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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意当茨冈人吗?”有一天他问我。
  “问我?”
  “正是。”
  “谈不上不愿意,只是我不该呆在大篷车里。”
  他有时候也想入非非。我以为已经发现了裂缝,我的温柔体贴好像开始从裂缝处点点滴滴渗透进他那披坚执锐的甲壳里面。他对黑夜冒险太没有激情,以至于我同他在一起行窃,不管是跟着他贴墙闪躲,小巷观风,花园张望,还是翻栅栏,跳篱笆墙,都没有真正如醉如痴的感觉。我至今没有留下惊心动魄的回忆。在法国,同居伊一起偷盗,那才叫刻骨铭心,我将有深刻的披露。
  (有一次,我们关在一间小储藏室里,等待夜幕的降临,等待着B市信贷银行办公室人去楼空我们可以乘虚而入的时刻。居伊突然脸色一沉,露出神秘莫测模样。他可不是寻常小伙子,不是随便什么地方擦个肩碰碰肘就可以遇见的,他是某种毁灭天使。他似笑非笑,甚至硬把笑声咽回去,然后他双眉紧锁。在这个小同性恋者的内心,小流氓已不成气候,一个果敢的大小伙子冒了出来,叫别人畏惧,而自己则肆无忌惮。如果有人胆敢阻挠他的行动,他不惜铤而走险成为杀人犯。他笑了,但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笑里藏刀,首先冲着我来。他愈是朝我看,我就愈加感到,他发现我的眼神里,也有一股同样果敢的意愿跟他作对。于是他板起了面孔。他的两眼更显苛刻,太阳穴金鼓齐鸣,脸上肌绞肉横。我也不示弱,以蛮横对蛮横。炸药库一触即发,就等我的一把火了。我窥视着他。如果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闯进一个人来,说不定我们惟恐对方先下手为强而吃亏,因而互相厮杀起来。)
  同史蒂利达诺在一起,总是形影不离,我也干点偷偷摸摸的勾当。我们认识一个巡夜警察,他经常给我们通风报信。多亏有他的帮助,我们才得以长期以盗窃为生。如果没有史蒂利达诺在我身边鼓气壮胆,那么小偷生活的胆大妄为及其绚丽光彩就毫无意义。我的生活困人而异,变得妙不可言,完全是因为我有一个漂亮的朋友,他的美源于豪华的观念。我是一个小小奴仆,本该精心保管价值连城的珍宝,为它拂尘,擦亮,上蜡,而友谊的奇迹竟让我独获至宝。
  “如果我在灯红酒绿的街上招摇过市,就是绝代佳人也会忌妒我吧?”我这样想,“她大概正在嘀咕,到底是哪位淘气的王子竟然会同一位衣衫蓝缕的公主一起漫步?这位公主到底又是什么人,竟然有一个这么漂亮的情人?”
  每当我提起这段生活,内心便激动不已,不由对它赞不绝口,但我还是要说,动人的话语在我思想深处所隐含的魅力远远超出它本身的意义。对我而言,也许它们所表达的苦难,也即是我亲历的苦难,这种苦难的本身就是奇迹的源泉。我要为这段生活平反昭雪,用生花妙笔把它写出来,冠冕堂皇为其正名。我的胜利纯属口舌笔墨功夫,应当归功于华丽的辞藻,但我依然要为苦难祝福,正是苦难迫使我作出如此的选择。我当时本只能低三下四地生活,但有史蒂利达诺在身边,我不再沉湎精神的糜烂。我憎恨精神堕落的种种标志:身上东躲西藏的虱子,破衣烂衫和蓬头垢面。也许,对史蒂利达诺而言,他本身的魅力就足以作威作福,不必有什么胆大妄为之举,但我还是愿意跟他更光明正大地一起生活,尽管我在他的身影(阴暗如黑人的影子,但却是我的寝宫)里,沐浴着千金小姐及其男友们羡慕的目光,心里感到格外舒畅。当然,我有自知之明,我们俩不管是谁,都不过是可怜的小偷。我一再激励他铤而走险,越危险越干。
  “我们应有一枝手枪。”我对他说。
  “你会用?”
  “跟你在一起,我不怕干他一家伙。”
  既然我是他的右臂,当然是我来开枪。他下达命令说一不二,我对他更是言听计从,我与下令者的关系也就益发亲密无问。不过,他总是面带微笑。在团伙(坏蛋联合组织)里,年轻小伙子和同性恋者最为胆大包天。他们往往鼓动干危险的勾当。他们扮演浑身长刺的亡命徒角色。再加上壮汉的强悍,年长者的智谋,大小头目的权威,同伙的手足情谊和老家伙们临场坐镇,他们就更加有恃无恐。但男子汉强壮的体魄也只属于他们自己。他们的上天就是他们本身。他们明白自己的弱点,难免前怕狼后怕虎。我的情况独特,我仿佛觉得,这帮男人,这帮硬汉子,倒是一团迷雾,有女人味,我仍沉湎于这团团迷雾之中,以便自我感觉更加坚如磐石。
  我的行为方式发生了某种变化,我的步伐更加坚实,自我证明我有所成,证明我在世俗世界地位上升。在史蒂利达诺身边,我走起路来俨然像一位公爵大人的随从。我是他的走狗,既忠实又好妒忌。我的脸洋溢着自信和自豪。一天晚上,在兰布拉斯大街上,我们碰见一位妇女和她的儿子。小伙子很漂亮,大约15岁光景。我一眼瞄着他的一头金发不放。我们超过他时,我又转过身来看他。小伙子没有吭声。史蒂利达诺想知道我到底看什么人,于是也回转过身来。就在史蒂利达诺和我同时瞟她的儿子的那一瞬间,妇人立刻把儿子拉过去紧靠着自己,或者说立刻过去抱住自己的儿子,似乎要保护儿子免受我们俩目光的危险攻击,因为她不明我们的来历。就怪史蒂利达诺这一回头,致使母亲突然感到背后似乎有暗箭难防的危险。
  一天,我在帕拉勒洛大街的一问酒吧(这间酒吧是法国司法机关备过案的惯犯接头场所,其中有皮条客、小偷、骗子、法国越狱逃犯等。这里使用黑道行话,略带马赛口音和唱腔,比蒙马尔特行话晚了几年,当时在这里已经通用。这里不玩轮盘赌博,但赌英国牌和扑克)等待史蒂利达诺。他终于来了。巴黎流氓帮出面接待他,照常寒暄客气了一番。他板着面孔,但眼带笑意,一大屁股往一张粗陋的木椅草垫上一坐,椅子发出吱吱嘎嘎的呻吟。席位的喘气声痛快淋漓地表达了我对史蒂利达诺庄严屁股的一片敬意,其魅力不全是也不总是就在此昙花一现。但此时此地,其实不如说在他身上,其魅力正从不同方位不约而至,济济一堂,并散发出极尽温柔体贴的浪潮和沉重如铅的情意!赋予他的臀部一种波涛汹涌的声势和声惊四座的分量。
