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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搞到了一份地名单,都是买卖贼赃那帮家伙经常出没的地方。眼下的工作谈不上休息日,全周都得忙,去酒吧、上旅馆、进俱乐部。这些目标区并不一定都是“匪党”的接头地点。这帮匪党有时候全包或部分包下了这些夜总会和旅馆。这些地方往往就是地下歹徒及其同伙喜欢闲逛的场所。 我想到这些地方逛一逛,主要在市中心和曼哈顿南部一带。我去喝喝饮料,吃吃饭,不怎么与人谈话,也没有什么行动,只是要在那里露露面,使人们逐步习惯我这个面孔。像洛克菲勒中心①、美国无线电公司②大楼里的虹厅,第三大道的分餐旅店,戏剧区中心四十八街道上的维苏威旅店,五十四街道上的塞西尔夜总会,莱新顿大街的喝彩旅店等都是我常去的地方。 ① 洛克菲勒中心(Rockefelle Chntre):美国纽约市曼哈顿中间区由14幢大楼组成的建筑群。1929-1940年间建造。 ② 美国无线电公司(RCA):美国跨行业大公司。研究、生产和销售民用、军用及空间用电子产品并提供服务,还通过附属机构从事其他商业活动。总公司在纽约,主要研究机构在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 我们的注意力并不集中在小意大利区的那些地方,因为我去那儿太招人显眼。你在那一带闲逛,不可能不认识人。你要么是旅游者,要么是遇到某种麻烦。我暂时还不想同谁打交道,也不想同什么人聊天。我认识的买卖贼赃的党徒是和他们称之为“市民”的人混在一起,老百姓和他们没有联系。我到某个酒吧去几次以后,如果招待渐渐熟悉我,我就同他打一声招呼。重要的是只要让人家看到你,而不是有什么企图;只要让人注意到你,给人以这样的印象:我不是偶尔来这里的顾客。 我不想炫耀我有多少钱,因为那样就表明你要么是警察,要么是个施主。一个施主很容易受骗上当。一个警察在有意搞非法买卖时,炫耀金钱可能是他的典型行为,引诱人把赃物即偷盗的东西拿出来交易,从而达到搜查的目的。街道的居民如果不想惹人注目,他不会到处丢钱的。那么问题就来了:此人为什么要招人耳目?我不想在这方面引人注意。正确的做法是,你不要进去大手大脚地花钱,不要显富,别想着要攀人聊天,因为你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认识你。 你执行这样的任务要步步小心谨慎,不仅要避免人家的嫌疑,而且在你离开以后不留下任何痕迹,使人觉得你清白.可以信任。你根本想不到你的行为中哪一部分会成为日后人家检查你的历史记载。你无论到什么地方,都要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你的胃口并不大,你的鼻子并不长,不想管别人的闲事。你一定要耐心,因为你无法料到随时会出什么事。我基本上想保持自己的个性,做到有节制。我感到,我想物色的人中,到时候会有人和我搭话的。 我首先常去的地方当中,有一处是卡迈罗旅店,是个很舒服的旅店,地点在约克大街的1638号,位于八十六街道和东河一带。这地方离我刚住进去的寓所不远,我也想找到一个在我居住地附近的地方歇歇脚,吃点晚餐或喝点饮料。这儿并不是我们目标地点的主要场所,但我们了解,有党徒一类的人常在这儿出没。我们的情报表明:这家旅店为乔伊和卡玛因·西托所经营,他们都是法特·托尼·萨莱诺领导下的吉诺维斯罪恶家族的成员。 我在这些地方闲荡,溜达了好几个星期。时间过得很无聊。我很少喝酒,不抽烟。在执行这个任务以前,我作为联邦调查局的特工,曾经干过酒吧招待,这是我最不喜欢的工作。整夜待在酒吧里,观察人家喝酒,听醉汉聊天。我干那种工作干了好几个星期,晚上待在酒吧里,开始可能喝点苏格兰威士忌,后来就拌苏打了。 有时候我看到了我们目标中的人。我认识他们是我在准备阶段见过他们的照片。