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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



  “就这样,如果这时候你在卧室里走过,就会看到床上那鼓起来的破旧床单好像大海的波涛那样,一起一伏,一起一伏的
  “怎么会这样一起一伏,一起一伏的呢?”他说。
  “那还用说,因为床单底下有许多老鼠嘛。”
  但真是因为床单底下有许多老鼠吗?我看到书中这段话,心里就忍不住这么问,因为在另外一件事情上不是这样的。关于这件事情,我说不出它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但我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年纪还很轻,而告诉我这件事情的人已经很老了。我这就把这件事情讲出来让大家听听。不过故事讲出来头重脚轻,这却只是我的过错,不是他的。
  这件事情出在英格兰的萨福克郡,离海岸不太远。地点就在公路忽然低下去又忽然高起来的地方。如果你是向北走的话,就在高起来的地方的顶上,公路左边有一座房子。这是座很高的红砖房子,因为房子高,屋身显得就窄了。它大约是一七七O年建造的。
  房子的正面顶上有一个不高的三角墙,三角墙的正当中有一扇国窗。房子后面有马厩和厨房、贮藏室等杂房,它们后面是常有的菜园,菜园附近有瘦长的赤松,再过去是大片盖满荆豆的荒地。从房子正面的楼上窗子可以望到远处的大海。房子门口有根柱子竖着个招牌,那把脚如今说不定还在那里、尽管它曾经是一家名声很好的旅馆,但是我不再相信它了。
  我认识的那位先生叫汤姆森,他年轻的时候,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从剑桥大学来到这里。他想找一个过得去的住处住上一段时间,好清清静静地读点书。人家介绍他这家旅馆,说老板和老板娘招待客人十分周到,定可以让他过得舒舒服况而且该馆很空,没有别的住客。他租了二楼的一个大房间,面对公路和美景,如果朝东看,那简直美得没话说。房子结构很好,住在里面很暖和。
  他在这里一天天过得平静惬意;整个上午工作,下午到附近乡村去散散步,晚上在旅馆酒吧跟村民或者旅馆的人喝杯当时十分时兴的兑水白兰地,聊聊天,然后再回房读点书,写点东西,最后上床睡觉。他工作大有进步,当年的四月天气又是这么好——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一年在气候记录上是个“好年头”,——他感到太满意了,打算在这裹住满一个月才走。
  有一天他顺着北边的大路散步,它在高坡上,穿过一块灌木丛生的大荒原。这是个太阳很好的下午,他抬头看到路左边几百码处有一样白色的东西。他觉得无论如何得去看个明白,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很快地就来到那东西旁边,看到是块四方形的白色大石头,样子有点像柱子的基石,石头上面有一个四方形的大窟窿。他很感兴趣地把它仔细看过以后,又欣赏了几分钟周围的景致,看到一两个教堂的尖塔,一些农舍的红屋顶,它们的窗子在太阳下闪光,还看到浩渺的大海,也不时地闪闪发亮。之后,他就从原路回来了。
  晚上在旅馆酒吧里跟大伙儿聊天的时候,他问起了那片荒原上怎么会有那么一块白色大石头。
  “那东西很古老了,”旅馆老板贝茨说,“它给放到那里的时候,我们都还没生下来呢。”
  “对。”另一个人说。
  “它的位置很高,”汤姆森先生说,“我敢说,过去它上面准是个导航标志。”
  “啊,没错,”贝茨老板同意说。“我听说过,离开很远从船上也能看到它。不过不管那是什么,时间过了那么久,都没踪影了。”
  “还很起作用呢,”第三个人说。“老人常说它不是个吉利的东西,我是说,对于打渔不吉利。”
  “为什么不吉利?”汤姆森先生接着问。
  “这个嘛,我倒从来没有亲眼见过,”那人回答说。“不过老人总有些可笑的,我是说,古怪的念头,他们一直躲开那东西,我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关于这件事再也门不出什么,大家本来就不健谈,这时全都闭上了口,等到再有人开腔,谈的已经是村里的事和收成之类。这个开口说话的人就是贝茨老板。