  我不爱咬文嚼字,不会成为正规语言的俘虏,但我这一次还得求助于一个宗教的形象:这个屁股是一座迎候圣体的临时祭坛。史蒂利达诺坐着,总是不失慵雅的风度。“我敲他们一家伙。”他到处这么说,他为这一赌局分扑克牌。我袖手旁观,玩牌的诸位先生并没有硬不让我参赌,但我自己回避了。出于关心,我来到史蒂利达诺身后。正当我俯身要坐下来之际,我在他领子上发现了一个虱子。史蒂利达诺很英俊,很强壮,在类似男人聚会时少不了他的席位。决定男子汉的威望同样要看肌肉是否发达,看是否了解手枪的脾气。在史蒂利达诺的衣领上,那只虱子(幸亏在场的男人们没看见),并非一个迷糊的小污点,它在动,在机警地、惶惶不安地转移,仿佛跑遍并测量过属于它自己的领地——毋宁说是它的天地。但虱子并不仅仅是在它自己家里走动,而是在史蒂利达诺的领子上。这就表明,史蒂利达诺最终不过是从虱子窝出来的下九流,尽管他身上穿着丝绸衬衫,洒了科伦香水。我更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头发太长太脏,剪得乱七八糟,紧压着脖子。
  “如果虱子继续爬下去,它就要向他的袖子进发,甚至掉进他的杯里。那些家伙会看见的……”
  我情意绵绵,把头靠在史蒂利达诺的肩上,手也渐渐摸向他的衣领,但我还来不及完成我的动作,史蒂利达诺就耸了耸肩,摆脱了我的抚摸,然而小虫子却继续它的丈量行动。有一个皮加尔赌徒,据说与国际偷渡妇女集团有联系,他若有发现地说:
  “有一个美人让你升级了嘛。”
  所有的眼睛都转向(不过并没有漏空赌牌)史蒂利达诺,他立刻扭转脖子,终于看到了那丑类。
  “是你把它们带来的吧?”他一边对我说,一边把虱子捻死。
  “干吗说我呀?”
  “我说你就是你。”
  他的声调极其霸道,不容分辩,但他的眼睛在微笑。赌徒们继续赌牌。
  也就在同一天,史蒂利达诺告诉我,佩佩刚被捕,已被关进蒙特惠奇监狱。
  “你怎么知道?”
  “报纸登了。”
  “会判什么罪?”
  “无期徒刑。”
  我们对此没有多加评论。
  我撰写的这部日记并不是一本消遣文学。随着写作的进展,往日生活纷至沓来向我出谋献策,经过梳理形成脉络,然后投入艰苦构思,篇章结构——章节,词句,乃至全书——都得精心安排。越是推敲揣摩,我越感信心倍增。为道德大计着想,我下定决心调动我过去的苦难。我从中体验到巨大的能量。
  在公共便池里(史蒂利达诺从来不进去),男嫖客的惯用伎俩我心中有谱。他们手舞足蹈,像蛇一样上下扭动,时左,时右,稍许向后。我把一个看样子最有钱的家伙带了进去。
  我在兰布拉斯大街的那段日子,有两个年轻掮客总在那里摇来晃去,肩上还蹲着一只经过驯养的小猴子。这样容易找借口拉客:只要给猴子一个暗示,它就跳到那人的身上。其中一个掮客名叫佩德罗。他身材瘦削,是个小白脸。但他的腰肢柔软,行动敏捷。特别是那双明亮的眼睛动人魂魄,眼睫毛浓密如林,成弧状扑闪上扬。
  我开了一个玩笑,问他哪个是猴子,是他本人还是他肩上的动物,他便同我吵起架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给了他一拳,他的眼睫毛竟然粘在我的手指节上,原来是假的。我恍然大悟,装虚弄假无奇不有。
  史蒂利达诺却不时向妓女们搜刮一点小钱。最常用的手法就是偷,乘她们购物付款不备之机,顺便把零钱摸走,或者夜间乘她们坐浴盆洗澡的时候,悄悄掏了她们的钱包。他穿花街过柳巷,在唐人区和帕拉勒洛区游荡,见了女人就打情卖俏,时而讥笑羞骂,时而又温柔体贴,没有正经的时候。每次回房间时,天都快亮了,只见他抱回一大摞花里胡哨的儿童画报。有时不惜绕大圈子到深夜坚持营业的书报亭买几本类似的小人书。他当时看的大都是些与现在流行的《塔尔奘历险记》相仿的故事。主人公倒是画得有皮有肉,叫人动情。艺术家精心炮制的骑士,肌肉发达健美,几乎赤身裸体,即使有所穿戴,也是诲淫诲盗。读着读着,史蒂利达诺昏昏欲睡。他注意睡觉姿势,尽量不靠着我的身体。床就那么窄。息灯时,他总是老一套:
  “好吧,小家伙。”
  醒来时还是那一套:
  “好吧,小家伙。”①
  
  ①我的衣物向来随便乱放,但史蒂利达诺就不。到了晚上,他把他的东西搁到座椅上,长裤、上衣、衬衫叠放得整整齐齐,不容一点皱折。他似乎用这种方式赋予他的衣物以生命,希望它们劳累一天后夜间能得到很好的休息。

  我们的房间小得可怜。也脏得出奇。脸盆上油污斑斑。在唐人区,谁也想不起来打扫自己的房间,擦拭用具,洗涤内衣,惟有衬衫例外,最常见的办法是,只把衬衫领子洗擦干净。房租每星期算一次账,史蒂利达诺按时为老板娘送吻助兴。而平时,老板娘总是叫他先生。
  一天晚上,他被迫打了一架。当时夜幕即将降临,我们正穿过卡门街。西班牙人有时喜欢浑身扭动,状如波涛,有的姿态真有点不堪入目。若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史蒂利达诺是不会弄错的。但在暮色苍茫中,史蒂利达诺无意中碰了一下三个男人,只见他们正在甜言蜜语,动手动脚,既放荡无拘,又无精打采。史蒂利达诺从他们身边过去,吆喝了他们几句粗话。三个人看来是皮条客,个个身强力壮,反应敏捷,他们不甘示弱,也破口大骂起来。史蒂利达诺处境狼狈,便停下了脚步。三个人立刻围了上来。
  “你把我们当做拉皮条的,你才敢这么说话是不是?”
