽搐着。他算了算自己大约射出了多少颗子弹,这才意识到只剩一发子弹了。他竭力压抑着自己的惊恐。 烫人的热水已经把他浇透了。他伸出一个手指按在贝丝的嘴唇上,示意她别出声。随后,他匍匐爬过洗衣间潮湿的地面,来到门口。借着从走廊天窗射进来的月光,他看到了那具尸体旁的冲锋枪。 或者说,至少德克尔希望那是具死尸。他正准备射出最后一发子弹,但还是先试了试那人的脉搏。那人已经没有脉搏了,他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他伸出左手,从那人的风衣下面搜出一把左轮手枪。他立即把冲锋枪扔进洗衣间,返回到躲在黑暗中的贝丝身边。他摸索着找到了通向房屋下检修通道的地板门,打开让贝丝钻进去。圣菲的绝大多数房屋都是建在水泥板块上面的,没有地下室,只有极少数才像德克尔的房子一样,地板下有条4英尺高的检修通道。 贝丝绷紧着身体,挣扎着不愿走下木梯。阴暗的通道里散发出一股尘土气味。后来她还是接受了这个避难所。她颤抖着快步走下去,热水也随着她涌了下来。德克尔用力捏了捏她的右臂,希望以此打消她的疑虑。然后,他关上了木板门。 警报系统的鸣叫声使德克尔越来越烦躁不安。在黑暗中,他爬到远处一个黑暗的角落,靠在锅炉上。从那里,他可以向洗衣间的任何一个入口射击。他左手握着歹徒的左轮手枪,右手握着自己的手枪。实在不行,他还有已拿到身边的歹徒的冲锋枪,但愿里面还有子弹。 但是,还有某种东西使他烦躁不安,给他增添了一种可怕的紧迫感。他明白,对于生存来说,耐心才是最最重要的。如果他起身搜查房屋,那将会把自己暴露给隐藏在外面的人。最好的办法还是待在原地不动,让别人先暴露。虽然这样想,但他还是压抑不住急切的心情。他想,贝丝赤裸着身体蹲在霉臭、昏暗的通道里会越来越觉得恐惧。他还想到贝丝的伤痛在加剧。刚才他抓住她的右臂以示安慰时,手指抹上了一些比水要稠的液体。这液体热乎乎的,还带着血腥味,贝丝肯定是被打中了。 德克尔想,我必须送她去看医生,决不能再等了。他从锅炉旁爬出来,慢慢爬向过道口,准备冲出去。他先把枪对准一个方向,然后又对准另一个方向。突然间,他怔住了:一道手电光照在了躺在他前方的尸体上。 德克尔紧紧贴在洗衣间的内墙上。他先盯住洗衣间门口看了一会儿,而后又紧张地扫了一眼通向壁橱的那扇门。他身上汗和水掺和在一起,滑溜溜的。他们为什么要用手电筒呢?暴露自己是没有道理的呀。他想,手电光一定是个圈套,是想吸引住我的注意力,以便让别的人从对面,也就是黑洞洞的壁橱里袭击我。 但令他吃惊的是,手电光移开了,折回去朝前门那边照了过去。这没有道理呀。除非……他敢相信自己的想法吗?也许是邻居听见时有时无的低沉声响,并且断定那肯定不是爆竹声;也许邻居已经拨打了911;也许拿手电筒的人就是警察。单独值勤的警察都会这样做——他发现了尸体,但不知道这尸体是怎么回事,或许是发生了枪战吧。此时他会立刻退回去,用无线电请求援助。 德克尔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假如换一种情况,他决不敢冒险暴露自己的藏身之处。可现在,贝丝被枪打伤了,天知道她伤得有多重。他不能再迟疑了,贝丝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在检修通道里的。他必须采取行动。 “等一等!”他喊道,“我在洗衣间里,我需要帮助!” 手电光不再往外移动,而是顺着过道照过来,停在了洗衣间的门口。德克尔当即意识到,他正在冒更大的险。他的耳朵嗡嗡作响,他弄不清是否有人在朝他喊话。如果他不回答,或者如果他的喊声与警察的问话毫不相干(假设此人真的是警察),他肯定会引起警察的怀疑。 “我还活着,我在这儿!”德克尔喊道,“有人闯进了我的家!我不知道你是谁!我不敢出来!” 手电光来回晃动着,好像是拿手电的人正在某个门洞里寻找可作掩蔽的东西。 “我听不见你在说什么!都是那该死的枪声,我的听觉被破坏了!”德克尔喊道,“如果你是警察,把你的徽章扔到门厅里,我从这个门洞里就能看到!” 德克尔等待着,紧张地从门洞里扫视着对面通向壁橱的那扇门,担心自己已经暴露,很容易遭到攻击。可他不得不抓住这个机会。他一心想着贝丝,我必须救活贝丝。 “求求你!”德克尔又喊道,“如果你是警察,请把徽章扔过来!” 他没听见徽章的滑动声。所以,当徽章突然出现在走廊的砖地上时,他吃了一惊。徽章被歹徒的尸首挡住了。 “太好了!”德克尔的咽喉发痛,他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我敢肯定,你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一定和我一样紧张!我出来时,会把双手举起来!我会先把手伸出来的!” 他把手枪放在右边的一个洗衣台上。