  汤姆森先生并不是每天都为了健康而到乡下去散步。有一个天气很好的下午,他忙得不可开交,写东西一写就写到下午三点钟。然后他伸伸懒腰站起来,走出房间来到走廊上。他对面是另一个房间,再过去是楼梯口,楼梯口过去又是一对房间,一个朝屋后,一个朝南。走廊南端有个窗子,他走到窗前,觉得下午天气那么好,浪费掉实在可惜。但是工作这时正好放不下,他于是想,就休息五分钟吧,然后再回去工作。这五分钟他可以用来看着走廊上他从未看过的其他房间,贝茨夫妇大概不会反对的。
  看来旅馆里一个人也没有,这天是赶集的日子,他们大概到镇上去了,不过酒吧里可能留下个女仆。整座房子静悄悄的,太阳晒得实在热,窗玻璃上已经有早出现的苍蝇在嗡嗡响。于是他就移步去看那些空房间。
  他对面的那个房间和他自己的房间毫无两样,只除了它的墙上挂着一幅表现圣埃德蒙兹下葬的古老铜板画。再过去那两个房间干净宜人,各有一个窗子,而他的房间却有两个,还剩下西南端的一个房间,正对着他最后刚进去的房间。但这个房间锁着,没插着钥匙。
  汤姆森这会儿正处在充满好奇心,简直到了无法加以抗拒的地步,同时断定,这样容易来到的地方是绝对不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的。于是他去把自己房门的钥匙拿来。他试了一下,门锁打不开。他不罢休,又去拿来另外三个房间的房门钥匙。其中一把正好合适,他把这房间的门打开了。
  他从门口朝房间里看。这个房间有两个窗子,一个朝南,一个朝西,因此房间给太阳照得要多亮有多亮,要多热有多热。房间里没铺地毯,地上是光秃秃的地板;也没有挂着画,没有放着洗脸台,只在远远那头有一张床。这是一张铁床,铺着床垫,放着枕头,盖着有点蓝的格子床单。这房间可说是一点特别的地方也没有,然而还是有点什么使得汤姆森先生连忙轻轻地关上房门,退到走廊的窗台上,靠在那里,当真是浑身素素发抖。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他看到床单底下躺着一个人,不但躺着,而且在动。是个人而不是个东西,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枕头上是一个人头的形状,这一点丝毫没看错。然而它又完全盖着,没有人会躺在那里连头蒙起来的,除非是死人。可这个人又不是死人,不是真正的死人,因为床单一起一伏,一起一伏。如果是在喜色或者在闪烁的蜡烛光中看到这些,汤姆森先生可能会感到放心些,认为这只是自己的幻觉。可这是在大白天,完全不可能是幻觉。那现在该怎么办呢?
  首先,怎么也得把门锁上。他轻手轻脚地回到门边,弯下身来,屏着呼吸,把耳朵贴着门谛听。也许会传出来沉重的呼吸声,那就说明什么事情也没有,是他庸人自扰。然而里面是绝对的静寂。他于是用哆哆嗦嗦的手把钥匙插进钥匙孔,转了一下,咯咯一声,就在这时候,他听见里面啪被啪贴的脚步声一直朝房门过来。汤姆森先生一下子吓得像兔子似的飞奔回自己的房间,把房门锁上。这是没有用的,他心里知道;门和锁能挡得住他所怀疑的那个东西吗?但这时候他想不出别的任何办法。
  然而事实上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接下来只是一个劲儿疑种疑鬼,考虑该怎么办。当然,他恨不得马上离开住有这样一个“同宿者”的这所房子,越快越好。然而昨天他才对老板说过,他至少还要住一个星期,万一改变主意,难免会引起老板疑心,知道他钻到跟他毫不相干的地方去了。再说,贝茨夫妇或者是知道有这么个东西却依然没有离开这所房子,或者他们什么也不知道,不管怎样,同样说明没什么值得害怕的,顶多只是使他们把那房间的门锁上,还不至于把他们的精神压垮。总而言之,看来是没什么值得害怕,这么些日子下来,他也确实没有遇到过可怕的事,所以想来想去,他决定好歹还是待下去。
  好,他总算把一个星期熬了过来。什么也不能使他再走过那扇门。白天夜里他常会在走廊上静静地待着,竖起了耳朵听了又听,可是什么声音也没有从那个方向传过来。你们可能想,汤姆森先生会试图打听跟这旅馆有关的事情——向贝汉夫妇打听是不可能,但可以向附近居民或者村里的老人们打听,——但是他没有。一般人遇到这种怪事而又相信,常常是沉默寡言的,汤姆森先生也一样。然而随着他走的日子越来越近,他越来越强烈地渴望知道事实真相,能解开他心中的疑团。他单独一个人出去散步的时候,一直在作种种计划,看有什么办法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到那房间去再看一眼,又要是最不为人觉察的。他的最佳方案就这样渐渐地形成了。