但是,我从来不想找机会和他们搭话。如果问酒吧招待员“那人是谁?那人是不是某某?”是不明智的做法。我想让人家把我看成是不太喜欢问这问那的人,对什么事没有太多好奇心的人。我们追逐的那帮匪徒,你很难闯入进去。一步弄错,哪怕是稍微有点不对头的地方,就会使他们逃避你。我在吃饭或喝饮料的时候,我对周围发生的一切总是很感兴趣。我总是注意观察,细心听,默默记在心里,而且设法给人以这样的印象:我毫不在意周围有什么人。 整个10月份和11月份,我就这么进进出出,观察着,倾听着,没有越过这个界限。这段日子虽然常常令人心烦,但还没有令人沮丧。我知道工作要费时间。这样的工作非常敏感,你要用策略打进去。对于像这样的行动,你不能贸然跨进去着手打交道。与匪徒有联系的人对于他们不认识或没有别人担保的人是不肯交往的。因此,在开始两三个月里,我要打好初步的基础,让自已被人了解,或者有别人来为我担保。 在这段时间里——实际上在整个行动的6年时间里——我对自己所作所为从来没有做过记录。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人盘问检查——可能有人会查出我来,是警察或是恶棍来查我。因此,我从来不在寓所里或自己身上留下任何套住自己的罪证。每隔几天,根据形势缓急,我要把发生的情况,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干什么事,向我的联络特工汇报。 卡迈罗旅店里有一种活动是十五子棋。人们在酒吧里玩十五子棋。我注意到当地里弄的人常常到旅店闲逛,吃饭以后就坐在酒吧里玩十五子棋。在周围一带溜达的党徒也有参与的。他们的赌注很大——大到一局输赢1,000美元。我要打进去,让他们了解自己,和顾客们能聊聊天,这似乎是一条很好的途径。不过我还不会十五子棋。我买了一本书,认真学了学。另一名隐蔽特工,其隐蔽名叫查克,对十五子棋很内行。查克有音乐界方面的行动任务。他是我的朋友,常常到我寓所来,我也到他那儿去,他肯教我十五子棋。我们常一起玩,为的是我能玩得自在。 到后来,我认为自己也完全能上场了,就决定到酒吧里赌一回。 这时已接近圣诞节了,那一带呈现出一种节日的气氛。这样的时间新凑近一个赌徒似乎也合时宜。这天晚上,酒吧里有两处棋盘同时进行。我观察了一会,看看哪个盘子上的赌徒技艺弱一些。你一旦上阵就想要向胜者挑战,我就选择那副棋盘向胜者挑战。 我第一次下注是100美元。我心里有点紧张,因为我没有许多钱去赌。我赢了第一局,输了第二局。那天晚上结束时我没输没赢。 重要的是我的工作有了起色。我和人们熟悉了,周围的人第一次称呼我为“多恩”①。现在我可以坐下来和人们闲谈。我们可以在一起谈论正在进行的赌局。 ① 多恩(Don):作者的隐名是Donnie Brasco(多尼·布拉斯柯),其中Donnie简称Don。 过了几个星期以后,我退出了十五子棋的赌场。我的钱有点吃紧。我赌了两局,每局赌注都是500美元。先输一局,后赢一局。我的帐户上当时只有大概250美元到300美元作为每周的费用,一切都包括在内。我要赌下去就不能不向局里的记帐员作些解释。实在不值得,跟那些非驴非马的匪徒一起赌十五子棋。 不管怎么说,那时我已经完成了学会十五子棋所起的作用。我认识了一些人,至少在我进酒吧的时候会有人招呼我:“喂,多恩,手气怎么样?” 我已经不再是人们陌生的面孔了。我还和酒吧招待员玛蒂交上了朋友。玛蒂不是那种党徒,但是很随和,了解周围发生的情况。到了12月底和1977年1月初,我和他已混得很熟。我们的谈话逐渐多了起来。他问我是不是就住在附近,因为我常到酒吧去。我对他说,我就住在附近,在三号大道上的九十一街道。 “你是这儿一带人吗?”他问我。 “我在这个地方住了几年,”我对他说,“最近我在迈阿密和加利弗尼亚一带待的时间很多。几个月以前,我刚从迈阿密那里到了这儿。” “你干什么工作?”他问。 对这一类的问题,你不要直接回答。 “啊,是这样,目前倒没干什么。你看,闲着呢,也在观望……”就这么带哄带骗一点儿和他应付。我说:“我基本上是哪里活儿挣钱快就干什么。” 他有个女朋友,常常在快要下班的时候进来。等下班以后,他们就欢蹦欢跳到市里玩去了。有几次他问我是不是也想去,我表示感谢,但拒绝了。我不想使他以为我急着要交朋友。 不仅如此,我不想让他以及这里任何其他人以为,我身边就没有人。因此,我有时也带个女性——是在我寓所街道对面的酒吧里或类似的地方认识的——一起喝几杯饮料或吃顿饭。有时候,我的特工朋友查克也和我一起喝点什么。你不能老是一个人进进出出,因为那样会使人以为你要么是个苦工,要么是个警察。你的伙伴要有变化,这样才好些。不要让人家看到你老是那么个伙伴,还以为你们在一起要干什么。看上去要随和些,绝不要让周围的人对你有不舒服的感觉。 玛蒂的女朋友有个叫帕特妮西娅的,是个金发碧眼的漂亮女郎,和在那里出没的一个党徒一起外出为伴。那党徒叫尼基,是个赌注登记经纪人。有几次她来到酒吧,尼基不在那儿,而我在。她就坐下来和我聊天。一开始,谈话很随意。后来我看出她在向我做一点姿态,我不得不防范。我是个局外人,不能越轨。我感到最糟糕的事是要向一个党徒的女朋友显示出某种姿态,因为我们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不允许那么做。我要是在这方面犯错误,我辛辛苦苦费了几个月时间打入这儿算是毁于一旦。 有天晚上,这个帕特妮西娅问我可愿意同她一起吃饭。她说:“尼基不会到这儿来,我们可以一道出去,找个很快活的地方。” “谢谢,”我说,“我不这么想。今天晚上不行。” 后来,我把酒吧招待玛蒂抓到一边来,说:“喂,玛蒂,我希望你了解,我和帕特妮西娅要保持一定距离,因为我知道她是尼基的女朋友,但是我也不想抹任何人的面子。” 玛蒂说:“我明白,我一直都看到了你是在怎么样对待自己。” 因此,我在人品上筑起了另外一道壁垒。酒吧招待明白了,我懂得和党徒打交道的规矩。没有生活阅历或没有同党徒接触过的人受到这样一个女郎的邀请,大多有可能正中下怀。他们心里想,管他呢,反正是她在引诱你,准没问题。可是,党徒有严格的规矩,你可别糊涂。我的意思是,严格的规矩。 大约在一个星期以后,玛蒂过来对我说:“嘿,多恩,我正要告诉你,帕特妮西娅和尼基已经崩了。因此,你要想带她出去喝点什么或别的什么,无拘束了。” 我说:“谢谢,可是我真的不想出去寻找什么,你还不知道吗?” 他说:“今晚下班以后,我们要到虹厅去,我们一道去吧,把她带着。” 我们四个人去了虹厅,大家玩得很愉快。这以后,我出去还碰到他好几次。我在那个地方已经有了相当扎实的基础。 他开始把我介绍给常去卡迈罗旅店的其他伙伴,其中也有混蛋党徒。我从来不跟他们有什么交道,没有瓜葛。不过,我进去时他们至少和我打打招呼。我开始有了“家庭基地”,一旦有人要搜查的时候,这里的人都认识我。 这地方我还可以给别人传个消息,别人也可以给我传个信。我对玛蒂说,如果有人打电话来找我,你就对他说,我什么什么时候就到这儿来。有时候,我自己打电话来找我自己,玛蒂等我来的时候就把信息告诉了我。因此,我在这儿交了一些朋友,有一些打交道的人。 重要的是,初到这儿不要忙着要和某个特别的人搭上,不要急于立即着手行动。首先要经常露面,要有个可靠的后备力量。我要是到别的地方去,就可以说,“我在那地方前前后后待了四五个月。”他们就能够证实。常常到那一带的伙计就会说:“是啊,多恩·布拉斯何在这儿待了很长时间,他似乎堂堂正正,从来不惹我们什么麻烦。”你就这样逐渐树立自己为人的形象,干事情不能太急,一口一次不可能咬得太多,重大步骤、大好机会有时候会突然来临。要等待来日。 到后来,我终于决定对酒吧招待玛蒂采取行动。一个隐蔽警察在买卖搜查的情况下,他的典型做法是要从你那儿买点什么。警察总是买,从来不卖。我现在要卖。因此,我带了一些珠宝:几只钻石戒指和贵重宝石,还有几块男女手表。 等到酒吧里没有他人的时候,我就把小袋子解开,把珠宝拿给他看。 “这些东西如果你肯保管几天,”我说,“可以设法脱手卖掉。” “什么价?”他问。 “我总共要2,500美元。多余的给你。” 他没有问这些东西是不是偷的。他不需要问,因为彼此心照不宣。在我最近和他的交谈中,我已经给他有这样的印象:我没有合法的正当职业。这是明摆的事。在这种情况下,你的话越少越好。实际上,这些东西自然来自联邦调查局,是我们在搜查中没收下来,严格用于这一类的工作当中。 他收下了这些东西,保留了三四天。后来在一天晚上对我说,“多恩,有人想要。不过达不到你开的价。” 我不知道他是在试探我呢,还是别的什么用意。你永远也别指望,别人会信任你。我本可以这样回答他:“那好吧,你看能给我帮什么忙,我要送你一件。”可是你不能这么说。东西总有某种行情,知情的人懂得货物的价值。我在隐蔽以前,曾经和几位知情者打过交道,对于偷盗的赃物,我了解其行情。因此,无论是买还是卖,我可以同任何人内行地谈论钻石、黄金及珠宝的价格。如果我的赃物值2,500美元,我就坚持。如果你说:“那好吧,就给我800美元吧。”这样他们可能怀疑你这样做的动机。 我这样回答他:“没什么,还给我吧,这也不是什么大买卖。我打算再多弄一点,也许我们下一次能买卖成功。” 他说:“多恩,你弄到任何东西,让我看一看。如果我能帮你脱手,我会帮你的。我能转手很多东西,见过许多来路不明的货品。” 我说:“我最感兴趣的是为我自己买珠宝或漂亮衣物。”但是我从来没有从他那里买什么。 我的确通过他下了一些赌注。他同我谈到了那位赌注登记经纪人尼基,谈到了此人的买卖业务。我在赛马场上下了一些赌注。 这一切都为了巩固我的地位。 我的特工朋友查克,从事发生在音乐业务方面的隐蔽工作,涉及到录音机、音乐会等方面。我们有时候在一起联系,互相支持。比如,他常常和我一起去卡迈罗旅店。查克正要在百老汇的比肯戏院里举办音乐会,领唱的是詹姆斯·布朗。他问我能不能帮帮他的忙。那不仅帮他,也是在帮我——因为这将向市中心的党徒们表明:我在干些什么,我还是发起人。 他的行动已经深入到与科隆坡罪恶家族的几个成员有了联系。他把我介绍给了其中一个,名叫阿尔伯特。所谓“联系”的意思是:你和黑手党成员有交道,同他们在一起共事,但是你并不以真正黑手党成员的身份去分享任何报酬,承担任何责任。一个真正的黑手党成员就是“入盟党徒”,或是“坚定党徒”,或是“老练党徒”①。阿尔伯特的叔父是科隆坡家族的入盟党徒。 ① 这里是指黑手党成员的称呼,原文分别是made guy,straightened out和wiseguy。一个made guy(入盟党徒)是指:他举行过仪式,被接纳为黑手党成员,并在该组织里有一定的地位;一个siraightende out(坚定党徒)是指:他有坚定的方向,坚定的思想,所干的一切都合理;一个wiseyuy(老练党徒)是指:他很精明,知道怎么样对自己有利,在组织里行为举止都很得体。这三个称呼本质是一回事,都指黑手党的坚定分子。 阿尔伯特是半瓶子醋的党徒,是个联络党徒,没有入盟。他身材高大,约6英尺2,30岁上下,在股票和债券方面是行骗的老手。但我认为,他搞不出什么大的名堂,不过是个牛皮大王。 他在附近一带逗留倒也不是坏事。查克把我介绍给阿尔伯特,这样我也许能通过他的介绍混进科隆坡家族。因此,我有时候与查克和阿尔伯特一起跑,在周围的各个夜总会露一下面。阿尔伯特很喜欢在夜总会、迪斯科舞厅及旅店露面。 詹姆斯·布朗音乐会渐渐临近的时候,阿尔伯特及其在布鲁克林的几个弟兄,提出了耸人听闻的主意:他们要抢劫票房。他对查克和我说:“就在音乐会快结束、票房关门的时候,我们就动手抢劫。” 他想抢劫我们自己的票房。我和查克不能允许这帮家伙持枪干出这样的事。但是我们也无能力否决。若要那么做,我们就会受到怀疑。我们实在不知道这事儿该怎么办。 我们对阿尔伯特说:“你想想看,如果那里伙计过来抢劫票房,那我们获利就会减少。因为无论怎样是我们赢得票房。我们可以三股分红。