  他本来只要认个错就行了,但当着我的面,他还要打肿脸充胖子。
  “那怎么啦?”
  “拉皮条的是你自己。”
  一些过路男女一齐围拢过来。我们被包围得水泄不通。看来非打一架不可。一个小青年公开挑拨史蒂利达诺说:
  “你要不是孬种,就打他们个落花流水。”
  三个流氓合计了半天,准备大打出手,闹它个天翻地覆。他们当然不想平息冲突不了了之,而是为投入斗殴摩拳擦掌。其他西班牙人及其朋友们也为三个流氓撑腰打气。史蒂利达诺感到大难临头。他也不在乎我在现场。只听他说:
  “怎么,伙计们,难道你们要同一个残疾人打架?”
  说着,他向他们伸出那只断手。事情就了结得那么简单,那么朴实无华,以致在我的眼里,这种丢人现眼的拙劣表演非但没有使我对史蒂利达诺感到恶心,反而肃然起敬。他退出纠纷,并没有遭受嘘声侮辱,却引起正直观众低声抱怨,他们目睹了近在眼前的人生悲惨。史蒂利达诺慢慢后退,只用断手护在胸前,以防不测。丧失的断手同王室的标志、判官之手一样真实管用,行之有效。
  同性恋者之间彼此都叫别人卡洛琳,他也不在乎了,成群结队地走在一起,在一个毁坏了公共小便池旧地集合。1933年发生骚乱时,暴民们拔除了一处最肮脏也是最宝贵的去处。它靠近码头和兵营,成千上万士兵的热尿把便池的铁板腐蚀得锈迹斑斑。当公共便池的死讯被证实后,卡洛琳姐妹们——不是全体,而是选派代表郑重其事地组成代表团——个个披头巾,罩面纱,穿丝裙,上套束腰上衣,来到现场献上红玫瑰花环,花环上蒙着黑纱。游行队伍从帕拉勒洛街出发,穿过圣保罗大街,下到兰布拉斯大道,直到哥伦布塑像广场。当时同性恋者可能有三十多人,时间是早上8点钟,太阳刚刚升起。我看着他们过去。我在远处用目光陪伴他们游行。我知道,我应当属于他们的行列,不仅因为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而且也因为他们尖尖的嗓音,他们的摇旗呐喊,他们的过激举动,在我看来,无非是要冲破世俗蔑视的围困。卡洛琳姐妹个个都身材高大。她们是耻辱女神的女儿。
  队伍来到码头后,向右拐朝兵营方向走去,她们在被毁的公共便池铁柱和挡板的破铜烂铁堆上安放了鲜花。
  我没有加入游行队伍。我置身于看热闹的人群中,大家对此举不无嘲讽,但心怀宽容,开开心而已。佩德罗大大方方地承认,他的眼睫毛是假的,卡洛琳一帮姐妹全有这种装备。
  可是,史蒂利达诺由于拒绝我的欢爱而成了贞洁和冷淡无情的象征。他是否经常吻抱妓女我并不清楚。在我们床上,当他躺下的时候,总是害羞地用衬衫的一角巧妙地掩盖着大腿之间的部位,我根本无法看到他的性器官是什么样子。甚至他好色的行为、纯洁的容貌都在惩罚他。他成了冷饮代理商。我真想任黑人兽性最有力最高压的蹂躏,以便我对史蒂利达诺的爱得以一脉相承,在我身上,性欲的地位高于一切,因此我才敢在他面前搔首弄姿,出尽了丑,丢尽了脸。
  我经常同他一起来到卡里奥拉街闲逛。直到此付,他还没有利用我挣钱的念头。后来,我把在公共便池里从男人们身上挣来的所有比塞塔通通交给了史蒂利达诺,他当即决定我就在克里奥拉继续干下去。
  “你要我打扮成花枝招展的骚女人不成?”我嘀咕着发牢骚。
  我岂不可以大胆地穿着金光闪闪的短裙,依偎在他那强健的肩头,从卡门街到梅迪奥达街招摇过市,肆无忌惮地拉客?除了外国海员,谁也不会大惊小怪,但不论是史蒂利达诺还是我自己,我们都不会挑选裙子和发型,因为这需要有鉴赏力。我们也许因此就拉倒了。但我与佩德罗毕竟有一段瓜葛,他穿衣打扮时无可奈何的唉声叹气,我记得仍很清楚。
  “我一看满屋挂着的假行头,花里胡哨,俗不可耐,心里就感到一阵悲哀!我好像进入一间圣器(生气)室,还要冠冕堂皇念一通悼辞。全是狗教士的酸臭味、圣香、尿臊、吊死鬼!我扪心自问,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跟猪下水混在一起!”
  “难道我缺的是这些东西?我甚至可能还要求助于我的男人,帮我裁,帮我缝这些破烂。我还得戴上一个甚至好几个发结。”
  我惊恐万状,似乎看到我打扮成大包莱,菜叶不是绫罗绸缎,而是荒淫无耻的牛肠衣。
  “这是一个皱眉头的发结,”我内心不无调侃地自言自语。“是一个老眉头(霉头)。一个皱结,一个小倒霉蛋!别在什么发型上?别在假发上还是我肮脏的鬈发上?”