  他走那天要乘下午一班的火车,时间大抵四点钟。出租马车要到旅馆来接他去火车站,等行李放上了车,他可以借口再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一次,看看有什么东西忘在那里,趁此机会,他就可以去打开那个房间的门,——开那房间门的钥匙他认为可以先加点油,这样就一点声音也不会有,——他只是想打开门看一眼,然后马上关上下楼。
  他于是按照这个方案行事。
  帐结清了。出租马车已经等在外面。最后的客气话也说了:“这一带乡村真是风景宜人……过得舒服极了,谢谢你和贝获太太……真希望什么时候再回来……”这是他这方面说的,而对方说的是:“先生,很高兴你能感到满意,我们只是尽我们的本分效劳……听到你的称赞总是令人高兴的……说实在话,我们都多亏天气好
  临了他像是突然想起似的说出一句:“唉呀,让我再上楼去看看,万一我把一本书什么的忘在我的房间里了……不,你不用麻烦,我马上就回来。”
  他上了楼,尽可能悄悄地溜到那个房间门口,把那扇门打开。
  幻象粉碎了!他几乎要大声笑出来。
  床边搁着的——或者你会说是坐着的——只是一个稻草人!当然是菜园里的一个稻草人,扔到这没人住的房间里来了……对,一点儿也不错……
  然而他的高兴劲儿一下子停住。
  稻草人会有光秃秃的骨头脚吗?稻草人的脑袋会耷拉在它们的肩头上吗?稻草人的脖子上会戴上铁颈箍和铁链吗?稻草人能站起来,能在地板上走过来吗——尽管动作僵硬,——还晃动着脑袋和贴近身边的胳臂?并且哆哆嗦嗦?
  房门砰一声关上,他冲到楼梯口,冲下楼,接下来一阵头晕
  等到醒来,汤姆森先生看到贝茨老板站在他面前,弯下腰,手里拿着一瓶白兰地,一脸责怪他的样子。“你不该这样做,先生,你实在不该这样做。人家已经全心全意招待你,你不该这样做……”
  汤姆森先生只记得他听到了这些话,却记不起他是怎样回答的。贝茨先生,也许特别是贝茨太太,觉得很难接受他的道歉和他绝不说出去的保证,万一说出去,那就要坏了他们这家旅馆的好名声。不过最后他们还是接受了。
  既然他已经误了点赶不上火车,他们临时安排,让汤姆森先生坐马车到镇上,在那里过一夜。在他走以前,贝茨夫妇把他们所知道的很少一点传闻讲给他听。
  “传说很久以前他是这里的房主。那时候有一伙强盗专门在荒原上拦路抢劫,也就是所谓的‘公路响马’,而这个人是他们一伙的。正因为这缘故,他落到了如此一个下场:据说是用铁链把他吊死在你看见那块石头的地方,那吊架就立在那石头上面。打鱼的人所以缓绕开那个地方,我相信是因为按照他们的想法,他们在海上看到了它,它会使鱼不上同。所有这些话,我们是从我们到这里以前拥有这所房子的人说的。他们又告诉我们说:“你们只要把那个房间销起来就是了,不过别把房间里那张床搬走.那么你们尽管放心,不会有任何麻烦的。’我们就这么办,也的确没有过任何麻烦。他一次也没有到外面屋子里来过。至于他会做什么,倒没听人说过。总之。自从我们来到这里,我只知道你是第一个看到了他的人。我自己从来不去看他,也不想要看他。我们把仆人们的房间安排到屋后的杂物房那里,我们也就一点麻烦也没有、先生,我对你只有一个请求,希望你千万守口如瓶,否则,请想想大家将会如何谈论这所房子,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汤姆森先生保证绝不说出去,说到做到,这个保证多少年来他一直严格遵守。
  我之所以终于听到这个故事,事情是这样的。
  碰巧这位汤姆森先生到我父亲的家里来小住,把他带到给他准备好的房间的这个任务落到了我的头上。我正想给他把房门打开,他抢先一步走过来,亲自把房门一下子敞开,然后站在房门口,把蜡烛举得高高的。如房间里面仔仔细细地看一遍,似乎这才走下心来,接着对我说:“请你原谅。我这样做非常荒唐可笑,但是我忍不住只好这样做,因为我有特殊的缘故。”
  是什么缘故,几天以后我听说了,你们现在也听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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