如果让你两个朋友入伙抢劫,我们就五股分红了。” 他把这个解释传给了他的弟兄,可是他们说什么也还要干。他们想全吞。 到了音乐会开始的前一天,我们束手无策。我们又不能向警察报告,因为那样一查就查到是我和查克告的密。 “怎么办?”查克问我。 “不知道啊,”我说。“这是你的行动计划。只要不危及我的行动计划,你要我干什么都行。” 查克想了个主意。“我想可以雇几个下了班的警察,就叫他们在大厅门口转转,就说是维持群众秩序,或许这样会制止他们的行动。” 他雇佣了下班的警察。他们身穿警服,站在周围。阿尔伯特及其兄弟们露面了。 “妈的,哪来这些警察?”阿尔伯特问。 我答道:“我不知道。他们在值勤,大概想到这儿待一会听詹姆斯·布朗唱歌。我不知道啊。” “他妈的,”阿尔伯特对其兄弟说,“有警察在这儿,我们怎么下手哇?”他们站在外面讨论了一会儿,注意着大厅门口的警察。他们决定作罢了。 就这样,我们避免了一场抢劫。这次帮了我的忙,因为我现在可以告诉那些人:我还有这么一个兄弟——查克。他还有这样的艾司录音公司。 每当有机会我总要设法回家,回到妻子和女儿们的身边,哪怕能吃一顿早餐也是好的。我常常在值夜勤工作结束后,穿过乔治·华盛顿大桥到新泽西,在家里度过几个小时。我在家时,我和妻子很少与社会交往,我们结识的几个朋友都是局里的同事。他们当然知道我还是局里人,但不知道我执行什么任务。 我和一名特工感情非常好,他叫阿尔·亨金杰,在纽约办事处工作。在我隐蔽的期间,阿尔和他妻子密切关心我妻子,帮助处理发生的任何问题。我妻子需要什么,总要同他们取得联系。这真是令人欣慰的事。 我们对邻居和其他人说,我在做生意,常常出差在外面奔走。 我的几个女儿已经养成了习惯,不和别人谈论我的工作,甚至连问也不问。她们也会问:“你上班时干些什么?”我就对她们说:“我像别人一样干工作。”不一会儿,她们就不问了。 她们在学校里渐渐成了啦啦队队长。我的大女儿有一些男朋友学生。我和妻子与这些小伙子在运动队里相处得很融洽。每当星期三我在家时,总要一道去看学校的摔跤比赛;我要是不在家,妻子就一个人跟他们去观看。 我为一些小伙子设立了举重运动项目,地点就在我家的地下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也是个举重运动员。他们同意这个运动项目。他们没有问到个人方面的问题。他们经常过来按照我提出的意见开展活动。我妻子烤馅饼。 我呆在家的时间似乎很少。妻子和女儿对这样长期分离感到很不高兴,尤其是我又没有给她们作充分的解释。我们当时并没有理解,这一段时间是往后5年中不曾有过的最美好的天伦之乐。 我和阿尔伯特在一起经常四处出击,对他已有了相当的了解。我带他到卡迈罗旅店去了好几次,使他看到那里的伙计对我都熟悉。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他看到人们认识我,和我交往,他就感到他也能把他熟悉的人介绍给我。和一个联络党徒进进出出,而且这个党徒的叔叔还是科隆坡家族的老练党徒,这就增加了我做人的可靠性。对于阿尔伯特来说,他看到我到什么地方就受人接待,他跟着我一起露面也是光彩的事。 让自己得到别人的认可是件很微妙的事,一些微不足道的印象、一件件小的考验、默默无闻的谅解等等,都很微妙。 阿尔伯特住在布鲁克林,但喜欢曼哈顿。有天晚上,外面刮大风暴,他不想开车回家到布鲁克林,我就带他在我的寓所里过夜。从那以后他老是狡辩着,要在我的寓所里过夜,不想开车回布鲁克林。我想培养和他的友谊,可是我不想让他在我寓所里过夜。 我一方面要设法自己立足,树立自己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又要同阿尔伯特及其他人四处周旋,在整个12月份我几乎没有回家——大约还有两三个晚上就到圣诞节了。因此我特别想在圣诞节前夕这个合乎情理的时间回家去,和全家一起度过圣诞之夜,以及圣诞节的部分节日时间。