  谈到我的衣着,我知道我穿得很朴素,甚至很卑贱。若要摆脱困境,惟一的办法就是搞一身奇装异服,荒诞绝伦。不过,我还是做了一个美梦,缝了一朵布玫瑰。我把它佩戴在我的连衣裙上,与史蒂利达诺的葡萄串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在安特卫普重新见到了史蒂利达诺,大约过了好长时间,我对他旧话重提,谈起隐藏在他裤裆里的那串假葡萄。他顺便告诉我说,有一位西班牙妓女,就在她的裙子上别有一朵布做的玫瑰花,高度与假葡萄串不相上下。
  “为了取代那朵已经丢失的花。”他对我如是说。)
  在佩德罗的房间里,我看了看各种各样的衣裙,心情高兴不起来。最后,他给我留下几位女士的地址,她们不外乎是经营服装的商人,说我可以在她们那里买到合身的裙袍。
  “花花肠子花衣裳,你是得包装一下,让。”
  我一听到肠子肠衣就恶心,说起衣裳就联想到肠衣,畜生肚子里裹包粪便的那层油腻腻的薄内衣。当时史蒂利达诺不干,很可能他的朋友的想法伤害了他,男扮女装像什么话。
  “没有必要嘛,”他说,“你会有别的办法勾引客人的。”
  唉!克里奥拉的老板非要我装成纯情小姐。
  当小姐!
  
  我就是小姐
  我扭着腰肢……

  我因此体会到,要走向光明,根除羞耻的祸根,真是谈何容易。有一次,经过乔装打扮,我有幸同佩德罗一起抛头露面,招摇过市。一天晚上,我来了,我们受到一群法国军官的邀请。在他们桌子边,坐着一位50岁上下的女士。她客气地对我笑了笑,露出宽容的神情,但她终于忍耐不住了,开始向我问话:
  “你喜欢男人?”
  “是的,夫人。”
  “这毛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没有扇她一个耳光,但我已气得语无伦次,我从她那里终于明白了我为何愤怒,为何羞耻。为解我心头之恨,我当夜行动,洗劫了一个军官的皮包。
  “至少,”我寻思,“如果我真的感到羞耻,那么这种羞耻心必定掩盖着更尖锐、更危险的隐秘。它是一种毒刺,谁向它提出挑衅,它就刺向谁。也许,它并不是专为我设置的陷阱,也许它并不如意,但是,既然耻辱已成定局,我只有指望它把我隐藏起来,并在它的掩护下,窥伺外面的动静。”
  在整个狂欢的节日里,男扮女装容易得很,我在旅馆的一房间里偷了一条安达卢西亚衬裙和一个文胸。一天晚上,我围上披巾,手执扇子,匆忙穿过城区,来到克里奥拉街。为了表示我同贵世界还有点藕断丝连,我只是在长裤外面套着裙子。我刚走到旅店的柜台,连衣裙突然撕裂。我气恼之极,连忙扭过身去。
  “对不起。请原谅。”
  原来是一个金发青年一脚踩住了我的裙子花边。我气愤地嘟囔道:
  “你要当心。”
  笨手笨脚的小伙子又是赔不是又是赔笑脸,只见他的脸色吓得煞白,我反倒羞得满面通红。我身边有人低声对我说:
  “原谅他吧,先生,他是拐脚。”
  “拐脚也不该拐到我的裙子里来呀!”我气愤极了,暗自怒吼。人们围着我们笑。“拐脚也不该拐到我的裙子里来呀!”我在内心独自嗷嗷乱叫,似乎在肚子、肠子里回荡,尽管外面有“衣裙”包装,这句话终于化作一束可怕的目光。我恼羞成怒,感到无地自容,在男人们和“卡洛琳姐妹”的嘲笑声中,呼地冲出了大门。我直奔海边,把身上的裙子、胸罩、披巾和扇子通通扔进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整座城市喜气洋洋,陶醉在与陆地隔绝的狂欢节孤岛上,在汪洋大海中孤闹①。我既可怜又可悲。
  
  ①读到这里,我发现我把发生在卡迪克斯的一段生活场景搬到巴塞罗那来了。“在汪洋大海中孤闹”一句提醒了我。我伏案疾书,结果犯了挪地点的错误,但在描写过程中应插入一个细节,这样就又可以把事件重新安排回原来真实的地点。

  (“应有爱好……”我才不要这种爱好。当然,我进行了充分表演。我知道,在我内心,他的文化不是要把我磨尖,而是要把我磨平。就连史蒂利达诺自己都感到惊讶,我磨损得太厉害了。我宁可十指麻木:我决不学裁缝。)
  史蒂利达诺和我一起去卡迪克斯。我们从一列货车跳到另一列货车,终于来到圣费尔南多附近,然后决定步行赶路。史蒂利达诺突然不见了。他约定同我在火车站碰头。但他没在那里。我等了很久,接连等了两天,可以肯定他抛弃了我。我孤苦伶仃,身无分文。待我恍然大悟过来时,我又感到浑身的虱子在蠢蠢欲动,只有它们在我的衬衣、裤子的缝隙里温存地陪伴着我,叫人好不伤心。殊不知,史蒂利达诺和我一直保持着迪拜特修道院修女们不洗脚、不管衬衣发霉的习惯。
  圣费尔南多是一座海滨城市。我决定到卡迪克斯去,卡迪克斯建在海上,但有一条长长的海堤与大陆连接。我赶到卡迪克斯时,已是傍晚时分。在我面前,耸立着一堆堆高高的海盐金字塔,它们是圣费尔南多盐田的产物;再往远处看去,在迷茫的大海上,在夕阳西沉的余晖笼罩下,一座座清真寺圆屋顶和尖塔交相辉映的城市依稀可见:我在西方大陆已经走到了尽头,突然看到了东方胜景。我生平第一次看破红尘,留连风物。史蒂利达诺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