假如情况有变,他可以迅速翻滚回来拿到它们。“我要出来了!别急!我先把双手伸出来!”他空着手走出门洞,双手举过头顶。手电光迅速移过来,照在他的眼睛上。一时间,他什么都看不见了,于是越发感到孤独无助。 时间似乎凝滞了。手电光一直照在他的身上。尽管地上还扔着徽章,他却突然起了疑心。那个警察(如果他是警察的话)没有挪动地方,只是不停地打量着德克尔。 或许是个持枪歹徒正在向自己瞄准? 手电光长时间的照射刺痛了德克尔的眼睛。他想放下一只手来挡住自己的眼睛,但又不敢动弹,不敢惹恼这个打量他的人。手电光移向他赤裸的身体,然后又回到他的眼睛上。 此刻,时间又重新开始运转。 手电光在晃动,越来越近。德克尔口干舌燥,被刺痛的眼睛看不清隐隐呈现的身影,看不清那身影的衣着,更无法看清那究竟是什么人。 手电和拿手电的人已经很近了,但德克尔还是说不清眼前面对自己的是什么人。他举着的双手有些麻木了。他觉得那个人似乎在对自己讲话,但他什么也听不见。 突然,那个人俯过身来。德克尔这才隐隐约约听到了那人的喊叫声。 “你听不见吗?” 手电筒的光环映照出那人的身影。他穿一身制服,是个粗壮的墨西哥裔美国人。 “我的耳朵几乎聋了!”刺耳的警报声和耳膜的嗡嗡声让他痛苦得难以忍受。 “你是……?” “什么?”德克尔觉得自己的声音好像来自遥远的地方。 “你是谁?” “斯蒂夫·德克尔!我是这所房子的主人!我可以把手放下来吗?” “可以。你的衣服呢?” “他们闯进来时,我正在睡觉。我没有时间解释!我的朋友还在检修通道里呢!” “什么?”可以听出,警察的音调中略带迷惑,但更多的是诧异。 “在检修通道里。我得去把她救出来!”德克尔说着,摇摇晃晃地朝洗衣间走去,手电光一直跟着他。他用颤抖的双手抓住木板门凹处的金属环,猛地向上一拉,小门被打开了。他摸索着走下黑暗的木梯,土地的潮湿味和难闻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贝丝!” 他看不到她。 “贝丝!” 手电光从他头顶上射下来,照亮了检修通道。他看见贝丝在一个角落里一丝不挂地缩成一团,全身不停地发抖。他朝她冲了过去。手电光几乎照不到那个角落,但他还是看清了她的脸有多么苍白。她的右肩和胸前沾满了鲜血。 “贝丝!” 他跪下来,抱住她,顾不上掸掉粘在身上的灰尘和蜘蛛网。他感到贝丝在啜泣。 “一切都好了,你现在很安全。” 德克尔不知道她有没有答话,反正他也听不见。他只顾忙着把她领到检修通道的台阶处,迎着手电光帮她爬上去。那警察伸过手来拉她,当看到她赤裸的身体时,不禁一怔。德克尔从洗衣间的大篮子里取出一件脏衬衫披在她身上。她虚弱地摇晃着身体,在德克尔的搀扶下穿过走廊,朝前门走去。 德克尔觉得好像警察在朝他喊,但他还是听不见。“警报器的电闸就在前门附近,我去把它关了!” 他去拉走廊入口处墙上的电闸时还在纳闷,电源断了,警报器怎么还会响呢?但他马上记了起来,为了防止断电,警报系统装有连接在备用电源上的蓄电池。他按了几个数码,警报器不响了,他这才把肩膀松垂下来。 “谢天谢地。”他低声说。现在他的麻烦只剩下耳朵里的轰鸣了。他仍然在搀扶着贝丝。当他发现她在呕吐时,不禁一阵惊慌。“她需要救护车。” “电话在哪里?”警察喊道。 “都不管事了!电源和电话线都被切断了!”德克尔耳朵的疼痛感已经有所减轻,听觉也稍有恢复。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贝丝一阵惊恐,无力地瘫倒了。 德克尔抱住她,把她放在门厅的砖地上。他感到一阵凉风从敞开的前门吹了进来。“快去求援!我要守着她!” “我去用巡逻车的无线电话!”警察冲出屋子。 德克尔朝那方向望去,看到院门外有两盏前车灯在静静地亮着,那警察消失在车灯后面了。然后,他的注意力全转到了贝丝身上。 他跪在贝丝身旁,抚摸着她的额头。“坚持住,你就会好的,救护车马上就来了。” 不一会儿,警察回来了。他俯在德克尔身边说了些什么,但德克尔一句也没听清。 “救护车很快就到。”德克尔对贝丝说。她的额头湿漉漉的,有些发凉。“你很快就会好的。”德克尔想,我得给她盖上些东西,让她暖和些。他拉开身后的衣橱,抓出一件大衣,盖在她的身上。 警察贴近他,说话的声音更大了。这次德克尔听清了。“我到这里时,前门是开着的!发生了什么事?你说过,有人破门而入?” “是的。”德克尔仍在抚摸着贝丝的秀发,他真不愿意警察这个时候来打扰自己。“他们肯定是从前门和后门同时闯进来的。” “他们?” “走廊里的那个人,还有其他人。” “其他人?” “都在我的卧室里。” “什么?” “三个人,也许是四个,都被我打死了。” “天哪。”警察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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