我打算在圣诞前夕的那天早上动身,大概8点钟到家。我给每个人都买了礼物,把它们存放在我汽车的行李箱里。 为了回家和家人团聚,我要在这个多尼·布拉斯柯的圈子里提早庆祝圣诞。圣诞前夕的那天下午,我们到各个夜总会转了一转,喝喝酒,向我们熟悉的人祝贺圣诞快乐。查克是个单身汉,阿尔伯特根本就不想回家,他们双双带着平时和他们在一起玩耍的女友。 我们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我要装出并不急着要到什么地方去的样子。这时候已经过了10点。我们到八十六街道,朝科隆坡旅店那儿去。街道上空荡无人。在街的拐角处,有个人还在卖圣诞树。我无意中提了一句:“圣诞节到了,我的寓所里连圣诞树还没有呢。” 阿尔伯特叫了起来:“快去!快去!到那边伙计那儿去——他那儿有!我要买!” 我们到了角落那里。阿尔伯特跳下了车,往卖圣诞树的伙计那儿走。那人只剩下三四棵圣诞树,都是光秃秃的,就像是几根棍子扎在了一起。阿尔伯特挑了一棵带上了车。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不像样子的圣诞树,上面还残留了一些针迹,树顶已经弯曲。 “你买这种东西有什么用?”我问。 “我们把它竖起来,到你寓所里装饰一下!” “哎呀,我没有什么装饰品。店铺都关了门。” 他说:“姑娘们,我们会找到东西把它装饰装饰,你们说行吗?” “行,行!”她们说。 阿尔伯特说:“我们不能让你一个人过圣诞节啊。” 就这样我们带着那么个不像样的东西上了楼,来到我的寓所。我们把它竖起来,你甚至能看到树上还少了一些树枝。我说:“我连架子也没有,怎么能竖起来呢。” “我们就用这个!”他说。我有一个冷水器瓶子。我平时把分币塞在里面。 他们把圣诞树放在那上面。接着,两个女人在厨房里乱翻乱找,找到了几张锡纸,用锡纸装饰了几个圣诞气球,装点在那为数不多的树枝上。他们每次挂上那么一个锡纸玩艺,就有几百万个针状晶体落到了地下。 “我们不能让你过圣诞节没有圣诞树,”阿尔伯特说,“可是你连个伴也没有,这么过圣诞节真是糟糕。” 他们一样一样地摆弄,为了保证我圣诞节过得愉快,不至于寂寞。他们唱圣诞颂歌,一直闹到午夜,就坐在那么个丑圣诞树周围。阿尔伯特和女人们都纵酒狂欢。 我头脑里想的是孩子,想到车上行李箱里的礼物。我很恼火,自己竟然陷入这种境地。 我说:“行了,各位,足够了。我已经过了圣诞节了。” 他们还想继续玩下去。我把查克拉到一旁,说:“你把他们带走,我还想回家。” 他这才领他们一道离开了。我等了大约半个小时,然后下楼进车库,开车往家走。 我本想在圣诞那天早上赶回家和家人团聚,可实际上到家是在下午。在这次回家过一个正常的圣诞节以后,还要度过5个圣诞节。 开始出现了情况,有了行动。1977年元旦后不久,阿尔伯特把我介绍给了科隆坡家族几个很活跃的成员。我们外出溜达,进了希波波特玛斯——纽约大街六十一街道上的迪斯科舞厅。那儿有许多党徒出没。 阿尔伯特说,他要把我介绍给一个科隆坡家族的成员,那家伙干过许多赃物的买卖。 他把我带到一张桌子旁边,对一个家伙介绍说:“吉里,这是多恩,我的朋友。” 吉里大概比我大5岁,普通人的身材,5英尺9,体重160磅。头发浅黑,鼻子隆起。 我们坐下来聊了一会儿。阿尔伯特对吉里以及他的同伙说,我们在一起相处了好几个月。吉里统领了一班人马,主要住在布鲁克林。他说,我应该到他的店铺去,在本森赫斯特地带,第十五大道的七十六街道。 “咦,也许我会去。”我说。 这几个月我一直在行动,设法露面而又不被人注意,悄悄地进入了匪徒世界,没有引起别人注意就被他们接受了。你这儿前进一点,那儿前进一点,但是动作要轻。简单的介绍,短暂的交谈,这儿那儿露露脸,作出想干点什么的暗示,大大方方的仪态、举止以及显示你善于处事的隐语等等,这一切都成了你留下的可信赖的痕迹。尤其重要的是你不能匆忙,不能显得急于要会见某某人、作出什么合同、了解某种实绩的样子。作为一个警察要尽快尾随什么那就要迅速行动。