  为了活命,我一大早就奔向码头,奔向渔港,因为渔民夜晚捕鱼归来,总会有意无意在渔滩上丢弃一些死鱼烂虾。凡是叫花子都知道这条求生之道。我没有像在马拉加的时候那样,到其他衣衫褴褛的穷人火堆里去烤鱼吃,而是独自往回走,来到一堆礁石丛中,与雷阿勒港隔海相望。我的鱼烤熟了,太阳也升起来了。我就这样吃着鱼,几乎不放盐,也从来没有面包垫肚子。我在礁石丛中或立或卧或坐,置身孤岛的最东方,面对大陆,我是接受第一道阳光照耀和送暖的第一人。这第一人本身就是一天新生活的开始。我是摸着黑,在渔船靠岸的码头上,把鱼一条一条捡起来的。我也是摸着黑返回我的礁石基地的。太阳光临时我受宠若惊,立刻向它顶礼膜拜。我与太阳之间建立了某种默契。我推崇太阳并不搞繁文缛节,也无意一味仿效先民的举动,但我知道,这个天体已经成了我的上帝。它在我体内冉冉升起,缓缓环行,到最后结束旅途。如果说我在天文学家的天空看到了太阳,那轮太阳正是我心中蕴藏的感情大放光芒。我很可能暗暗地把天上的太阳和已经消失了史蒂利达诺混为一体。
  我这样向你道破我感悟的形式可能是什么东西。大自然使我躁动不安。我爱史蒂利达诺,他吵吵嚷嚷地闯进了我的贫贱生活,不知怎的,我面对这种种诱惑就委身就范了。但这些诱惑的因素很坏。为了驯服这些外在的力量,我要把它们包容起来。我并不为它们开脱任何残忍性,相反,我要恭贺它们竟然无情到如此地步。我极尽讨好逢迎之能事。
  但此举并非能说善辩就可成功,我请巫术来帮忙,也就是企求心想事成的祝愿,与大自然达成某种直觉的默契。这个时候,语言帮不了我任何忙。于是乎,周围的事物和环境顿时变得母性化了,只有高傲的锋芒仍像蜂刺一样警戒着。(母性:即主要成分具有女性特点。写到这里,我无意参考借鉴古伊朗索罗亚斯德教义:我只是说明,我的感性要求看到我浑身有女人味。这是办得到的,因为她善于制服男子:狠心、残忍、冷漠。)
  假如我尝试用词语来重构我当时的心态,结果只能是自欺欺人,甚至比读者还要糊涂。我们知道,对这些早已消逝的陌生状态,我们的语言是无法起死回生的,就连回光返照也难以捕捉。我的日记从头到尾都有这样的问题,倘若要求它说清楚我到底是什么人的话。准确地说吧,今天我写的这部日记,只能提供关于我是什么人的一些情况。本书不是怀旧之作,而是以本人往昔生活为素材的艺术作品。它是借助过去而定格的现在,而不是借助现在而定格的过去。因此,大家大可不必怀疑我所说的是事实,但我要从中表达的,则是现在的我——新我。
  夜间,我去城里东游西逛。我靠墙而睡,以求遮风避雨。我向往近在咫尺的丹吉尔,该城名气很大,又是招降纳叛的窝点,每每令我想入非非。为了摆脱我的苦难,我正谋划一系列铤而走险的叛卖活动,准备冷静加以实施。今天我很清楚,我与法兰西难舍难分的惟一牵挂,就是我热爱法语,真是无可奈何!
  这种叛卖的欲望,是在史蒂利达诺被捕后,我可能要受到传讯时最终形成的。
  “为了几个钱,怕受几鞭皮肉之苦,我就该告发史蒂利达诺吗?”我扪心自问。“我仍然爱着他,我的回答是不;难道我该揭发佩佩,那个在帕拉勒洛杀死赌徒的小伙子?”
  我也许同意这样做,但必须付出何等可耻的代价,大家必看到我灵魂深处糜烂透顶,散发出令人掩鼻的恶臭。哦,读者也许还记得,在我沿街乞讨和卖淫的日子里,我上了一堂高深的功课,我学会使用卑鄙的勾当,为我所用,并最终为我的卑劣选择而自鸣得意。由于背叛,我的灵魂已支离破碎,我可能索性破罐子破摔了(我极善于从耻辱中牟利)。恰巧当时我遇到一个意外的问题,一位海军中尉被土伦海军法庭判处死刑。他向敌人提供了某种武器或某军港或某战舰的资料。我不是在这里谈论一次导致古代挂帆海战失利的小背叛,那只关系到一条如梦如幻的轻飘飘的双桅船,我是在谈论一次导致钢铁怪物海战失败的大背叛,在这条战舰上寄托着早已不再幼稚的一国人民义正词严的骄傲,并得到科学技术武装的数学专家们的支持和帮助。总之,这是一次现代意义的背叛。日报记录了这些事实真相(我是在卡迪克斯发现的),报纸不无愚蠢地说(因为如果不说谁会知道)这是“……出于背叛的爱好”。配合文章还刊登了一个年轻军官的照片,长得非常漂亮。我被他的形象迷住了,时至今日我还保留着这张照片。每到处境险峻时,爱情就会在我内心暗自燃烧起来,我把狂热的爱献给流放犯,与他在西伯利亚分担痛苦。海军法庭挑起了我与法庭的对立,反而使我更加转向被告,虽然步履维艰,却像长了翅膀。他叫马克·奥伯特。“我得去丹吉尔,”我暗下决心,“我也许会被招进背叛的行列,成为叛徒中的一员。”
  我离开了卡迪克斯,来到了韦尔瓦。后来,我被韦尔瓦市政卫队驱逐出城,我又来到克塞莱斯,尔后沿海滨直到阿利坎特。我独自流浪。偶尔迎面碰上或后面跟上一个流浪汉。我们甚至来不及找一片石头堆坐下,就自然而然谈起来,哪个村子对乞丐最好,哪个市长还不算心肠太坏,然后我们又各奔孤程。我们常扬起我们的布褡裢穷开心,分手道别时说一声:“拿起步枪打猎去。”我一路孤苦伶仃。我垂头丧气地沿着路边沟边踽踽而行,路边野草蒙上如霜的白尘,走动时双脚沾满了粉尘。如同经受了深海沉船的灾难,世界上所有的不幸通通压到我身上,把我埋入绝望的汪洋大海中,我也品尝到能够在黑奴般粗壮可怕的大树枝上栖息的温馨。它比世界上任何潮流更壮观,更安稳,更能安慰人,更值得我为之一叹,而你们的大陆也就相形见绌了。傍晚时分,我的脚热得直冒汗,若是夏夜,我索性到水洼地里泡脚。烈日烤得我脑袋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思想昏昏沉沉,一片空白。安达卢西亚风光秀丽,天气炎热,土地贫瘠。那里到处有我的足迹。当时年轻,不知道什么是劳累。我身上背负着如此沉重的悲哀,以致我以为,我今生命中注定要浪迹天涯。生活再没有什么花絮点缀,流浪就是现实。我再也不知道当时我到底想些什么,但我记得我把我的一切苦难都归功于上帝。在我举目无亲,远离人烟的岁月里,我几乎浑身充满爱,浑身充满虔诚。
  “我离他们太遥远了,”我可能这样自言语过,“我不再有希望与他们重逢了。”既然如此,那就索性一了百了。在他们和我之间,尽量少来点藕断丝连。我一旦用我对他们的爱去回报他们对我的鄙视,最后的一丝情意也就彻底中断了。
  如同蒸汽机车来了个倒进气,我终于来了个急刹车,现在是我对你们表示怜悯了。当然,我的失望并不会像这样发泄出来。不错,在我混乱的思绪里,一切都纷纷扬扬,但我刚才说的怜悯之心,却得以结晶成明确的思考,在我受尽烈日煎烤的脑袋里,终于成了形,死死地纠缠着我不放。我的厌烦情绪——我不认为这是疲劳——弄得我难以静心休息。就是碰到清澈的泉水,我也懒得去喝一口。我口干舌燥。我双眼冒火。我饥肠辘辘。太阳照射在我胡子拉碴的脸上,发出古铜色的反光。我身体干瘦,脸色蜡黄,形容沮丧。我学会笑对事物,并加以思索。我这样一个法国青年流浪在海岸线上,孤立无援,沿途乞讨,双脚走动步步掀起成团成雾的尘土,所有这一切,都加强了我的高傲,平添了独家特有的快慰,与我身上脏得无法再脏、破得离奇可笑的行头适成鲜明的对照。不论是我的破鞋子还是我的脏袜子都永远没有资格在尘土之上同加尔默罗会修士的凉鞋争风吃醋;我那件藏污纳垢的外套也绝不允许我的举止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尊贵。1934年夏天,我跑遍了安达卢西亚的大道小路,大街小巷。我到一个村庄讨几个小钱后,就在野外继续流浪,夜晚就躺在沟底睡着了。狗对我却闻味即来——我身上的气味使人们躲避我惟恐不及——它们叫着欢迎我进村,叫着欢送我出村。
  “进去还是不进去?”我路过一座白屋子,心里不由犯起嘀咕,屋子外面围墙封闭,墙面用石灰粉刷过。
  我不多迟疑。狗就拴在门口,吠个不停。我走了过去。它叫得更凶了。一个妇女出来,但不离开门槛,我用蹩脚的西班牙语(当外国乞丐反倒可以使我得到点保护)向她乞讨一个苏;如果人家拒绝给我施舍,我只好退了出来,头压得低低的,脸上毫无表情。即使是对这片世界上少有的秀丽风光,我也无心一顾。除非是为了寻找这美的奥秘,因为美的后面多有欺诈,一旦执迷不悟,势必受骗上当。我无视美景,却发现了诗意。
  “可不是,我独得天下如此多美景的厚爱。我要将它们记录在案。我知道,我周围的美景有多明朗,我的不幸就有多清晰。”
  从大西洋沿岸,到地中海海滨,我穿过了一个又一个渔港码头,清贫的景象令我触目惊心,不免为自己一贫如洗而伤心。我一路不时碰到一些躲在墙角阴影下纳凉的男女,或在广场上玩耍的顽童,我总是掩脸擦肩而过,不让他们看清我的真面目。人际间只要稍有爱的表示,我就有撕心裂肺的痛苦,过路时只要看见两个小伙子互致问候,彼此报以微微一笑,我就感到无地自容,恨不得退避到天涯海角去。两位朋友交换的眼神——抑或寥寥数语——都是从各自内心发出的一缕爱的光辉最微妙的流露。那是经过精心混纺的一线温柔的光,一缕交织着爱的情丝。我深感惊讶,这些男人身强力壮,肌肉发达,在他们体内似乎有一个暗无天日的熔炉,竟有鬼斧神工,可提炼出像爱情这么细腻、这么纯洁的一丝一线,风情万种,美妙绝伦,同时他们自己总要放射出这道温柔的光,映照着滴滴晨露闪闪发光。我似乎听到一个年纪最大的对另外一个年轻人(非我)谈到人体的这个应该珍惜的部位:
  “今天夜里,我还要打开你的遮羞布!”
  我实在无法轻易忍受这样的一个事实:人家相爱而我却不能。
  (在贝尔岛教养院,莫里斯S和罗杰B相遇。他们都17岁了。我是在巴黎认识他们的。我同他们俩分别做过几次爱,但他们彼此不知道。有一天,他们在贝尔岛放牛或放羊时又见了面。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谈起巴黎时,提起的第一个人就是我。他们互相开玩笑,知道对方竟然都是我的朋友而感叹万千。莫里斯后来告诉了我这件事。
  “我们一想到你就成了真正的好朋友了。晚上我很难受……”
  “为什么?”