你可要显示出不慌不忙的样子,一切按常规办事,其中包括要让别人了解你、接近你。 你在行动中的大多数情况下不了解你所面临的形势,因此你要树立信心,相信自己知道如何把握自己。没有人告诉你:你的步子是否牢靠、接触的人是否对路、方向是否正确。谁也无法告诉你是否安全。你要自己理会。那些活动的党徒也在注意你。你有可能搞错,他们显然也可能搞错。不过,大街上决不是自己怀疑自己的地方。 起初几个月的事态进展并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时刻,但我自己感到激动。我有了立足点。局外人谁也不知道我在什么地方,不知道我一小时又一小时、一天又一天在干些什么。大街上,人们不知道我是什么人,不知道我的真正意图。我在执行任务,而且是独自行动。这些使我感到激动。 一天晚上,我出了卡迈罗旅店,驾车到市中心,去逛逛几家常去的夜总会。我意识到有一辆车在尾随我。为了弄明真相,我没有立刻甩掉他们。我要让他们白白地追一阵子。我过了乔治·华盛顿桥,朝新泽西的福特李方向开,然后拐了弯又折回来。另外那辆车和我在一起,但没有行动。 这一定是某个执法部门的车子。否则任何人也没有理由尾随我。我估计可能是:卡迈罗旅店里或是别的什么地方有个知情者传递了消息,说新来了一个伙计到处溜达,和党徒交朋友,这家伙显然没有工作,但还有钱花。要么他们可能当场进行搜查和察看过,他们好几次看到了我的车,挂着跨州的牌照,看到我就那么进进出出。 执法机构,像联邦调查局纽约办事处、缉毒处以及其他机构,随时都对罪犯进行搜查。这是例行公事。这些部门,包括联邦调查局的大部分,都不知道我。如果他们开始注意到我,了解我和党徒一伙称兄道弟,那我自然也像其他人一样会成为怀疑的对象。 如果不是警察,那就可能是党徒要检查我。我不想让任何方面的人跟踪我。如果我和联系特工相会,或是回家看家人,要是有人尾随我那就可能毁了整个行动计划。因此,我每次出门,总要注意有没有跟踪。我总要让自己“清洁”。我要到一个地方,从来不直接就走,总要绕几个弯,看看车后面有没有人跟踪,兜几个来回把任何可疑的东西甩掉。车子停在什么地方,总要注意一下附近停车的是些什么人,有谁和我一道来到了这个地方。 第一次被搜查的地方就在卡迈罗旅店附近。我来不及甩掉尾随我的那辆车。他们用车在路边拦住了我。几个穿便衣的家伙掏出枪命令我下车,要我把双手放在头上。他们拍拍我下了车,在车子里面检查,在我身上、在车里都没有发现任何东西。检查结束以后,他们说这是正常的执照检查,因为我车上挂的是佛罗里达牌照。 只有党徒们才会这么干,因为他们不停地在检查。你出门一般不要带枪也正是这个原因。查我的这帮家伙甚至连身份都不说,我不知道他们是些什么人。 我被跟踪过好几次,让他们叫住搜查过好几回。这给我的行动造成不便,但也同时使我认识到:我的行动措施是正确无误的。 我到了布鲁克林,来到吉里的店铺,在十五大道的7612号。这儿的里弄很干净,很安宁,住的是劳工阶级。住宅楼房都是两到三层,一楼的前面大都是商店。吉里的店铺在一排玻璃前的中间,边上有一家小食品店,拐角上是帕克·瑞奇药房。 吉里店铺的门上有一块大招牌,写的是艾萨格。吉里的姓是格里卡,店名和姓的字母拼写正好相反①。商店部分位于前室,简单的铁架上挂着许多贵重的衣物,大多是女人用的东西:皮夹克、裤子、衬衫。所有东西的价格都比一般商店便宜。店铺面向大众,但是曼哈顿那里谁也不会跑到这儿来购东西。这是里弄区的里弄商店,外面的人来这儿一下就被人看出来。 ① 姓是Greca,店名是把姓的字母反拼过来:Acerg。 一切物品都便宜,这是因为都是赃物。吉里的一般人马都是:拦截者,夜盗,什么都干的窃贼。商店里卖的都是他们的掠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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