  “在集体宿舍,男人分开住,但在隔板后面,我老听到他喘粗气。他长得比我漂亮。所有硬汉子都喜欢同他混。可我却什么也干不成。”
  当我听说我在梅特勒奇迹般的不幸童年竟然后有来者时,不禁激动起来。)
  我深入内陆流浪,到处可以看见怪石嶙峋的景色。峭壁林立,如锐齿啃咬长空,把蓝天撕成碎片。这片严酷、干枯和可恶的贫瘠山地在嘲笑我的贫困和柔情。不过,它也激励我顽强起来。我越来越不感到孤立了,因为我发现大自然有一种同我一样的风骨:高傲。我愿做一块磐石置身于怪石丛中。我为我能成为石林中的一员而感到高兴和自豪。这样,我就与大地连成一片。我有我自己的伙伴。我明白了什么是矿物统治的天下。
  “我们顶风冒雨,经受了各种打击。”
  我同史蒂利达诺的历险已经被搁到了脑后。史蒂利达诺本身越来越渺小了,他现在只乘下一个亮点,保留着一片美妙的纯洁。
  “这是一条汉子。”我自言自语。
  他已经向我承认,他在军团杀了一个人,并做了如下的辩解:
  “他威胁要把我干掉。我就把他杀了。他的枪口径比我的大。我没有罪。”
  我现在已经分辨不出我本熟悉的他那男子气概和举止了。它们永远被凝结和固定在过去的时间上,已凝结成一个坚不可摧的固体,因为这个固体是从若干难忘的细节中提取的精华。
  有时候,在消极生活环境内部,我也干出一两件伤天害理的事,竟然下手偷盗穷光蛋,其严重后果多少使我有所醒悟。
  啊,棕榈!朝阳把棕榈叶镀上了金光。是金色的光在颤动,而不是棕榈叶在摇曳。我看到了第一流的棕榈树。它们沿着地中海亭亭玉立。恰似冬天玻璃窗上挂满的多姿多彩的霜花,棕榈树似乎更美妙地把我匆忙引进圣诞节的景象中。这个画面荒谬地出现在圣诗中,诗中谈到上帝死难前度过的节日,谈到他如何进入耶路撒冷,也谈到扔到耶稣脚下的棕榈叶。我在孩提时代就做过许多棕榈梦。如今终于梦想成真近在眼前。有人对我说过,贝特勒姆终年不下雪。阿利坎特名不虚传,大门半开隐约向我透露东方的情调。我又回到了孩提时代,回到了童年最值得珍惜的难忘岁月。我绕了一段路,向三棵棕榈树走去。树下,或许可以找到我念念不忘的圣诞马槽,想当初我这个孩子站在马槽边,目睹了牛与驴之间的“圣诞”。我是下九流中的穷光蛋,苦命人,我风尘仆仆,疲惫不堪,最终无愧于棕榈叶的神圣,也够了奔赴苦役营的资格,可以大摇大摆地戴上草帽,与棕榈树一样顶天立地了。
  在一个穷光蛋身上,几个硬币巳不是什么财富了,而恰恰是赤贫的象征。不错,我路过时曾偷盗过几个富裕的小贵族——一般不敢下手,因为他们善于自卫——但对这种顺手牵羊的事在我心灵深处没有引起任何反响。我要说的是如何下手偷别的乞丐的钱。在阿利坎特的罪过给我们留下深刻的教训。
  读者还记得在巴塞罗那,佩佩仓皇逃命时,曾把他从尘土里捡起来的钱递给了我。或者出于对一位英雄侠义的赤诚,或者同时也害怕佩佩或其同伙会来找我麻烦,我把这些钱埋到蒙特惠奇市附近一个小广场的一棵木豆树下。我下了狠心,没有把这事告诉史蒂利达诺,后来我们决定往南走,我才把钱挖了出来(两三百比塞塔),寄往阿利坎特自取邮局,收款人就是我自己。大家经常谈论景物对人的感情作用,但似乎不讲对道德态度的影响。在进入穆尔西亚之前,我穿过埃尔切棕榈林,神魂颠倒,陶醉于大自然之中,以至于我同人的关系竟成了人与物的一般关系。我到达阿利坎特已是夜里,我找了一个工地睡了一觉,清晨我才领略到城市名与实的奥秘:在宁静的海滨,几座白色的山峦一脉相承,蜿蜒向海上延伸,几棵棕榈,几幢房屋,一道港湾,在初升的阳光里依稀可见,晨风习习,明亮而凉爽。(在威尼斯,我曾重温片刻类似的时光。)万物总关情,其乐也融融。为了体面地进人这样一个世外桃源,我觉得有必要温文尔雅地与世人一刀两断,来一次自我净化。我同世人的联系全是感情的纠葛,我必须不事张扬地摆脱世人的羁绊。一路上我苦中作乐,自我许愿要把邮局的钱取出来,并再寄给关在蒙特惠奇监狱中的佩佩。一家木棚小店刚刚开门,我就进去喝了一杯热牛奶,然后去邮局取款。人家没有给我任何为难就把装好钱的邮件还给了我。钱原封未动,分文不少。我出了邮局,顿时把钱撕掉了,准备找一个开口扔进下水道。但是,为了更好地表明决裂,我坐在一条长凳上把撕破的钞票重新粘贴起来,然后美美地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佩佩一定在牢房里饿穿了肚皮,我承认这是罪过,但我相信自己从此可以摆脱精神上的困扰。
  不过,我并没有在路上靠碰运气瞎闯荡。所有的乞丐都知道走这条道,我也不例外,我也得像他们那样去见识一下直布罗陀的模样。夜闯石崖路,石崖守军成群的大兵和大炮都在酣睡,好色的群体令我欣喜若狂。我暂且栖身在拉利内阿村,它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大片妓院罢了。我从此开始了“罐头盒”生涯。世界上所有的叫花子——我在中欧和法国看到的乞丐都是如此——都有一个或几个白铁罐头盒子(装过青豆或荤素什锦菜什么的),他们用一根铁丝在上面做成一弯提手。不论是在公路上或铁路沿线,他们肩上总挂着这样的饭盒子沿途要饭。我在拉利内阿有了第一个罐头盒。这个罐头盒是新的。我是在一个垃圾桶里捡来的,肯定是主人前一天晚上扔掉的。盒子白铁皮还发亮呢。我用一块卵石把锋利的毛边敲掉,以免划破皮肤,然后到直布罗陀军营的铁丝网边,胡乱捡一些英国大兵吃剩的东西。即使这样,我的日于还是一落千丈。我再也讨不到小钱了,只能捡一点残羹剩饭。向大兵要饭叫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如果遇到一个士兵长得很英俊,或者穿着军服很帅气,我就会自惭形秽,心乱如麻。夜里,我变着花招向他们出卖色相,在昏暗的小巷子里不时可以得手。到了中午,叫花子们倒好对付,在围墙边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休息。但到了晚上,我们排成串挤在营房边上一条走廊里。一天晚上,我在叫花子长龙中又看到了萨尔瓦多。
  事隔两年后,我在安特卫普与史蒂利达诺久别重逢,他已经发胖了,胳膊还挎着一位浑身珠光宝气、贴着假睫毛的妓女,她身穿黑缎子裙袍,迈步很费劲。史蒂利达诺虽然满脸富态,但仍然很漂亮。他身穿名贵的羊毛衫,手上戴着金戒指,前面还有一条白色小狗引路。小白狗娇媚小巧,滑稽可笑,而且说不高兴就不高兴。我分明看到的是拉皮条的掮客:手里抓着皮带,牵着自己的畜生,小家伙浑身鬈毛,经过精心梳理,受过百般宠爱。就是这条狗带着他在晦暗悲凉、阴雨连绵的城市里乱转。我当时住在萨克街,离多克斯不远。夜晚,我在几个酒吧间到处乱串,在埃斯科河堤岸上游来荡去。看着这条奔流不息的河流,面对这座靠地下买卖起家、加工技术巧夺天工的钻石之都,我不由想起了曼侬·莱斯戈①光彩夺目的历险传奇。我亲临其境,不知不觉就进入了小说的角色,把自我理想化,把爱情和苦役混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念头。我与一个在集市训马场帮工的佛拉芒小青年合伙,到黄金城去偷自行车、宝石和舶来品。在钻石之都,我依然一贫如洗,可史蒂利达诺却阔气起来,而且有女人爱他。我从不敢怪他把佩佩出卖给警察局。我甚至弄不清楚我是否更热衷于史蒂利达诺的告密,而对茨冈小子的罪行则不敢恭维。萨尔瓦多喜形于色地把史蒂利达诺告发佩佩的事大致告诉了我,虽然我不能了解详细情况,但模糊的叙述反而增加了铿锵的历史感,显得更加精彩。他的口气幸灾乐祸,洋洋得意,不时故意进行低调处理,以免让人一下子看破自己分明是用受害者的腔调说话,从而表达了他对史蒂利达诺恨之入骨和难言的苦衷。不过,这样一种情感反而使史蒂利达诺的形象更强烈更高大了。萨尔瓦多和我都没有因久别重逢而惊讶。
  
  ①法国作家普莱伏小说中的人物。——译注

  萨尔瓦多是首批到拉利内阿的丐帮元老之一,算得上是老资格了,我也因此沾光免交纳贡钱。按惯例,必有两三个粗壮蛮狠的乞丐过来强行敲诈勒索。我一下子投靠到他身边。
  “那些事我全听说了。”他见面就对我说。
  “什么事?”
  “什么事?史蒂利达诺被捕了。”
  “被捕?为什么?”
  “别装蒜。你比我更清楚。”
  萨尔瓦多的温柔体贴顿时变成了气急败坏的挑衅。他说话邪乎得很,讲述了我的朋友是怎样被抓起来的。他的被捕并不是因为盗窃了风衣或别的什么东西,而是牵涉到西班牙人被杀案。
  “不是他干的。”我说。
  “当然不是。明摆着的。是茨冈人干的。但史蒂利达诺通通交代了。他知道罪犯的姓名。人家在阿尔巴伊辛找到了茨冈人。人家又逮捕了史蒂利达诺,目的是为了保护他免遭茨冈人的兄弟或同伙的暗算。”
  在通往阿利坎特路上,我不得不苦苦挣扎,受尽折磨和熬煎。我不得不抹平所谓的内疚,才得以幡然悔悟。我所犯的偷窃在我眼里顿时变成了一种很坚硬、很纯真而且闪闪发光的行为,惟有钻石可以相提并论。
  “一失足终成千古恨,”我自言自语,“我再一次,而且是一劳永逸地摧毁了所有的兄弟情谊。”
  “从此以后,犯下了这种罪行,我还能指望什么道德修养?”
  这次偷窃是永远无法消除的劣迹,我下决心以此为发端开始一次道德完善。
  多么卑鄙、软弱、肮脏、下流……(凡是表示可耻的词汇我都难解心头之恨)。整个行为没有任何丝毫成分可以让我为它歌功颂德。不过,我并不会从此洗手不干,叫我的传家魔道断子绝孙。我要让世界充满这种败类而且代代相传。
  然而,对这段生活,我不便多费笔墨加以描写。我总想把它忘得一干二净。我的记忆似乎故意把我的生活轮廓搞乱,给它扑上爽身粉,极力向它推荐一种润滑的处世方式,好像洗牛奶浴一样舒服。牛奶浴可是16世纪名媛淑女、风流贵妇津津乐道的“便宜澡”。
  我用要饭盒子装了一份残羹剩菜,就躲到一个角落里吃了起来。我蜷缩成一团,好像鸟儿把头埋进翅膀里,脑子里老想着一个既崇高又卑鄙的史蒂利达诺。我为他有力量而感到骄傲,我因他与警察同谋而感到坚强。我整天闷闷不乐,心事重重。我对我的所作所为,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感到不满。但愿我弹指一挥便闪现出一道光辉夺目的荣耀,但愿我有巨大的能量,将我凌空掀起,在我体内爆发,把我炸成碎片,化做倾盆大雨撒向四面八方,随风飘落。我向人间播雨。我化做尘埃,化做花粉,纷纷扬扬弥漫万里星空。我爱史蒂利达诺。但在这个怪石嶙峋、干旱少雨的地方,在一发不可收拾的炎炎烈日下,我爱他爱得精疲力竭,双眼直冒火花。哭一哭也许会消消我的气。或者一吐为快,没完没了,滔滔不绝,听众聚精会神,个个听得肃然起敬。可我孤立无援,现在连朋友都没有了。
  我在直布罗陀呆了几天,大部分时间在拉利内阿。同萨尔瓦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面对英国军营蒺藜铁丝网,我们大家彼此很冷淡,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不止一次了,我远远地看见他动动手指,努努嘴巴,向我介绍另外一个流浪者。我同史蒂利达诺生活在一起的那段经历使他感到不可捉摸。他想方设法要说清楚其中的奥秘。我这段生活是在一个“男人”身边度过的,而且与萨尔瓦多的生活掺和在一起,现在经他的嘴一吹,使得我身价百倍,具有一种奇怪的魅力。因为在别的乞丐眼里,讲这段经历的是一个见证人,一个地地道道的殉道者。我从种种明确但又微妙的迹象了解其人其事,我好汉做事好汉当,只是在内心,我依然继续遵从史蒂利达诺的教诲,反正我是这么认为。
  我本来就打算坐船去丹吉尔。多少电影和小说把这座城市描绘成人间地狱,简直是一个赌徒们开展世界各种武器秘密资料交易的黑窝点。站在西班牙海岸看过去,我心目中的丹吉尔则是一座充满传奇色彩的城府。它本身就是背叛的象征。
  有时候,我走路来到阿尔赫西拉斯海滨,在码头上极目远眺,那座赫赫有名的城市就在海天苍茫处浮现,遥遥在望。
  “那里,会有什么大桩的背叛活动?人们如何进行讨价还价?”我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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